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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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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防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防务”)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西安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创融”)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西安防务另一股东上海合和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合和晟”)的实际控制人王党卫分别为西安创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考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考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放弃合伙企业部分合伙份额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北京丝路云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博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的1,100万元份额转让给上海厚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放弃上述转让合伙份额的优先购买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为了提升研发效率,优化全球研发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对公司整体研发结构进行了调整。为更好地统筹规划与管理募投项目,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合众思壮(河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研究院”)为项目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考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考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关于召开二○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召开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请参考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五届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

  邮政编码:100176。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10-5827525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晓凤女士

  联系电话:010-58275015      联系传真:010-58275259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3。

  2.投票简称:“思壮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请委托人在相应表决意见的格内以“○”表示意见。)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4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红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年度报告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评价报告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四)《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专项报告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2021年年度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1年年度决算报告》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 产经营的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情请参考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资助及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的详情请参考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资助及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021年度核销及报废资产的详情请参考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根据其所担任职务及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与评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行为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其独立性,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请参考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十三)《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将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四)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考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2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靳荣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16]2004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137,31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2016年9月13日,公司实际已向郭信平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137,31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075,405.50元,扣除9,600,000.00 元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中包含1,556.00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8,475,405.50元。

  截至2016年9月23日,募集资金人民币948,475,405.50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231018800002606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京会兴验字第0302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人民币94,433.70万元,其中2021年使用金额为人民币3,498.3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373.8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1、2016年9月23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账号:32310188000026061)。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于2019年12月9日注销,账户余额转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

  2、2016年9月26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0910497010903)。该账户仅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于2018年9月10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3、2016年9月28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0910038810102)。该账户仅用于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于2020年4月24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4、2016年12月13日,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7909629510808)。该账户仅用于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该账户于2018年9月25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5、2018年4月28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的人民币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623435)。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2019年11月27日,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7909629510106)。该账户仅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该账户于2020年12月21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7、2020年3月6日,公司所属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930111)。该账户仅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不得作其他用途。该账户于2020年12月16日按照要求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于2016年09月14日连同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09月27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9月27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4日,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3月1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账号:120910497010903)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账号:127909629510808)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已完成。同时,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账号为32310188000026061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已转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且江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管理,公司已于2019年12月9日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已转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管理,公司已于2020年4月24日完成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16年9月13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投资规模从人民币18,545.08万元缩减为6,250.20万元,将实施主体由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930111)中的募集资金已转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62343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7909629510106)余额为零,且前述两个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管理,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6日和2020年12月21日完成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930111)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7909629510106)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各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07.72万元大于募集资金余额1,373.84万元的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2018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计划在广州购置土地建设办公场所用,因此将原“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在广州使用7400万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计划取消。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6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孙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其子公司思拓力定位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思拓力”)增资3,000万元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子项目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

  2017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北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下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由美国、迪拜、巴西、俄罗斯、日本变更为美国、巴西、日本、香港、泰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思拓力以募集资金向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科技”)出资490万元实施泰国区域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变更海外业务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化及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改变,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3、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2018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

  2019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因 SDK-B-11 地块一直未开发利用,经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商后,由其收回公司位于广州开发区的 SDK-B-11 地块,收回价格为原购买价。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实施“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以上事项已经通过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4、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

  2020年9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16 年 9 月 13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投资规模从人民币18,545.08万元缩减为6,250.20万元,将实施主体变更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上事项已经通过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子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中的子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合众思壮(河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上述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为了提升研发效率,优化全球研发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公司对整体研发结构进行了调整。“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由合众思壮委托河南研究院统筹实施,河南研究院在实施过程中,有部分研发工作安排给子公司北京合众思壮北斗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导航科技有限公司、Hemisphere GNSS Inc.和Hemisphere GNSS USA Inc.完成。

  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对“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研发设计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导致研发总体进度未达预期,目前仍在建设中。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

  2、2016年10月14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2,124,120.36元,置换预先投入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13,362,852.50元,置换预先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42,228,824.25元,置换预先投入本次收购现金支付对价的自筹资金4,41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自筹资金5,904,393.96元,以上置换金额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并分别出具报告号为(2016)京会兴专字第03000021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再发生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诺投资的项目使用并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未发生未履行披露义务的情况,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遵循依法合规、客观性、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公司对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成为事实损失的应收款项进行账务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009.80万元。明细如下:

  ■

  1、商誉

  2021年末,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有关商誉减值处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聘请了具备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商誉减值进行初步测算。

  公司聘请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泰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合众思壮时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垦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电信通讯有限责任公司、无锡京梁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一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防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Hemisphere GNSS Inc. 、Stonex S.r.l包含商誉资产组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目的测试评估。对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折现率是9.90%~16.38%。计算相关资产组于2021年12月31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假设,以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收入增长—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及历史上实现的收入增长率基础上,根据预计的市场需求及自身的业务发展及营销战略而保持相应的增长率。

  预算毛利—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公司产品的历史年度毛利率确定预测的毛利。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分配至上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经测算,公司发现广州中科雅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雅图”)、上海泰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通信”)、北京合众思壮时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时空物联”)等9项资产组存在商誉减值风险。2021年预计计提商誉减值金额约为8,605.68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

  2、长期股权投资

  2021年末,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参股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

  因参股公司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开展未达预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评估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8,000.00万元。

  依据评估机构估值结果,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减值为1,172.18万元。

  3、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按不同产品线、不同型号的各类存货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初步评估显示,公司部分存货存在减值风险,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于2019年5月发布天琴二代北斗三号GNSS基带芯片,2019年底基于天琴二代芯片的OEM模块及板卡逐渐开始量产。随着2020年7月北斗三号组网完成正式面向全球提供服务,公司顺应市场竞争趋势,将全线高精度成品升级成基于天琴二代芯片技术的产品,以全面支持北斗三号应用,参与市场竞争。新一代产品除了支持北斗三号外,其成本与功耗进一步降低,工艺与技术领先性明显提升,由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升级造成了一部分上一代产品的库存呆滞。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因技术更新迭代原因导致的呆滞库存产品及其原材料、配件补充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0.53亿元。

  4、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021年公司所属行业政策及客户信用、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账龄结构变化情况及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如下:

  ■

  2021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计提1,875.28万元减值损失,其中主要是因子公司股权转让长期应收款增加了6.69亿元,相应计提了2,006.92万元减值损失。

  5、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

  由于公司存货存在较大幅度减值预期,公司前期在研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也相应存在减值风险,故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2,759.56万元,并且对尚未结项的开发支出计提减值357.09万元。具体减值情况如下:(万元)

  ■

  6、固定资产

  由于公司存货存在较大幅度减值预期,公司前期在研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也相应存在减值风险,管理层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1,833.36万元。具体减值情况如下:(万元)

  ■

  7、计提减值准备所在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30,009.80万元。

  四、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情况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具体情况如下表(万元):

  ■

  本次核销后,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相关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如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五、本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废及处置情况

  1、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汇总情况(万元)

  ■

  本次处置的固定资产中处置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兴派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31,591.72万元,累计折旧为4,041.61万元。

  2、无形资产报废及处置汇总情况(万元)

  ■

  本次处置的无形资产中主要是处置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兴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过程中相关无形资产。

  六、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减持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概述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信平先生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郭信平持有公司的891万股股份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姓名毛韦明通过竞买号X6684于2022年3月3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8910000股合众思壮股票(证券代码:002383,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62904780.00(陆千贰佰玖拾万零肆仟柒佰捌拾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本次司法拍卖进展及减持超过1%的情况

  1、司法拍卖进展

  2022年4月12日,公司接到郭信平先生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上查询获悉,上述被司法拍卖的891万股已于2022年4月1日完成过户登记。

  2、权益变动情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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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防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防务”)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西安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创融”)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西安防务另一股东上海合和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合和晟”)的实际控制人王党卫分别为西安创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0601室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8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虎善

  注册资本:49541.436889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信用等级状况:A+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和西安防务法定代表人暨另一股东上海合和晟实控人王党卫分别为西安创融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1、西安防务此次申请融资贷款是该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本公司为其融资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西安防务目前经营正常,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3、西安创融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共计5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500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资助及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已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及不超过 30 亿元的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

  2022年,公司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加之公司盘活低效资产、加速资金回笼等一系列措施,公司财务负担进一步减轻。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拟继续与兴港集团及其子公司产生融资类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向兴港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及不超过27亿元的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不超过8%/年,担保费率不超过3%/年。该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签约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务资助和担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兴港集团全资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慧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兴港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兴港集团和其下属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资助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振伟、吴玥、李占森、朱兴旺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审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柳敬元

  注册资本:5,000,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55962178T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与运营;金融服务。

  股权结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持股96%,河南省财政厅持股4%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历史沿革

  兴港集团是根据《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郑综保管【2012】190号文),由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以货币出资2,000.00万元,于2012年10月由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机场分局核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0万元。

  2012年11月,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形式向兴港集团增加注册资本29,246.15万元。经过此次增资,兴港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31,246.15万元。

  2012年11月,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根据《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将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决定》(郑综保管【2012】250号文),将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100%的国有股权划至兴港集团。

  航程置业股权无偿划转至兴港集团后,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以航程置业2012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中的3.50亿元向兴港集团增加注册资本。经过本次增资,兴港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66,246.15万元。

  2013年3月,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形式向兴港集团增加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兴港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266,246.15万元。

  2013年5月,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形式向兴港集团增加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兴港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336,246.15万元。

  2013年6月,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形式向兴港集团增加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兴港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366,246.15万元。

  2013年11月,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形式向兴港集团增加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兴港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446,246.15万元。

  2013年12月,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形式向兴港集团增加注册资本53,753.85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兴港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0.00万元。

  2014年1月,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形式向兴港集团增加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兴港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00.00万元。

  2015年4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形式向兴港集团增加注册资本280,000.00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兴港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880,000万元。

  2016年11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形式向兴港集团增加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兴港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0万元。

  2017年5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形式向兴港集团增加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经过本次增资,兴港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00.00万元。

  2021年1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发行人注册资本金,由原200.00亿元增加至500.00亿元。

  2021年9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要求,通过无偿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股权划转后,发行人股权结构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持股96%,河南省财政厅持股4%。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兴港集团全资子公司兴慧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兴港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兴港集团和其下属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2、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3、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不超过8%/年,实际以签署具体的协议约定为准。

  4、担保费率:不超过3%/年,实际以签署具体的协议约定为准。

  5、定价依据:参照市场化情况及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成本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协议文本为准。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兴港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贷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差额补足担保事项,是为了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系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属正常性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兴港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52,052.09万元(不含本公告所述交易事项金额)。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上述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及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确定有合理的贷款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上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92,704,523.84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609,286,060.65元;公司实收股本金额为740,360,305元(公司股份总数为740,360,305股,股本金额为740,360,305元,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3、股本”),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754.62万元,较上年增加24.69%,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9,270.45万元,主要原因有几点:

  1、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但规模未达到预期,精细化管理和研发活动则保持了投入力度,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维持较高水平;2、公司部分低效资产挤占资金,公司逐步清理低效资产降低借款规模,财务费用有所降低但仍影响了公司盈利水平;

  3、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客户需求的变化等因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计提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存货、无形资产等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567.56万元。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2022年,公司经营工作思路是:1)聚焦核心能力的建设,围绕核心主业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公司重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2)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保障各业务纵向敏捷拓展与横向高效协同。

  在发展路径方面,公司将以内生性主营业务为成长核心,科学外延,实现产业布局良性扩张。一方面,加强既有内部产品和外部市场资源的业务整合和职能支持体系的共享融合,以进一步提升内部运营效率,促进内生业务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持续探索和规划国内外并购与战略合作,围绕高精度时空信息领域获取核心技术、高端人才、市场渠道等优质资源,进行优势互补,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在发展模式方面,公司将持续以高精度时空信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基石,围绕北斗产业化发展趋势,坚持以高精度应用、时空物联与行业数字化转型的业务方向,强化核心技术竞争优势,持续积累企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能力。

  在业务发展方面,公司将聚焦于高精度技术、产品和应用,包括测量测绘、机械控制、数字化施工、精准农业、坚固型平板产品、智能网联产品,同时将大力投入开发基于高精度技术的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包括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以及在各相关领域提供数据服务。

  在运营管理上,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架构。通过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的优化、信息化平台和工具的完善、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体系,提升运营效率,控制费用开支,盘活低效资产,支持公司业务的规模化发展和公司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

  在组织和文化管理上,加强人才梯队培养与组织建设,强化组织管理、激活团队潜能、设定目标、考核绩效、实现价值与价值分享,使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整体而言,2022年公司将在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格局下,依托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全面支持,充分发挥公司的能力、潜力和活力,积极落实公司战略,实现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目标。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 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执业注册会计师445人,合伙人7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的注册会计师115人。

  (7)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20亿、审计业务收入3.63亿,证券业务收入1.55亿;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0.45亿,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户。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本所符合相关规定职业保险可以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会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0元)。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拟由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目前的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

  2、我们认为在本年度继续聘任该所是合理可行的,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的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

  2、我们认为在本年度继续聘任该所是合理可行的,我们对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众思壮”)为了提升研发效率,优化全球研发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对公司整体研发结构进行了调整。为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合众思壮(河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研究院”)为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合众思壮(河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上述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2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靳荣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16]2004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137,31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2016年9月13日,合众思壮实际收到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后汇入的募集资金948,475,405.50元。

  截至2016年9月23日,募集资金人民币948,475,405.50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231018800002606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京会兴验字第0302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原计划由公司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欧电子”)实施。2020年,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研发资源重新配置等问题,该项目投资规模调整后的研究方向与吉欧电子不符,为更好地协调资源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将实施主体变更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为了提升研发效率,优化全球研发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公司对整体研发结构进行了调整。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由合众思壮委托河南研究院统筹实施,河南研究院在实施过程中,有部分研发工作安排给子公司北京合众思壮北斗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导航科技有限公司、Hemisphere GNSS Inc.和Hemisphere GNSS USA Inc.完成。鉴于河南研究院在项目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统筹规划与管理募投项目,公司拟增加河南研究院为是项目实施主体,该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合众思壮(河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79QKD4E

  法定代表人:郭信平

  成立时间:2019-08-22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时间:2019-08-22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终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标准化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和研发结构,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的运营效率,便于公司对募投项目更好的进行统筹规划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有利于公司整体的研发布局,巩固和加强公司在核心技术与产品方面的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将河南研究院增加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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