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8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2-03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签订的《和解协议》若最终无法实现协议的履行或达成其他还款协议,后续可能存在补提坏账准备,或将导致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届时公司将面临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新光圆成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以下合并简称“乙方”)及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一德”或“丙方”)于2021年12月24日签订了《和解协议》,乙方按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退还甲方诚意金人民币10亿元。

  根据协议约定,(一)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向甲方支付现金人民币6400万元,用于退还诚意金人民币陆仟肆佰万元,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或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柒个工作日内(孰晚)履行,如乙方确有困难,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宽限至2022年3月15日前履行;(二)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退还应于2022年4月1日前或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柒个工作日内(孰晚)履行;(三)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8400万股股权质押,最迟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四)后续退还计划应争取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全履行,因外力影响导致确实无法按期履行的,各方可协商延期履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

  截至本公告日,《和解协议》履行情况进展如下:

  (一)公司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乙方指定第三方归还的部分诚意金800万元,剩余待收56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四方协议的议案》,约定剩余5600万元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于2022年4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四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022年4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乙方指定第三方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的部分诚意金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整(¥56,000,000.00元)。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和解协议中所约定的6400万元已全部收回。

  (二)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四方协议的议案》,以解决江苏新玖30%股权退还事宜。该协议约定,南京苏民金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72,328,408.67元债权,用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抵偿应退还的诚意金172,328,408.67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四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截至本公告日,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变更事宜已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登记材料,待工商管理部门受理后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三)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8400万股股权质押尚未全部完成:现已完成质押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400万股股权,尚有1000万股权未完成质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乙方同意进一步提供资产补充担保,作为前述“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质押”的替代担保措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截至本公告日,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上述抵押担保资产已登记在虞江威名下。

  如上述和解方案无法最终履行,公司将对该事项补提坏帐准备,或将导致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届时公司将面临退市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和解协议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2-03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4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9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交所对公司披露的《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及前期关注函回复公告中的相关情况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于2022年4月8日前做出说明披露及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预计于2022年4月15日回复关注函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鉴于《关注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说明,加上受疫情管控影响,相关核查工作进展缓慢,中介机构需对相关问题及涉及事项逐一核查并落实,故公司预计无法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回复。为落实完成《关注函》相关问题的回复,经公司申请,延期至不晚于2022年4月22日回复《关注函》。公司将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