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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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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长缪建民、常务副行长(主持招商银行工作)兼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王良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李俐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报告中金额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本报告中“招商银行”“本公司”“本行”均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招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指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银租赁”指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国际”指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指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信诺资管”指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用诸如“将”“可能”“有望”“力争”“努力”“计划”“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集团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集团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证实为正确,故不构成本集团的实质承诺,投资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务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本集团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 主要财务数据

  2.1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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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本公司2017年发行了非累积型优先股,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了永续债,均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本公司2022年一季度未进行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发放。因此,计算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时,“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不涉及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扣除,而“平均净资产”和“净资产”则扣除了优先股和永续债。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因为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增加。

  (3)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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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均无差异。

  3 股东信息

  3.1普通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97,144户,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东,其中,A股股东总数467,333户,H股股东总数29,811户。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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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份的机构,其所持股份为投资者持有的招商银行沪股通股份。

  (2)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同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余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上述A股股东没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委托、受托或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3.2优先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6户,其中,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数量为15户。2022年1-3月,本公司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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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设置的本公司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由于为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公司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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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公司优先股股东名册按单一账户列示。

  (2)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证资管鑫优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由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本集团继续秉承“质量、效益、规模”动态均衡发展理念,始终坚持“轻型银行”的战略方向和“一体两翼”的战略定位。2022年1-3月,本集团各项业务稳健开展,营业收入和利润稳步增长,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2022年1-3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19.90亿元,同比增长8.54%;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60.22亿元,同比增长12.52%;实现净利息收入544.64亿元,同比增长9.97%;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75.26亿元,同比增长6.53%;年化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A)和年化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分别为1.54%和19.24%,同比分别增加0.04和减少0.30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94,153.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0%;贷款和垫款总额57,581.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38%;负债总额85,146.4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7%;客户存款总额66,800.9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5%(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存贷款均未包含应收或应付利息)。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541.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2.76亿元;不良贷款率0.94%,较上年末上升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462.68%,较上年末下降21.19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4.35%,较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

  4.2利润表分析

  净利息收入

  2022年1-3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息收入544.64亿元,同比增长9.97%,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59.21%。

  2022年1-3月,本集团净利差2.39%,净利息收益率2.51%,同比分别下降5和1个基点,主要是受近年来市场利率下行的累积影响,生息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同时,本集团持续提升客户存款占计息负债比重,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生息资产收益率下降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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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利息净收入

  2022年1-3月,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75.26亿元,同比增长6.53%,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40.79%。本集团围绕客户需求全面升级服务,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保持稳步增长,并带动资产管理、资产托管等业务协调运转,在资本市场低迷环境下,财富管理收入有所下降,但展现了较强的韧性,资产管理收入、托管费收入延续增长态势。同时,数字化运营模式的推进,以及“投商私科”一体化服务的深入,也为银行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等带来新的增长机遇。非利息净收入中,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86.95亿元,同比增长5.49%;其他净收入88.31亿元,同比增长10.04%,主要是经营租赁收入增加。

  本集团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从重点项目来看: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04.29亿元,受资本市场低迷影响,同比减少11.11%,其中,代理保险收入54.71亿元,代销理财收入17.65亿元(代销理财收入是本集团销售银行理财产品获得的与销售服务相关的收入。),代理基金收入17.27亿元,代理信托计划收入12.28亿元,代理证券交易收入2.36亿元,代理贵金属收入0.02亿元;资产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2.49亿元(资产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包括子公司招商基金、招银国际、招银理财和招商信诺资管发行和管理基金、理财、资管计划等各类资管产品所获取的收入。),同比增长47.55%,主要是子公司招银理财的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和招商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收入增长;托管费收入16.33亿元,同比增长11.32%,主要是托管业务规模增长及结构不断优化;银行卡手续费收入55.93亿元;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44.63亿元。

  业务及管理费

  2022年1-3月,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240.13亿元,同比增长6.75%,其中,员工费用170.94亿元,同比增长9.89%,业务费用69.19亿元(业务费用包括折旧、摊销、租赁和其他各类行政费用。),同比减少0.27%;本集团成本收入比26.10%,同比下降0.44个百分点。本集团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对传统成本的替代,资源效能提升逐步显现。

  信用减值损失

  2022年1-3月,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215.23亿元,同比增长4.76%。其中,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损失110.60亿元,同比增加49.90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对房地产风险客户审慎地增提信用损失准备;除贷款和垫款外的其他类别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04.63亿元,同比减少40.12亿元,主要是其他类别资产的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且部分类别资产规模下降幅度大于上年同期,相应少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4.3资产负债表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94,153.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等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和垫款总额57,581.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38%;贷款和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1.16%,较上年末上升0.94个百分点。其中,本集团零售贷款30,254.6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6.70亿元,增幅1.26%,增幅同比有所放缓,主要因疫情持续反复冲击下,居民消费意愿偏弱,小微客户贷款有效需求减少;本集团公司贷款22,367.4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58.07亿元,增幅3.99%,增长较快主要因本集团持续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85,146.4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7%,主要是客户存款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66,800.9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5%,占本集团负债总额的78.45%,为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本集团客户存款中,活期存款占比63.65%,定期存款占比36.35%。本集团活期存款中,公司存款占比62.59%,零售存款占比37.41%;定期存款中,公司存款占比65.23%,零售存款占比34.77%。2022年1-3月,本集团活期存款日均余额占客户存款日均余额的比例为63.41%,同比下降0.93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8,934.9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05%,其中,未分配利润4,638.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23%;其他综合收益116.6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9.84%,主要是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减少。

  4.4房地产领域风险管控

  当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国家对于房地产领域的政策导向和原则始终未变,房地产行业将继续回归居住属性的本源,调控政策将趋于稳定。此外,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推动房地产企业风险化解处置市场化。

  本集团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根据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监管要求、行业运行状况,按照“控制总量、审慎准入、聚焦区域、调整结构、严格管理”的总体策略,动态优化内部信贷政策。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房地产相关的实有及或有信贷、自营债券投资、自营非标投资等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余额合计5,174.59亿元,较上年末上升1.17%,其中,本公司对公房地产贷款余额3,652.6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2.89亿元,主要投向优质项目和优质客户,占本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6.74%,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本集团理财资金出资、委托贷款、合作机构主动管理的代销信托、主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等不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余额合计3,783.65亿元,较上年末下降8.18%。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的预期尚在修复之中,市场回稳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行业整体风险还处在释放的阶段,前期负债水平较高的房企和困难房企资金链紧张局面尚未有明显缓解,部分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持续暴露。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公房地产不良贷款率2.57%,较上年末上升1.18个百分点。本公司承担信用风险的房地产业务保持良好的客户结构,其中,高信用评级客户余额占比83.10%。

  长期来看,房地产“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运营模式难以为继,行业性“缩表”已经是大势所趋。后续,本集团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政策,加强市场研究和前瞻性预判,持续对房地产客户、区域、业务和产品进行结构调整,聚焦中心城市和战略客户,关注头部企业的并购融资,进一步强化投贷后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管理要求,加强对重点客户的风险监测分析,根据具体项目风险情况逐笔充分计提拨备,及时优化风险管理措施,持续推进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处置,本集团房地产领域风险总体可控。

  4.5贷款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进一步从严认定资产分类,充分暴露风险。受房地产客户风险上升及局部地区疫情对零售贷款业务影响,本集团不良贷款、关注贷款、逾期贷款余额和占比均较上年末有所增加。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541.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2.76亿元,不良贷款率0.94%,较上年末上升0.03个百分点;关注贷款余额551.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5.56亿元,关注贷款率0.96%,较上年末上升0.12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626.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2.21亿元,逾期贷款率1.09%,较上年末上升0.07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与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比值为1.71,本公司不良贷款与逾期60天以上贷款的比值为1.34。

  本公司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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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

  (1) 代表某一类不良贷款占该类贷款总额的比例。

  (2) 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住宿和餐饮,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

  报告期内,受高负债房地产企业和个别经营不善的公司客户风险暴露等影响,本公司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其余行业不良贷款率均有所下降。

  本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和垫款资产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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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他主要包括商用房贷款、汽车贷款、住房装修贷款、教育贷款、互联网联合消费贷款及以货币资产质押的其他个人贷款。

  2022年1-3月,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对小微、个体工商户经营及居民就业和收入均造成较大影响,本公司零售贷款风险呈现阶段性上升压力。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不良贷款余额243.0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7亿元,不良贷款率0.82%,与上年末持平;关注贷款余额352.6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86亿元,关注贷款率1.18%,较上年末上升0.06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375.6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05亿元,逾期贷款率1.26%,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

  本公司将继续做好小微企业及个人金融服务保障工作,持续聚焦价值客户经营,深化客群和资产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措施,夯实拨备抵补能力,努力保持零售贷款资产质量相对稳定。

  本公司不良贷款的生成及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生成不良贷款154.36亿元,同比增加38.70亿元;不良贷款生成率(年化)1.16%,同比上升0.21个百分点。其中,公司贷款不良生成额52.33亿元,同比增加18.45亿元,主要是房地产贷款新生成不良增多;零售贷款(不含信用卡)不良生成额14.35亿元,同比增加4.26亿元;信用卡新生成不良贷款87.68亿元,同比增加15.99亿元,主要是受逾期认定时点调整政策、执行逾期60天以上下调不良政策并叠加疫情影响导致。

  本公司继续积极处置不良资产,报告期内共处置不良贷款138.54亿元,其中,常规核销59.42亿元,清收30.22亿元,不良资产证券化35.75亿元,通过抵债、转让、重组上迁、减免等其他方式处置13.15亿元。

  本公司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本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拨备计提政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贷款损失准备余额2,432.3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0.52亿元,拨备覆盖率483.14%,较上年末下降7.5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4.49%,较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本公司信用成本(年化)0.81%,同比上升0.32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内本公司对贷款和垫款前瞻审慎地增提损失准备,以提升风险抵补能力。

  资产质量展望与应对措施

  当前国外疫情仍在持续,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疫情发生频次有所增多,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具体来看,消费和投资恢复迟缓,稳出口难度增大,能源和原材料供应仍然偏紧,输入性通胀压力加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就业面临较大压力。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受到内外部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部分行业、区域的风险或将加速暴露,本公司资产质量将面临一定挑战。本公司将密切跟踪宏观形势变化,继续做好客户结构与信贷结构调整,强化对房地产、地方政府类授信、大额集团客户等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制定针对性管控方案,加强对关注和逾期贷款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和处置潜在风险,充分计提拨备,多措并举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努力保持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4.6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强资本管理,截至报告期末一直满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各项资本要求,即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0.5%、8.5%和7.5%且杠杆率应不低于4%。另外,本集团位列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第三组,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要求,面临0.75%的附加资本要求与0.375%的附加杠杆率要求(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公司均满足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和杠杆率要求。

  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71%,一级资本充足率14.89%,资本充足率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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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高级法”指2012年6月7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高级计量方法,下同。按该办法规定,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本公司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招商永隆银行、招银国际、招银租赁、招银理财、招商基金、招商信诺资管和招商银行(欧洲)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在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并行期内,应当通过资本底线调整系数对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乘以最低资本要求与储备资本要求之和的金额、资本扣减项总额、可计入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进行调整。资本底线要求调整系数在并行期第一年为95%,第二年为90%,第三年及以后为80%,2022年为并行期实施的第八年。

  (2) 自2015年起使用2015年2月12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杠杆率。2021年末、2021年第三季度末和2021年第二季度末本集团的杠杆率水平分别为:8.00%、7.42%和7.15%。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24%,一级资本充足率14.55%,资本充足率17.03%。本公司高级法下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税前)29.32%,继续维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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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15%,一级资本充足率13.06%,资本充足率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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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权重法”指按照2012年6月7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使用权重法,市场风险使用标准法,操作风险使用基本指标法,下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61%,一级资本充足率12.62%,资本充足率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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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其他重要业务指标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客户数1.76亿户(含借记卡和信用卡客户),较上年末增长1.73%;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AUM)余额113,392.5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800.80亿元,增幅5.39%。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金葵花及以上客户(指在本公司月日均全折人民币总资产在5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客户)389.45万户,较上年末增长6.06%;管理金葵花及以上客户总资产余额92,562.5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75%。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私人银行客户(指在本公司月日均全折人民币总资产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客户)125,183户,较上年末增长2.56%;管理私人银行客户总资产余额35,008.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5%,户均资产2,796.5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6.14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子公司招银理财、招商基金、招银国际和招商信诺资管的资管业务总规模合计为4.41万亿元(招商基金和招银国际的资管业务规模均为含其子公司的数据。),较上年末增长2.32%,其中,招银理财管理的理财产品余额2.82万亿元(余额为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客户本金与净值型产品净值变动之和。),包括新产品余额2.66万亿元(新产品为符合资管新规导向的理财产品。),占理财产品余额的94.33%;招商基金的资管业务规模1.39万亿元;招商信诺资管的资管业务规模1,016.68亿元;招银国际的资管业务规模983.57亿元。

  5 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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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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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获董事会批准。

  缪建民            王良         李俐

  法定代表人   常务副行长(主持招商银行工作)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兼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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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续)

  ■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获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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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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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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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获董事会批准。

  缪建民            王良         李俐

  法定代表人   常务副行长(主持招商银行工作)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兼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未经审计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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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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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获董事会批准。

  缪建民            王良         李俐

  法定代表人   常务副行长(主持招商银行工作)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兼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

  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获董事会批准。

  缪建民            王良         李俐

  法定代表人   常务副行长(主持招商银行工作)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兼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未经审计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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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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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获董事会批准。

  缪建民            王良         李俐

  法定代表人   常务副行长(主持招商银行工作)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兼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6 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本集团2022年第一季度流动性覆盖率均值为175.32%,较上季度提高10.50个百分点,主要受合格优质资产增加的影响。本集团2022年第一季度末流动性覆盖率时点值为153.77%,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各明细项目的2022年第一季度平均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 :

  (1)上表中各项数据境内部分为最近一个季度内90天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并表附属机构为最近一个季度内各月末均值。

  (2)上表中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由现金、压力条件下可动用的央行准备金,以及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定义的债券构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2-01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信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目前,本公司王良常务副行长主持招商银行工作,本公司经营管理运行正常。本公司没有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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