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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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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623,324,6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清洁能源业务行业情况

  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提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目前电力领域及汽车领域的清洁化替代已是大势所趋。202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一、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1.2%、11.8%、7.6%和3.3%,受同期基数由低走高等因素影响,同比增速逐季回落。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长7.1%,各季度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7.0%、8.2%、7.1%和6.4%。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及两年平均增速情况反映出我国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3.8亿千瓦,同比增长7.9%;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8.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截至2021年底,风力发电装机3.3亿千瓦,同比增长16.6%;其中,陆上风电3.0亿千瓦,海上风电2639万千瓦。并网风电利用小时数为2232小时,同比提高154小时。

  2021年,受疫情、极端天气以及国内减碳政策实施等因素影响,以及叠加国际通胀和能源危机等多重因素,煤炭、天然气供应紧张价格屡创历史新高。由于电煤价格的非理性上涨,燃料成本大幅上涨,煤电企业和燃煤热电联产企业持续大幅亏损。大致测算,2021年因电煤价格上涨导致全国煤电企业电煤采购成本额外增加6000亿元左右。8月以来大型发电集团煤电板块整体亏损,8-11月部分集团的煤电板块亏损面达到100%,全年累计亏损面达到80%左右。由于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气电联动不及时,燃机发电行业利润也同比下滑超过21%。

  煤炭价格预期:受美元放水、经济通胀、停止澳煤进口、煤电机组复产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炭供需处于相对紧平衡状态,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随着国家增产保供稳价多重举措的推出,以及双碳目标的管控,碳资产交易的正式实施,未来化石能源的消耗将逐步减少,煤炭供需紧平衡状态将有效缓解,煤炭价格将有望高位回落并企稳,但夏季迎峰度夏及冬季采暖期间,仍会有季节性的上浮。

  天然气价格预期:俄乌地缘冲突、西方主要国家对俄罗斯能源供应制裁,叠加国际疫情持续反复,美元加息等多重因素影响,短期内世界天然气供应紧张,价格屡创新高。远期来看,未来随着俄乌局势缓解,俄罗斯能源供应恢复正常,同时俄罗斯对中国每年增供100亿立方米天然气的实施以及国内沿海LNG储运站陆续建成投运,储存、中转能力逐步提升,会有效缓解国内天然气紧张局面,天然气价格会呈逐步下行趋势。

  2、移动能源业务行业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60%,与上年相比增长59.25%。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64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63%。2021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295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11.25%,与上年相比增加178万辆,增长151.61%。近五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数量从2017年的65万辆到2021年的295万辆,呈高速增长态势。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牵头修订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提出以技术突破为支撑,推动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提升,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低碳化进程。到 2025 年、2030年及203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总销量 比例分别达到20%、40%及50%(含电动汽车及氢燃料电池汽车)。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预测,2040年中国电动汽车保有量超2.56亿,比2020年增长至少30倍。中国交通领域,特别是汽车领域的电动化趋势已不可逆。

  相比充电模式,换电模式在出租、网约、重卡、轻卡等运营场景下优势明显,具体来说,换电模式可提升车辆运营效率,车电分离降低购车成本,增加电池使用寿命,减少占地面积,显著提升站网互动(V2G)能力及电池安全性。以乘用车为例,换电通常只需要1-3分钟,商用车换电需要3-5分钟,相较于充电时间都比较短,全天可节约2-3小时的充电时间。

  2021年,换电新能源汽车销量约为10.5万辆。截止2021年末,全国有1200多座换电站。换电新能源汽车销量以及换电站数量稳步增长。2020年后国家和地方均出台较多政策 ,鼓励在适应场景发展换电作为新能源基建补充,并不断出台标准规范行业 。2021年以来,方正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天风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及中金公司等头部券商研究所针对换电模式纷纷发布行业专题研究报告,一致预测电动汽车换电模式在十四五期间进入高速增长期。其中中金公司预测,2025年换电站保有量乐观/中性/悲观保有量为5.19万、3.00万、1.25万座,全国远期需要乘用车换电站55万座,重卡类换电站6万座。

  (一)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发电、热电联产、换电业务以及综合能源服务。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聚焦绿色能源运营和综合能源服务,业绩取得快速突破。公司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变化,在能源生产及能源消费两个重要领域同时发力,为促进“碳中和”目标达成作出必要的贡献。公司继续从能源生产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重点聚焦绿色出行生态,打造领先的移动数字能源科技运营商。报告期内,公司公告了《协鑫能科电动汽车换电业务发展规划》,召开了移动能源战略转型发布会。2021年3月31日,公司携手中金资本成立百亿碳中和基金,快速启动布局移动能源,倾力打造从清洁能源生产、换电服务到储能的便捷、经济、绿色的出行生态圈,致力于为电动化出行提供一体化能源解决方案,业务范围包括产品研发、换电服务等,以科技驱动共享换电,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加速城市低碳进程。目前公司在移动能源行业已具备较强的品牌认知度和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公司将持续发展清洁能源项目以及相关领域的综合能源服务,现已成为中国领先的非公有制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运营商和服务商之一,目前主要包括燃机热电联产、风力发电、垃圾发电等。公司在为电网公司、工业园区和城市提供电、热、冷等能源产品的同时稳步涉足综合能源服务领域,为企业客户提供能源解决方案及其他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业务范围内的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均为国家鼓励的优先发电业态,公司综合考虑电力市场化改革等行业政策、不同地区及经济环境差异,结合多年的行业开发、运营经验,在优质地区积极拓展相关业务,有利于巩固和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750,165.78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7.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21,631.37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38%。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1,432.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71%;利润总额151,771.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17.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80%。

  2021年度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面对煤炭、天然气等燃料价格高企的巨大挑战,公司致力于持续拓展热用户,增加售汽量,进一步加大风电开发力度,投建和收购的多家风电项目转入运营,形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有效弥补了因燃料价格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垃圾处理量实现同比增长56.36%,成为增长的另一驱动因素。

  1、绿色能源运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并网总装机容量为3777.44MW,其中:燃机热电联产2437.14MW,风电832.3MW,生物质发电60MW,垃圾发电116MW,燃煤热电联产332MW。

  报告期内,全年完成结算汽量1616.91万吨,同比增长4.87%;完成结算电量125.3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0.71%;完成垃圾处置量212.34万吨,同比增长56.36%。主要是因为公司根据天然气等原料波动制定经营策略,主动优化蒸汽、发电产能,保障经营利润稳定。

  公司将重点加大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比例,聚焦内蒙、新疆、陕西等地风电大基地及资源禀赋有优势的集中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聚焦广东、江苏、浙江,适度开发燃机热电联产、燃煤背压热电项目;依托运营电厂热用户,进一步开拓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项目。

  2、移动能源业务

  移动能源业务即为电动汽车提供换电服务,公司将整合汽车生产、电池制造、出行平台、物流企业等行业以及政府资源,聚焦出租车、网约车、重卡、轻卡换电场景,携手吉利、福田、三一、东风、货拉拉、宁德时代、地上铁等整车生产、出行平台、电池制造、物流行业等头部企业,重点布局华北、华南、华东、西南、鲁豫、两湖、山西、内蒙、西北九大区域。报告期内完成乘用车换电站建设5座,完成商用车换电站建设1座。截至目前建成的乘用车换电站9座,商用车换电站4座。

  报告期内,商用车换电港、乘用车换电港均已完成结构和站控系统开发;立项两款重卡商用车车型以及两款乘用车车型,开发多能集成,无接触智能磁感锁止技术,共享电池技术以及智能EMS/BMS/SMU四大核心技术。完成运营平台、APP、小程序发布,开发7家换电站设备平台,初步完成开发运维一体化平台搭建,运营及建设中站点均已接入网络。完成大数据平台开发,实现从司机入网、找站、进站、无感支付、换电到结算一体化智能运营,无人值守。

  3、综合能源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市场化交易服务电量172.6亿KWh,配电项目累计投产容量1091MVA;公司拥有国家“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一级资质,用户侧管理容量超过1350万KVA;参加江苏省需求侧响应,响应负荷超700MW,同比增长40%;5月8日,投运了全国首个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配电网项目——金寨配电网项目;已投运储能、分布式能源、微网等能源服务项目超20家。全面开展了碳资产管理,碳资产金融,绿电交易等碳中和服务。开展了区块链技术在配售电与碳资产交易等能源领域的技术研究,申报、获批相关软件著作权超60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情况: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6月25日出具的《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2021]跟踪1453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1、布局移动能源,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事项

  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北京召开移动能源战略转型发布会,并与中金资本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将以充换电站一体化解决方案、充换电站运营及能源服务、电池梯次利用等产业为核心业务,中金资本为公司提供全方面金融服务,共同打造高效、经济、绿色的出行生态,助力公司成为全球领先的移动能源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与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西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轻橙时代(深圳)科技责任有限公司等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为目的,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在移动能源充换电产业方面开展密切合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协议正在履行中,合作事项在积极推进中。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事项,完成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截至2021年4月9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15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021年11月1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已于2022年3月3日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70,863,302股已于2022年3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施完毕。

  3、关于收购吕梁北方电力云顶山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吕梁北方电力云顶山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拟以自筹资金现金收购山西北方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北方电力”)持有的吕梁北方电力云顶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顶山新能源”、“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30,207万元人民币。 2021年6月2日已完成标的股权过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持有云顶山新能源100%的股权,云顶山新能源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1年6月7日,股权转让价款30,207万元人民币已全部支付完毕,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4、关于收购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筹资金现金收购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1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7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协鑫智慧能源100%的股权,协鑫智慧能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8月17日,股权转让价款73,00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支付完毕。2021年8月27日已完成标的股权过户,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5、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东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依据相关规定,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将获得各项补偿合计34,990万元人民币。2021年10月22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台热电收到首笔搬迁补偿款6,998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台热电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6,998万元人民币。

  6、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事项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议案》,沛县土地储备中心拟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沛县坑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热电”)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相关资产进行收储。本次收储将收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5,752.0068万元。2021年8月16日,沛县坑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与沛县土地储备中心、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沛县坑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资产收储合同》。2021年8月25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沛县热电收到本次土地收储第一期部分收储款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沛县热电累计收到收储款1,000万元人民币。

  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进展事项

  (1)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与深圳道格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尚未设立,双方尚未实际出资。

  (2)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设立清洁能源投资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作参与设立以发电产业投资并购及整合等为主要投资方向的清洁能源投资并购基金,基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协鑫智慧能源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之一,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2020年4月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截至本报告期末,合伙企业已清算,协鑫智慧能源实缴9,000万元出资款已完成退款。

  8、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2019年至2021年3月5日期间,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截止2021年3月5日,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已全部偿还占用资金本金及占用期间利息20,834.42 万元,其中本金19,303.59万元,2020年度资金占用期间利息1,375.81万元,2021年1-2月资金占用期间利息155.02万元,已于2020年年报披露并整改完毕,2021年无新增资金占用。

  9、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苏州秉颐合计持有公司925,732,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3%;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被质押869,576,28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3.93%,占公司总股本的53.57%。

  其中:上海其辰持有公司股份783,41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83,372,17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48.26%。协鑫创展持有公司股份86,204,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6,204,10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31%。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主要原因为自身及其下属公司及关联方资金需求,目前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追加保证金、补充担保物、提前清偿借款、提前解除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钰峰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2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178,050.4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22,188.3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01,603,809.89元,减去2021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42,218.84元,减去2021年对股东的分配202,869,196.80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845,949,169.7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09,014,582.63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014,582.63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本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623,324,6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24,664,922.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总额保持固定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51.53亿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2022年4月修订)》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并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大股东、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内部审计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并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6日),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2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同意董事会提议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本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623,324,6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24,664,922.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总额保持固定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2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周五)14:00起

  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6日(周二)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6日(周五)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6日(周五)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至2022年5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6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二)有关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2和议案11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2、登记方式:

  为了保证股东大会按时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填写附件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填写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填写附件2);

  (3)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5日(周四)15:00前送达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

  信函: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直接送达登记地址,并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协鑫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15000)。

  ?联系人:陈银凤

  ?联系电话:0512-68536762

  ?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5”,投票简称为“协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周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2年5月6日(周五)召开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4月26日(周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协鑫能科(股票代码:002015)股票,现登记参加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2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2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51.53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45.13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3.04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2.09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发展战略和融资规划,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向以下列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251.5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1、 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项目提供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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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预计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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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费智

  5、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投资(含天然气发电、分布式能源、垃圾焚烧发电、风力发电、配电网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务;能源技术的科技研发和咨询服务;能源高效阶梯综合利用;能源大数据服务;电力设备、辅材、备品配件,及相关系统成套设备的销售、咨询、运行维护服务;销售:煤炭。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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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杨龙

  5、注册资本: 8607.5281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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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嘉兴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嘉兴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嘉兴市秀洲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 9,840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生产销售热力、热电厂副产品;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国家不允许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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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兰溪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兰溪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登胜路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 8400万元

  6、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生产销售及附属产品(灰、渣)的销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五)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新妙智村

  4、法定代表人:杨龙

  5、注册资本:1,660万美元

  6、经营范围: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六)宝应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宝应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宝应县安宜工业集中区

  4、法定代表人:杨龙

  5、注册资本: 13,546.18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热力及附属产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七)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赣榆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杨龙

  5、注册资本: 10,550万元

  6、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热力、除盐水以及其他附属产品、热电关联产品生产、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能源项目投资、能源技术服务、售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八)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4号

  4、法定代表人:杨龙

  5、注册资本: 955万美元

  6、经营范围:售电业务(按许可证范围经营)、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服务;生产电力;生产热力、除盐水及其它关联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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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海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江苏省海门市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 6615.51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热电及其附属产品;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张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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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友谊西路

  4、法定代表人:杨龙

  5、注册资本: 12196万元

  6、经营范围:电力、蒸汽及附属产品生产、销售;电力技术服务;售电业务;煤炭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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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扬州经济开发区港口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11,620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热力及附属产品;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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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东台市谢家湾

  4、法定代表人:杨龙

  5、注册资本: 6635.35万元

  6、经营范围:热电联产并销售本公司自产电力、蒸汽、热水、冷冻水、煤粉灰、煤炭批发、电力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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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徐州市丰县盐电路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以及附属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四)丰县鑫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丰县鑫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丰县经济发展大道西侧、丰沛铁路北侧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 4,600万元

  6、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及销售;灰渣、除盐水销售;,提供与热力生产及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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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山路66号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 14432.38万元

  6、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销售;自产副产品灰渣销售;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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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大刘村

  4、法定代表人:王永生

  5、注册资本:25351万元

  6、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蒸汽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灰渣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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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3、注册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双桥镇马楼村南商丘220KV迎宾变电站东侧

  4、法定代表人:刘红华

  5、注册资本: 13200万元

  6、经营范围:垃圾发电;垃圾发电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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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太仓市双凤镇新湖新卫村

  4、法定代表人:刘斐

  5、注册资本: 25500万元

  6、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及无毒无害工业垃圾焚烧、电力及蒸汽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售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2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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