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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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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昌平爆破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昌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西路下段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元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15510010776

  经营范围:二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土石方挖运,项目投资及投资咨询,矿产品(国家禁止或限制销售的除外)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销售、矿山机械产品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爆破作业人员培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2,209.48万元、净资产 -15.95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 -156.52万元。

  4、立安科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冕宁县森荣乡牦牛坪稀土矿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龙德权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33060308592N

  经营范围:乳化现场混装炸药的生产、销售及工程爆破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2,127.57万元、净资产2,096.4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7.59万元。

  5、能投锂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毕昇路466号、468号1栋18楼1号(自编号1813、1815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建文

  注册资本:12,205.664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C9M737D

  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及销售;有色金属冶炼、采选、加工(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销售及商品进出口贸易;锂系列产品(基础锂盐、金属锂、锂合金材料等)的研究、制造(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和销售;高性能新材料产品(钴、镍、锰、硅、铜、锡、石墨烯、碳化硅等)及合金材料的研究、制造(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和销售;从事锂电系列产品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建材、机电设备的销售;硅矿的开发(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87,546.70万元、净资产51,478.09万元、营业收入11.71万元、净利润-532.27万元。

  6、华瑞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华瑞雅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东华村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邬鑫

  注册资本:2,05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4MA66J5PR0T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及安全气囊模块核心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包括气体发生器技术、产气药技术和相关设备技术)、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安全气囊系列组件、气体发生器产品、相关产气药剂(不含民用爆破物品)、汽车电子安全控制系统产品的设计、制造;交通运输工具安全防护系统产品的研发、制造;汽车零部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航空、航天、气象火箭装备产品零部件,智控系统元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人、机智能防护系统装备,消防自动灭火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不含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649.85万元、净资产423.59万元、营业收入326.93万元、净利润 -197.29万元。

  7、瑞翔爆破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攀枝花市瑞翔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8号第七层709,710,711,714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万国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793963543P

  经营范围:B、C、D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以上项目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爆破作业咨询;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销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化工轻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水利土石方工程服务;港口土石方工程;土石方运输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环境保护工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2,018.27万元、净资产1,469.70万元、营业收入1,789.59万元、净利润159.37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金奥博、龙腾爆破、昌平爆破、立安科爆、瑞翔爆破和能投锂业均为本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高欣和翟雄鹰分别担任金奥博董事、监事;委派高级管理人员梁元强担任龙腾爆破、昌平爆破、立安科爆和瑞翔爆破董事;委派高级管理人员翟雄鹰、胡强分别担任能投锂业董事、监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七家企业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购买或销售商品的交易定价,是基于市场原则确定,价格公允。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销售产品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有效期:1年。

  (2)交易内容及数量:本协议下的乙方(关联方)向甲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的标的为雷管、炸药。

  (3)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约定。

  (4)付款方式:根据销售合同支付条款约定。

  2、购买商品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有效期:根据具体商品约定。

  (2)交易内容及数量:本协议下的乙方(关联方)向甲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售的机器设备或原辅材料。

  (3)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约定。

  (4)付款方式:根据采购合同支付条款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产品、购买或提供服务是正常的市场行为,目的是为了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多年的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了有力的业务互补,该类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效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的商品,质量较好,且交易对方供货及时,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该类交易将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存续;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授权范围内,且交易双方均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拟提交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已进行了事前初步审议,并出具了事前认可函。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因委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相关参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形成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交易双方均严格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以及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且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4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

  (二)主要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4、公司审计监察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风险或操作管理问题提出管控方案和处罚意见。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能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以单纯盈利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费用及整体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4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为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雯燕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华静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208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195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整体质量合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实际工作量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4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集团化管控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职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通过对组织机构的优化调整,以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和效率。本次调整后公司的职能部门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总部办公室、财务中心、信息中心、安全技术部、技术中心、物资供应中心、企业文化部、锂业运行中心、民爆市场部、爆破事业部、雅锂建设项目部。调整后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4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4月25日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截至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公司已完成从二级市场上回购本公司12,042,100股A股普通股。上述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将全部作为实施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9元/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人。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4、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考核期对公司锂业务累计营业收入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0分,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90分,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小于70分,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50%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4月25日

  (二)授予价格:14.39元/股

  (三)授予数量:12,042,100股

  (四)授予人数:14人

  (五)授予股票的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四、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42,100股,按照会计处理方法,测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授予的权益工具成本总额为13,378.77万元,该等成本总额作为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准。

  董事会已确定2022年4月25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现按2022年4月21日收盘价27.75元/股模拟测算,则2022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25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

  (二)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42,1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39元/股。

  八、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42,100股限制性股票。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3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郑家驹先生、罗华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拟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2、关于审议《总经理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4、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2CDAA880211)。2021年主要经济指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524,134.07万元,比上年增加199,118.22万元,增长6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62.63万元,较上年上升189.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36,898.57万元,较上年增长24.13%。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2013]37号)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精神,鉴于公司在锂业扩能建设和资源保障方面有较大的资金投入,经董事会研究,就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52,562,520.00股),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12,042,100股)的总股本(1,140,520,42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2021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为34,215,612.6元,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奥博”)、凉山龙腾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腾爆破”)、乐山市沙湾区昌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昌平爆破”)、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立安科爆”)、攀枝花市瑞翔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翔爆破”)、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简称“能投锂业”)六家企业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了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经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昌平爆破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瑞翔爆破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高欣、翟雄鹰、梁元强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参考本公司所处区域经济水平,结合行业及本区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标准如下:

  (1)董事长:120-180万元/年;副董事长、总裁:80-120万元/年;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 40-80万元/年。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公司目标任务考核和个人履职考核结果,在上述标准范围内予以确定并兑现。

  (2)为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作用,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继续执行2021年确定的薪酬激励政策:即从2021年起三年内(2021年~2023年),公司利润总额与前三年(即2018~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平均值相比,增长部分的10%作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奖励。具体执行由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履职情况研究确定。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考本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辖区上市公司以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7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因公司事务所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本议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津贴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0、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根据其实际工作量具体决定审计报酬等事项。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1、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3、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根据证监会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对原《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上述三个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4、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集团化管控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职能,公司对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公司的职能部门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总部办公室、财务中心、安全技术部、技术中心、信息中心、物资供应中心、企业文化部、雅锂建设项目部、锂业运行中心、民爆市场部、爆破事业部。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5、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将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6、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42,1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高欣、梁元强、孟岩、杨庆、翟雄鹰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以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7、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4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下午14:30开始;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0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下列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之议案7.0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标准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之议案6.00《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①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22年5月13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后需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6、联系方法: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郑璐

  (3)联系电话:028-85325316

  (4)传真:028-85325316

  (5)邮政编码:610041

  7、特别注意事项: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7

  2、投票简称:“雅化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3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2CDAA880211),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精神。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制度》等规定,对所有募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公司编制的《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等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经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昌平爆破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瑞翔爆破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体系,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决定审计报酬等事项。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批准额度在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能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2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42,100股限制性股票,与会监事审议后认为:

  (一)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42,10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38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有关规定,现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2018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903万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9CDA20199)。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2020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285,628,255.86元,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合计930,000.00元。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5,628,255.8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意以募集资金 930,000.00元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7,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雅化可转债募集资金净支出735,742,623.2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单位:元

  ■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1,486,949,997.81元。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本报告期的使用情况如下: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19年4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所属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锂业”)分别与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1月21日,公司与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雅安锂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995,005.77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87,404,892.11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

  (2)理财产品账户:

  (单位:元)

  ■

  合计金额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89,033,260.87元,其中:投入雅安锂业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项目566,830,564.23元(含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85,628,255.86元),本公司补流项目使用222,202,696.64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9,824,381.22元,其中:投入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77,158,724.90元,本公司补流项目使用432,665,656.32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

  调整后的项目募集使用情况见附件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2、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两次融资的资金情况已在本报告分别说明。

  附件1: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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