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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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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82,745,0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二十多年以来,公司通过不断整合皮革产业价值链的上下游,市场功能逐渐从批零交易单一的皮衣销售,延伸至面辅料供应、时尚创业园、厂房租赁、设计研发、时尚发布、时装批发、总部商务、会展外贸、电子商务、融资担保、健康医疗等,在皮革制品设计、生产、营销和交易等环节,为商户提供一站式的全产业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市场转型升级、优化市场业态,通过加速线上融合、拓展投资渠道等,不断夯实产业基础,丰富公司内涵。

  深耕皮革主业,优化业态布局,完成数字化建设1.0,科学推进各市场减闲增效工作,盘活闲置资产。加快线上融合进程,深耕基地运营,建设皮城严选官方供应链平台,完善线上配套服务;深入产业培育,扩大品牌影响,开办展会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深化渠道下沉、组建“全国媒体联盟”、深挖新媒体渠道、累积“皮城会员”公众号和视频号粉丝;持续推进产业推广,积极组团参展,展现海宁高端秋冬时装实力,举办“城市产业联盟”,创新批发采购节场景,推出“线上供需对接”全程服务。

  推进公司多元化拓展。健康事业增收创效,康复医院开设“长护险”病区、省残联孤独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合作开设潮城康复示范站;颐和家园2021年5月起接收住院病人,开设了单次特需服务等。深入发展公司金融业务,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与皮城担保实现优势互补,为皮革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对外投资渠道,2021年累计参与对接各类投资机构、投资项目约30项,通过对投资思路梳理,为公司未来转型发展打好基础。创新多元业务的开拓,对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意义。

  公司将积极应对现有的行业环境的压力,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质量、研发、品牌、渠道等内在能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新时代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与有限责任公司《RPKPROM》(俄罗斯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Gorizont》(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以及 Sberbank(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就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开发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本公司与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拟于莫斯科投资设立一家管理公司负责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运营事项,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设立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因莫斯科市场系公司首个海外拟试点市场,在运营模式等方面的经验有待提高,公司仍未与合作方就具体合作的形式、出资金额等重要问题达成一致,尚未与合作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尚无其他进展。

  2、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与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由上述三方或其指定下属子公司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就生态绿色、健康养老、医疗服务、农业旅游、教育培训、科创孵化等领域开展投资合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项目尚无其他进展。

  3、根据2020年1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拟与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恒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调整成都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开发内容和开发模式,将项目建设内容由创意总部楼等调整为万朵城文商体旅综合体项目,开发模式调整为合作开发。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调整成都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开发相关事宜的公告》。报告期内,上述合作项目已进行开发建设。

  4、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拟与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宁高质创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海宁高质创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将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产业并购投资等活动。报告期内上述合伙协议已签署,并完成了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手续及基金备案登记。

  5、根据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海宁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1%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收购完成后,投资公司将持有民融中心41%的股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收购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部分股权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投资公司已以346万元的竞拍底价竞得该1%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协议已生效,并完成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6、经公司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公司与杭州俪俊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合资成立海宁道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合公司”),由其承租海宁皮革城六期 G 座市场,开发运营海宁时装批发中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合作设立海宁道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由于道合公司成立以来,招商、管理和运营等业务发展未达到预期效果,为降低管理成本、精简组织机构,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拟解除合作协议并注销道合公司。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海宁道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海宁道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报告期内,海宁道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已办妥工商注销手续。

  7、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海港产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港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三角(嘉兴)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科技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昌县和丽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李彬签订了《嘉兴浙港春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嘉兴浙港春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将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成长性股权投资、并购重组过程中的股权投资、和可转债、可交换债等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债转股投资等活动。报告期内已完成该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手续及基金备案登记。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月明

  2022年4月16日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0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2年4月14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4月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丛培国、王保平、杨大军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2〕2278号审计报告,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8,717,808.2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601,529,739.82元,扣除2020年度现金股利分配24,369,716.14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45,877,831.93元。按母公司2021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871,780.2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29,006,051.10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745,046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注销的回购股份128,086股,即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共计派发38,478,508.8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690,527,542.30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22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5,564.31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89.81万元,同比增长68.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8,000万元,营业利润49,500万元,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00万元。

  2022年经营业绩预测依据:

  1、深入线上业务融合,持续打造创新引擎,通过培育电商基地,基地内运营、物流、供应链三大板块实现相关收入的快速增长;

  2、持续推进多元化投资; 进一步丰富金融板块业务内容、拓宽业务模式和渠道,稳步推进业务发展;

  3、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方面,成都二期项目预计可实现销售。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批准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现该项投资期限到期,鉴于公司目前具有较为稳健的净现金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经营需要,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拟按照49%的实际出资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亿元,期限三年,并按不低于6%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07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745,04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0元,共计募集资金174,137.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67.2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2,56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427.8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2,14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6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公司2019年1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及“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16.27%股权项目”)节余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5,501.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与存放该募集资金相关的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市场项目)节余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911.2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与存放该募集资金相关的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系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均已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16.27%股权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智慧市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57,355.92万元。

  (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一: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出资80,985.00万元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根据公司子公司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与湖北金联民生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收购价款最终为79,338.59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7月11日办妥受让房产的权证。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8,432.76万元。

  (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二: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16.27%股权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4,686.00万元用于收购吴应杰、陈品旺持有的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16.27%股权。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5年7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686.00万元。

  (3)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三: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126,667.00万元,已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2,451.20万元用于开发建设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8,782.68万元。

  (4)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四:智慧市场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智慧市场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454.48万元。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3,363.6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16年度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8065 号)。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1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及“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16.27%股权项目”)节余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5,501.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与存放该募集资金相关的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按计划转入其他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市场项目)节余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911.2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与存放该募集资金相关的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按计划转入其他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智慧市场项目主要通过整合皮革城实体市场的资源优势,结合互联网平台强大的传播力,全面融合线上线下资源,提升专业市场的服务能力,让专业市场更智慧化,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由于目前的租金水平低于原预期,致使项目实际效益未能达到预期

  [注2]由于计划和实际租赁比的变化及目前的租金水平低于原预期,致使项目本年度收益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3]智慧市场项目通过提升公司专业市场服务能力,让专业市场智能化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1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5月18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1日。即截止2022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四)、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二)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一)、(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上议案中,议案(十)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各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

  ■

  四、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3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婷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0573-87217999

  电子邮箱:pgc@chinaleather.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邮编:3144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4”,投票简称为“海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股东: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0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2年4月14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4月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2〕2278号审计报告,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8,717,808.2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601,529,739.82元,扣除2020年度现金股利分配24,369,716.14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45,877,831.93元。按母公司2021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871,780.2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29,006,051.10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745,046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注销的回购股份128,086股,即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共计派发38,478,508.8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690,527,542.30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现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该项担保不存在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该项担保不存在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创佳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之控股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经营需要,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拟按照49%的实际出资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亿元,期限三年,并按不低于6%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17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月明先生、财务总监乔欣女士、董事会秘书杨克琪先生、独立董事杨大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08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市场审计收费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聘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审计工作及其他情况在2021年度基础上,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0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

  一、概述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批准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现该项投资期限到期,鉴于公司目前具有较为稳健的净现金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投资目的:

  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

  10亿元人民币以内,在该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获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对象:

  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国债、债券、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及其它安全性较高的短期投资品种,不从事境内外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以及证券回购。

  二、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内控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决策,公司财务部及证券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

  四、风险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已制订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七、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上述投资理财额度、范围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和风险控制。

  公司承诺:此项投资理财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1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办理了相关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据此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总股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128,086股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将由1,282,745,046股变更为1,282,616,960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2,745,046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2,616,960元。

  变更前的总股本为:1,282,745,046股。 变更后的总股本为:1,282,616,960股。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修改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也将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实际核定的为准。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1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告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2月制定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基于近年来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较大的更替,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经营层的激励约束与监督机制,科学、准确评价公司经营成果和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贡献,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海宁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宁市国有上市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海国资[2021]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发展进程,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拟对《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修改对照表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1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89.9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公司”)与海宁市康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海宁皮革城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医疗”),其中健康产业公司持股比例为63.95%;康宁公司持股比例为36.05%。现康复医疗之全资子公司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由健康产业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其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健康产业公司按照63.95%的实际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额度,期限两年。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其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5月1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袜业园区硖仲路300号

  法定代表人:许萍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海宁皮革城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康复医院100%的股权。康复医疗股东方为健康产业公司和康宁公司,其中健康产业公司持有其63.95%的股份,康宁公司持有其36.05%的股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复医院资产总额37,508,153.21元,负债总额71,250,177.31元,净资产-33,742,024.1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90,985.44元,利润总额-11,363,863.34元,净利润-11,363,836.34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康复医院资产总额36,147,489.5元,负债总额71,957,851.1元,净资产-35,752,361.6元。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02,176.81元,利润总额-2,062,400.35元,净利润-2,062,400.35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纳税信用评定等级(B)级。

  经查证,康复医院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康复医疗股东方健康产业公司和康宁公司分别按照63.95%和36.05%的实际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康复医院自成立以来持续优化核心管理团,不断拓展营收增长点,现已形成以神经康复、骨关节康复、疼痛康复为基础,重症康复为重点,儿童康复为补充,高压氧治疗为特色的综合康复模式,经营业绩逐年提升,趋势向好。2021年下半年度康复医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预计2022年一季度康复医院增速也将好于2021年度。

  健康产业公司拟为康复医院提供两年的担保事项,是康复医院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康复医院筹措资金、开展业务,是其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健康产业公司为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康复医院小股东康宁公司对康复医院未来发展前景也充满信心,将为康复医院以实际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因此,同意健康产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丛培国、王保平、杨大军认为:康复医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趋好,具有较好的未来发展空间。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该项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项担保不存在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639.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8%。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3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33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13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镇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小镇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其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小镇公司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提供不超过1.2亿担保额度,期限三年。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为其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09月0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隆兴路118号内主办公楼2楼218室

  法定代表人:张月明

  注册资本:20,504.78653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投资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创佳公司系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联泰创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创富”)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小镇公司于2022年3月收购了创佳公司60%的股权,并对创佳公司增资3%,合计持有创佳公司63%股权;联泰创富为香港注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7%。小镇公司股东由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组成,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70%,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联泰创富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创佳公司资产总额731,995,905.98元,负债总额523,049,272.53元,净资产208,946,633.45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202,718.96元,利润总额28,961,549.88元,净利润21,679,242.62元。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2年2月28日,创佳公司资产总额671,453,984.90元,负债总额459,114,283.99元,净资产212,339,700.91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7,466,001.30元,利润总额4,546,855.19元,净利润3,393,067.46元。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纳税信用评定等级B级。

  经查证,创佳公司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小镇公司和联泰创富分别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额度,由于联泰创富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如因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审核要求或联泰创富协商,需由小镇公司单方提供担保,则联泰创富或被担保公司须提供足额反担保措施以覆盖小镇公司承担的相应风险。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小镇公司拟为创佳公司提供三年的担保事项,是创佳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创佳公司筹措资金,促进后续业务顺利开展,提升其自身经营能力,是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对创佳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与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小镇公司为创佳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创佳公司其他股东联泰创富将为创佳公司以实际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如因现实原因无法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则联泰创富或被担保公司须提供足额反担保措施。因此,同意小镇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丛培国、王保平、杨大军认为:创佳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该项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项担保不存在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639.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8%。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3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33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1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8亿元,期限三年。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镇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小镇公司拟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8亿元,期限三年。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为创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09月0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隆兴路118号内主办公楼2楼218室

  法定代表人:张月明

  注册资本:20,504.78653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投资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创佳公司系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联泰创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创富”)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小镇公司于2022年3月收购了创佳公司60%的股权,并对创佳公司增资3%,合计持有创佳公司63%股权;联泰创富为香港注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7%。小镇公司股东由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组成,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70%,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联泰创富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创佳公司资产总额731,995,905.98元,负债总额523,049,272.53元,净资产208,946,633.45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202,718.96元,利润总额28,961,549.88元,净利润21,679,242.62元。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2年2月28日,创佳公司资产总额671,453,984.90元,负债总额459,114,283.99元,净资产212,339,700.91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7,466,001.30元,利润总额4,546,855.19元,净利润3,393,067.46元。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纳税信用评定等级B级。

  经查证,创佳公司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小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对荟宁公司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创佳公司其他股东方联泰创富或借款公司须提供足额担保措施以覆盖小镇公司承担的相应风险。

  2、创佳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公司派出2名;并委派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主导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上述借款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借款金额和期限将以实际借款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创佳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有利于创佳公司筹措资金,促进后续业务顺利开展,提升其自身经营能力,是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外,创佳公司其他股东或借款公司提供足额担保措施以覆盖小镇公司承担的相应风险。因此,同意小镇公司为创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丛培国、王保平、杨大军认为:此次小镇公司为创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创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促进后续项目顺利开展,提升其自身经营能力,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外,创佳公司其他股东或借款公司提供足额担保措施以覆盖小镇公司承担的相应风险。本次财务资助履行了相应程序,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该项财务资助。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创佳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之控股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6,016.46万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6,016.46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其他

  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1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拟向下属参股公司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49%的实际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亿元,期限三年,并按不低于6%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潮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宁公司”)公司经营需要,海潮公司拟按照49%的实际出资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亿元,期限三年,并按不低于6%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荟宁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持股股份同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为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与四新大道交汇处西南角武汉银河商业综合体一期4层4A6-7室

  法定代表人:张长伟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调查;房地产信息咨询 ;房屋出租;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钟表、眼镜、化妆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电脑、通讯产品(不含无线发射装置及卫星地面接收装置)、数码产品批发、零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电子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荟宁公司系海潮公司和曲水世纪金源方圆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海潮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470万元,持股比例49%;曲水世纪金源方圆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530万元,持股比例51%。曲水世纪金源方圆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荟宁公司资产总额342,453,908.68元,负债总额345,588,192.29元,净资产-3,134,283.61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87,869.09元,利润总额-33,134,283.61元,净利润-33,134,283.61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荟宁公司资产总额335,229,435.71元,负债总额352,735,799.45元,净资产-17,506,363.74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60,729.45元,利润总额-14,372,080.13 元,净利润-14,372,080.13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纳税信用评定等级为新办企业M级。

  经查证,荟宁公司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海潮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对荟宁公司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三、风险防范措施

  1、荟宁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2、荟宁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派出2名;并委派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主导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四、董事会意见

  “武汉.方圆荟”项目由荟宁公司进行开发运营,该项目为在现武汉海宁皮革城市场主体基础上进行改建,此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武汉.方圆荟”市场商业综合体工程改造及日常运营等,以促进后续项目顺利开展,提升其自身经营能力,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外,荟宁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持股股份同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因此,同意海潮公司为参股公司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丛培国、王保平、杨大军认为:此次海潮公司为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荟宁公司项目开发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后续项目顺利开展,提升其自身经营能力,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外,荟宁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持股股份同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履行了相应程序,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该项财务资助。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荟宁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6,016.46万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6,016.46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其他

  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1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086股。该回购股份8,000,086股中7,872,000股用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余128,086股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128,086股的注销手续。因此,公司总股本将从1,282,745,046股减至1,282,616,96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82,745,046元减至人民币1,282,616,96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18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提高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以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2年5月18日(周三)上午10:00-12: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三、登记预约:

  参与投资者请于5月12日至5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凭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或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股东卡复印件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如未能及时登记,将可能给投资者接待工作造成不便。

  联系人:朱雯婷;电话:0573-87217777;传真:0573-87217999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月明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徐侃煦先生,财务总监乔欣女士,董事会秘书杨克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相应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需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供问题提纲。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提纲中的问题进行答复。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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