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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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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3)

  2021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346.13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45.00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4、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6,073.97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109.40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5、与其他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4)

  2021年公司与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8,803.48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2.85万元,具体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① 向关联方销售其他商品,总经理追加授权595.48万元,授权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

  ② 代收代付公积金,总经理追加授权40.98万元,授权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城投集团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城投集团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593.38万元,具体如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2、与华润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华润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426.07万元,具体如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3、与港华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05.00万元,具体如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4、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377.77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5、与其他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空港燃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823.37万元,具体如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06月16日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

  法定代表人:郑尚钦

  注册资本:38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成都市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投融资及相关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投资咨询、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06月24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3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栋

  注册资本:32,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对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燃气领域及其相关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燃气、燃气相关设备材料及管道、仪器仪表、燃气具、厨卫电器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03月10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招商开元中心03地块B座17层1701-1712单元

  法定代表人:纪伟毅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的企业书面委托(经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这些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4、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30日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一路一段536号

  法定代表人:张西川

  注册资本:13,395万元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03月19日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

  法定代表人:甘文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日用电器修理;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09月16日

  住所:成都市建材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罗庆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小食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车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7日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簇桥乡龙井村一组百锦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万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分支机构经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燃气器具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管理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供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6.9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40%股份,系公司第二大股东。

  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70%股份,系公司第三大股东。

  4、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公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关联方,系公司参股公司。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案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成都燃气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表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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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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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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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4:《其他关联方交易公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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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8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1,694,204.7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取本年净利润的10%即47,169,420.48元进入法定公积金,提取本年净利润的3%即14,150,826.14元进入任意公积金后,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45,224,595.1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6,667,0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4.56%。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2-011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并对《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修订后全文)。

  除附表列示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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