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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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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利润表项目变动及原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了13.37%,主要原因是水泥收入、贸易收入、骨料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营业成本同比上升了14.61%,主要原因是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

  3、管理费用同比上升了22.46%,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折旧及资产摊销、安全环保支出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4、研发费用同比下降了33.53%,主要原因是当期发生的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5、财务费用同比上升了1591.35%,主要原因是当期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及计提可转债利息有所增加;

  6、其他收益同比上升了29.27%,主要原因是收到的三废退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7、投资收益同比上升了144.59%,主要原因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分红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219.15%,主要原因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9、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74.35%,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10、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了183.51%,主要原因是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11、资产处置损益同比上升了3257.33%,主要原因是处置资产收益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12、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了55.27%,主要原因是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13、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了57.55%,主要原因是计提环境保护拆迁安置费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三)现金流量状况

  2021年度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及原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336.93万元,同比下降16.25%,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726.70万元,同比上升30.19%,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535.02万元,同比下降240.48%,主要原因是2020年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

  三、主要财务指标

  ■

  1、盈利能力分析

  2021年公司营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79个百分点,营业净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29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2.80个百分点,但盈利能力指标仍处于较高水平。

  2、偿债能力分析

  2021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46%,同比下降了0.80个百分点,公司财务风险较低,偿债能力较强。

  3、营运能力分析

  2021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和存货周转天数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公司运营情况较为正常。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2-30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93,281,087.79元,实现母公司净利润为944,231,250.72元,根据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分配依据:

  报告期母公司净利润为944,231,250.72元

  加:(1)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2,122,565,620.54元;

  (2)其他综合收益(南方水泥置换天山水泥)转入留存收益341,140,430.85元;

  减:(1)提取盈余公积94,423,125.08元;

  (2)2020年度的分红款557,446,064.21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756,068,112.82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兼顾股东回报的需求,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又积极回报了股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该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需要,又兼顾了股东回报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2-29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共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1880.12万元,未超出2021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4260万元。2022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龙岩)水泥缓凝剂有限公司、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璞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万道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万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946.49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0%。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议案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榕、陈文胜、胡显坤、李小平、李世锋履行了回避制度。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造成差异的原因: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受实际业务需求和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量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存在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内新增的关联交易事项是相关方临时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公司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泰山石膏(龙岩)水泥缓凝剂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李兴键;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水泥缓凝剂的制造与销售,磷石膏粉的销售;住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工业园区。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总资产2847.03万元,净资产2279.1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16.35万元,净利润245.7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泰山石膏(龙岩)水泥缓凝剂有限公司是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所属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三)规定,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江西于都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赣州章贡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江西兴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向泰山石膏(龙岩)水泥缓凝剂有限公司采购水泥缓凝剂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专业从事水泥缓凝剂的生产、销售,产品质量稳定,货源充足,具有较强的保供和配送能力。

  (二)江西璞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周彦。注册资本:10,980万元。主营业务:建筑装饰材料、保温材料、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及生产、销售等。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32,086.92万元,净资产-4,189.0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5.93万元,净利润-4,706.4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璞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为: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和土地。这两项业务除不可抗力影响因素外,均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彭拥军;注册资本:1692.44万元;主营业务: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等;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兰工业园。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7,957.27万元,净资产1,864.3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56.06万元,净利润18.3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主要生产加气砖,其原材料主要是水泥,是公司的下游客户,近年来生产经营稳健。公司向其出售的水泥价格以第三方市场价为原则,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江西万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彭拥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建筑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8,557.11万元,净资产1,914.4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61.25万元,净利润-836.6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万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所属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以生产新型环保涂料为主,产品用户主要是工程建筑方,有一定的客户资源,通过涂料与水泥的联合销售,有助于拓展市场。购销价格以第三方市场价为原则,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不存在履约风险。

  (五)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陈文胜;注册资本:贰仟零陆拾万元整;主营业务: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建筑技术服务,建材工厂级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建材产品质量检测等;住所:南昌市何坊西路355号;公司类型:国有事业单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17,630.28 万元,净资产13801.4  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010.89万元,净利润 849.5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托管单位,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是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混凝土技术、科研分析等技术服务的能力。其技术研发能力较强,专业团队稳定,不存在履约风险。

  (六)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胡显坤;注册资本:叁亿玖仟柒佰叁拾叁万伍仟元整;主营业务:塑料制品、人造水晶、水泥技术咨询,餐饮、住宿、汽车运输、修理、零配件零售、物业管理等;住所:江西省万年县城东郊。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总资产1,786,380.70万元,净资产1,176,150.9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49,471.77万元,净利润244,822.4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一)规定的: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为: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和土地。这两项业务除不可抗力影响因素外,均不存在履约风险。

  (七)江西省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朱泰峰。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总资产14,260.20万元,净资产2,148.9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936.24万元,净利润43.0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省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为:为关联方提供物管服务及水电。这两项业务除不可抗力影响因素外,均不存在履约风险。

  (八)江西万都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陈文胜。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仅限实业投资、产业投资、项目投资),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总资产4,075.98万元,净资产4,003.5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42.4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西万都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为:为关联方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这两项业务除不可抗力影响因素外,均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或子公司拟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和年度交易总量、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1、公司万年厂生产正在使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万年厂行政办公楼的所有权归属于股东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万年厂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公司向责任公司继续租赁该部分房屋和土地。股东按照成本价原则,将上述资产租赁给公司使用。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托管的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技术服务、监理、热工检测、桩基检测等方面与公司开展合作。具体以公司所属子公司与其签订《技术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为准,协议有效期三年,按市场价为原则确定合作价格。

  3、为了拓展水泥销售市场,公司拟与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万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签订2022年度《水泥买卖合同》,销售价格参照当地同品种水泥价格,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4、为满足公司关联方办公需要,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应物业管理、水电等服务,保障关联方正常办公。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向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及水电等相关配套办公场所,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拟签署情况: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都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符合交易双方合作共赢的目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是有帮助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合同符合一般的商业条款,定价是按照第三方市场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2-32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5、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书、H股企业审计资质、军工涉密条件备案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大信国际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四)执业信息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李国平、质量控制负责人赖华林、签字注册会计师汪鹏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李国平从业经历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2022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曾签署的上市公司有,2016-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6-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赖华林从业经历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任签字会计师汪鹏从业经历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2021年度审计报告、2013-2017年度签署上市公司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12-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5-2016签署上市公司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五)诚信记录

  1、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国平和汪鹏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事务所在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此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2-31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调整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津贴调整情况

  随着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持续从严,董事、监事履职风险不断增大,加上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涉及“三会”审议的事项不断增加,董监事工作量也不断增加。为有效调动董监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外聘董监事的专业能力,为公司发展和规范治理提供指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水泥行业和江西国有上市公司独董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含外聘董事)、外部监事津贴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津贴不包括履职时发生的差旅费和食宿费,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对外聘董事、监事津贴的调整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而确定的,有助于调动外部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2-27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文件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变更日期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查阅公司资料,现场调查了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方面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规范,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按照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忠实履行诚信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之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生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存放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该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金额、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审查,认为: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及其他专项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过程公平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对外担保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之间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9,873.48万元,占归属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9%,未超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90,300万元担保限额。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保障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规范运行,能够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充分发挥管控作用,切实保障了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政策进行,具有有效性和合理性。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2021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度监事会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科学决策,勤勉履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强治理”等职能。现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强化战略统领,推动战略落地

  2021年,公司董事会坚持“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实现产融结合、相互促进。公司围绕基础建材产业核心,做好“水泥+”发展战略,把握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公司区位、资源、品牌、市场等优势,在做强做优水泥主业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拓展商砼、骨料、加气板材等领域的合作,同时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智能物流、固废处置、绿色能源等领域进行相关多元化发展。

  2021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攻坚之年,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经营业绩再上新台阶,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取得了“十四五”规划的开门红。公司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新增3家商砼企业,市场版图进一步拓展;同时加快推动建筑骨料、机制砂项目建设,2个骨料机制砂项目投产运营。德安、万年产能置换项目建成投产,大大提升了公司绿色化、智能化制造水平。在做好产业经营的同时,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开展资本运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在2020年发行10亿元可转债的基础上,2021年又获得了11.5亿元公司债批文,有效助力了产业经营;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制定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力于凝聚发展合力。

  (二)科学规范决策,促进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通过现场调研、听取汇报、召开会议和传阅文件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与经营管理层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有效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及时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应审尽审,切实扮演好“作决策”的角色。董事会审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点研判其合法合规性、与出资人要求的一致性、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契合性、风险与收益的综合平衡性等,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1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审议和研究28项议案,内容涉及并购重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资本运作、资源整合等系列重大事项。在重大事项审议中,董事会进行了充分、认真、审慎地研究讨论,各位董事监事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立足自身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广阔的战略视角,围绕议题科学把脉,从发挥政策效应、加快推动转型升级、规避经营风险、完善合规手续等方面发表了专业的意见,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科学、专业的决策作用。

  (三)强化监督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董事会致力于推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根据相关风控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的内控体系,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理目标。通过以内控为抓手的风控体系的建设、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公司坚持加强内外双管齐下的监督体系建设,通过聘任外部独立董事、监事等方式对公司实施外部监督,并积极接受中国证监会、省国资委、深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部门的监督,内部建立了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纪检监察、法务、审计等各类监督相互联动的监督管理体系,为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驾护航。

  2021年,公司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内控体系日趋完善;以合规监督为重点,纪检、法务、审计和监事会的监督合力全面加强;以安标化建设和深化专项行动为抓手,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提升。深化平安建设,依法依规处置信访问题;严抓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效应对区域疫情影响,实现零感染。

  (四)强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独立运作、相互制衡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将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和加强国资监管与上市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职责定位,建立了决策科学、监督有力、风险可控、执行高效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健康、规范的运作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69号)、《江西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赣证监函〔2021〕27号)等有关通知要求,2021年3-4月份,公司对照自查清单,认真梳理了2018-2021年度公司治理情况,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完成了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整改落实;2021年12月公司董事会积极组织公司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2021年江西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培训,对最新的法律法规、公司治理相关规定及财务造假相关案例进行了系统性学习,并完成相应考试,切实提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由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1年9月23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的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新一届的高管团队,并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等。公司董事会及高管团队换届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圆满平稳过渡,保证了公司治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2021年全年,共披露各类公告82份,内容涉及可转债、定期报告、权益分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选举等,对关系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较全面、充分、审慎地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提供了有效途径,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和建材研究员的沟通交流,增强投资者信心,改善和优化投资者结构。2021年回复投资者提问160余条,共获得专业分析师研究报告17篇,通过多渠道、多维度向资本市场展示了公司的投资价值。

  二、2021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董事会下设的?4?个专门委员会权责清晰,规范运作,提高了董事会的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董事会全体成员,本着认真负责、科学谨慎的态度审议了各项议题,进行审慎决策,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发展。2021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主要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审议议案28项,所有议案均获审议全票通过。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2021年董事会召集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10项议案。完成了董事会选举、权益分派等工作。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共计14次独立意见,其中包括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利润分配议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合规风险体系的完善及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勤勉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外部审计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方向等议题进行积极研讨,为公司制定“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提供了专业的指导性建议,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主要承担审计沟通工作及对财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执行,组织召开年报审计工作例会,积极协调推进年报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督促审计工作的进展,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阅意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期间,切实履行职责,并进行实地查看,关注重大事项,维护审计过程的独立,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客观、公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和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薪酬制度、薪酬标准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第八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合同及业绩考核结果、薪酬激励奖金分配方案、业绩考核指标等提出了建议。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资质和录用标准、遴选程序提出建议,对具体候选人提名和审议。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候选人资格进行了专项核查并提名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确保公司董事会圆满平稳过渡,保障了公司治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2022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发展思路,按照“稳住、进好、调优”的发展原则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工作,科学决策,审慎经营,奋力推动公司形成“创新驱动”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

  (一)进一步聚焦发展战略,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1、以项目建设和改革创新为抓手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公司将坚定不移推进有效投资,立足现有主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加快同类业务横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纵向重组,巩固行业优势地位。进一步优化投资布局,大力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和节能降碳绿色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

  2、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对外合作。全力打好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收官之战,稳健务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更多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江西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不断优化合作路径、创新合作模式。持续高效运营投融资多元化平台,充分运用国有资本杠杆,吸引社会资本,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增强新业务拓展效能,实现相关领域多元化协同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1、按照监管部门的监管新要求,结合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发展目标,通过对照资本市场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内控体系,不断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管理层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前瞻性。

  2、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多元化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提高管理效率。特别是更加重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通过加强对环境控制、业务控制、审计控制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同时,充分发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内部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和制衡机制,有效增强公司各职能部门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3、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传达监管部门的监管精神和理念,切实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三)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1、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

  2、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3、保持董事会与经理层信息沟通顺畅,对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督促管理层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及时有效落实执行,确保董事会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实质性决策权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强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1、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表述做到简明易懂,充分揭示风险,方便中小投资者查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主动增加自愿披露内容,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更充分的依据。创新运用多样化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

  2、提高公司运作透明度。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和提示风险的义务。切实做好未披露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综合运用网络投票、委托投票机制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提供便利。持续运营好投资者网上互动平台及投资者热线电话,与投资者进行良好沟通,扩大公司在市场的影响力,做好公司的市值管理。

  (五)推进构建长期激励机制,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努力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打造一支能干事创业的团队;通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智慧和潜能,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利润、为社会创造财富。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团结带领全体职工,同心同德,奋发图强,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务实前行,推动公司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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