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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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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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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1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受让TRANSFAR CHEMICAL BVBA100%股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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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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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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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严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万清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严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万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严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万清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 年4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新安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新安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1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并为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3.《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主要授信合作银行在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4.《关于对福建紫金锂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入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增资入股的形式,出资7,557万元人民币取得福建紫金锂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锂元)20%股权,即7,500万元股权(本次原股东同时增资,紫金锂元注册资本总额拟从20,000万元增加至37,500万元)。增资入股后,本公司将选派1名董事,拟委派1名财务或生产管理人员。紫金锂元为紫金矿业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营磷酸铁锂生产经营业务,主要规划项目包括磷酸铁、磷酸铁锂。该公司依托紫金矿业矿产资源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结合紫金矿业拥有的锂、磷、铁等资源形成的良好成本优势,致力于打造从前驱体到正极材料的全自主产业链,建设成为国内技术、规模领先的大型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目前,公司5万吨/年磷酸铁锂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一期2万吨/年计划2022年12月底投产;配套建设的磷酸铁项目各项审批手续正在同步办理过程中,将尽快实现配套。

  公司新一轮战略规划已确立基于“磷基、硅基”两大产业基础与优势持续延伸拓展,围绕新能源应用场景打造具有新安特色的材料整体解决方案,发展格局由 “双轮驱动”向“三足鼎立”转变。合作方紫金矿业集团为国内知名的大型上市集团公司,拥有良好的资源优势与综合竞争实力,本次增资入股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考虑,为满足公司以新能源为应用场景的材料整体解决方案生态圈的构建需要,有利于公司迅速切入新能源材料领域,完善产业链布局,为形成重要的新增长极奠定良好基础。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 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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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外购草甘膦原粉 1,577.69吨,用于生产草甘膦制剂。

  二、 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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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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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新安包装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阿坝州禧龙工业硅有限责任公司、新安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新久(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新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安硅材料(盐津)有限公司、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瑞丽市景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励德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崇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黑河市元泰硅业有限公司、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浙江创为供应链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4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视情况以股份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4月22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

  一、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预计不超过115亿元(此金额为各银行和金融机构授予的融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使用额度为30.22亿元),其中80亿元为综合授信,另外考虑公司2022年度项目建设投资的需要,拟视项目实际推进情况申请专项项目授信35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抵押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基于上述授信,为充分拓展子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整体融资能力,控股子公司在实际向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同时,可能需要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对贷款提供担保。因此,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授信提供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10亿元为综合授信担保,35亿元为项目授信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视情况以股份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此金额为向各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4亿元)。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担保范围限定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清单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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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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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福建新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安硅材料(盐津)有限公司、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尚处于项目建设期。

  三、本次担保情况:

  (一)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担保。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4亿元。

  (二)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61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提供担保总额8.95亿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4%,9.10% 。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裁李彦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彦海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彦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彦海先生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董事会对李彦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资产池”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上述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企业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并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对入池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提供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电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公司将根据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资金安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选择。

  3、实施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资产池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并通过其在合作银行共享的授信额度,开具商业汇票等有价票据或者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款项,有利于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金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该项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金融资产的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模式的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质押、抵押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六、备查文件

  1、新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新安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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