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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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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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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注5: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原因是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产生的90.32万,故比例为102.01%。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20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

  4、回购金额区间: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上述股东在未来6个月及公司回购期间将按原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实施减持。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根据《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1)。

  (三)2022年4月12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葛海泉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提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愿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16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5,880.23万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7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7.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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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按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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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总资产为15.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73亿元,流动资产为10.25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6,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3.88%、5.12%、5.85%,相对公司资产规模较小。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62%,货币资金为4.79亿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且回购价格合理公允。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是可行的。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除公司董事张志奇先生于2021年12月24日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800股股票外,公司其余董监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目前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上述股东在未来6个月及公司回购期间将按原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实施减持。

  除此之外,目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葛海泉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2022年4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葛海泉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建议公司制定并实施回购股份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葛海泉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有关情况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需)。

  4、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回购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二)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16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164,244.3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121,713.13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8,802,3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58,081.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现状及资金需求匹配,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17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管理制度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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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人选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本次同步修订的内部管理制度还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上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18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因致同所2021年度财务报表尚未审计,因此披露2020年度业务收入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志斌,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蕾,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声森,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且其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21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20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201号研发楼2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住宿等费用。

  3、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201号

  联系电话:0392-2298668

  联系人:赵艳涛、路亮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22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葛海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记载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查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同意和认可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8,802,3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58,081.4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01%。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5.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保持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7.1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种类”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2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方式”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3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期限”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4 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的价格”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5 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6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7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8 审议通过了“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有关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19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葛海泉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建议公司制定并实施回购股份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葛海泉先生

  提议时间:2022年4月12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葛海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三)回购股份的期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四)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七)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5,880.23万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7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2%;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7.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1%。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葛海泉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葛海泉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葛海泉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23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作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各项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要求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在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和基础上,充分结合2022年度经营目标,制定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查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和认可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8,802,3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58,081.4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01%。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保持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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