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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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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报告期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注1:2021年6月15日,募集资金账户专户到账225,350,452.16元,扣除待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29,554,441.61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95,796,010.5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1年6月,本公司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31.5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999,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7,813,875.5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7,812,875.52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冠电气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冠电气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金冠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8,851,384.82元,其中2021年度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69,147,206.88元。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及董事会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2021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109,1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165,857.28元(含税)。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8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同意补选马英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22年4月14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李铮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李铮先生由于工作需要提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李铮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铮先生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李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铮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85,915股(均为首发前限制流通股,按四舍五入取整),李铮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铮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提名情况及审议程序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需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同意补选马英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英林的个人履历,并对其工作经历情况进行了解,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英林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胜任董事工作,本次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英林,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7年3月-1999年9月,自主创业,1999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南阳市卧龙农工贸产业基地副总经理;2016年11月2021年12月,任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马英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李园园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022年4月14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陈迎宾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陈迎宾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陈迎宾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迎宾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任监事选举产生前,陈迎宾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迎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陈迎宾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提名情况及审议程序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深圳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名李园园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认为李园园女士能够胜任监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因此同意李园园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园园,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南阳中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18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20年12月至今任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

  截至目前,李园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勇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地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一致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候选人李园园女士的简历、任职资格等基本情况,监事会认为其能够胜任监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因此,同意其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人员的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公告》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4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综上,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基数为公司2021年度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2、上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本次预计金额期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期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披露日。

  2、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公司名称: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3X6RH23X

  法定代表人:郭小玲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01-15

  注册地址: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宝天曼大道中段

  主要股东:樊崇持股99%,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修、试);电力巡检;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充电桩安装及维护;电力工程施工、电站运维;机电工程施工;新能源发电设备生产销售;售电业务;无人机研发、生产、销售(不含民用航空器);物业服务;逆变器设计、生产、销售;光伏组件加工;电力工程咨询服务、造价、监理、勘测服务,送变电工程设计及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服务及工程承包服务,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设计及工程承包,储能节能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太阳能产品,太阳能水泵,环保移动厕所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23,352万元;净资产33,730万元;2021年营业额12,087万元;净利润65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方二

  公司名称: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06324710Y

  法定代表人:荆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04-30

  注册地址: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宝天曼大道中段

  主要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樊崇持股1%

  经营范围:充电终端网络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验收、管理;充电桩服务;售电;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物联网系统、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电动汽车BMS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储能设备、智能控制箱光伏储能发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及运营;物业服务、停车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销售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组装生产电动汽车充电桩(机)*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9,891万元;净资产-2,517万元;2021年营业额1,230万元;净利润-2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方三

  公司名称:河南冠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4JJTJ3H

  法定代表人:周新尚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10-31

  注册地址: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菊韵花苑小区19#16-17楼13室

  主要股东: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8,753万元;净资产5,317万元;2021年营业额28,529万元;净利润3,16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关联方四

  公司名称:河南金冠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5MA3XE5G39G

  法定代表人:周新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10-11

  注册地址: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菊韵花苑小区19#16-17楼13室

  主要股东: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卫生洁具制造;电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休闲观光活动;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规划设计管理;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销售代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森林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供电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5,948万元;净资产4,069万元;2021年营业额6,578万元;净利润49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5、关联方五

  公司名称: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3X66G89P

  法定代表人:荆妙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12-28

  注册地址: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经十路与纬十路交叉口

  主要股东: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持股97.5%、白金霞持股2.5%

  经营范围:充电终端网络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充电服务;软件开发;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单元、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光伏发电设备、光伏电站和微网储能系统设计安装;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物联网系统、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电动汽车BMS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储能设备、智能控制箱光伏储能发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及运营;物业服务、停车管理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1,910万元;净资产3,634万元;2021年营业额366万元;净利润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樊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为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金冠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冠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金冠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冠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金冠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冠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向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土地租赁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4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有两起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 多年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煌杰,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顺络电子、华兴源创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金额。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容诚事务所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验成果等发表审计意见。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已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

  2.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9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吴希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2年4月14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李斌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李斌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李斌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斌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提名情况及审议程序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同意补选吴希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希慧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将吴希慧女士的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希慧女士具有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的专业知识;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吴希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次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希慧,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至2005年12月,在南阳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1月至2006年7月,在南阳中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主管,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8月至2021年4月,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从事会计教学与科研工作;2021年6月至今,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担任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1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张永耀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2年4月14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职工监事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艾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艾三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艾三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艾三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任监事选举产生前,艾三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职工监事选举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补选张永耀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永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永耀,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南阳市氮肥厂调度;2008年3月至2018年1月,历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配套部经理、生产总监;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2021年7月,任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截至目前,张永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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