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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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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修改涉及部分条款的增加与删除,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依此相应调整,条款中涉及引用其他条款序号变化的亦同步调整。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9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浔阳江路7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9日

  至2022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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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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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浔阳江路7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浔阳江路70号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12-62399021

  3、传真:4008266163-68199

  4、联系人:杨聪

  (四)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五)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严格遵守江苏省苏州市政府相关防疫政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相关防疫工作。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拟参会人员,请在第一时间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并需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如因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导致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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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4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韵枫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3,6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3,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3.3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2-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014)。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8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4,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00,930,754.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269,245.2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33130002号验资报告。

  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37,264.07万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13,190.6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097.32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1,193.8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5个结构性存款账户、2个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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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账号52440000000313为银行内部账户,享受定期通知利率,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账号52021600000347、52120500000348、52893400000346为银行内部账户,享受结构性存款利率,以上账户与51875800000729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注2:宁波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75050122000517992账号为银行内部账户,享受结构性存款利率,宁波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75050122000495589账号为银行内部账户,享受定期存款利率,以上账户与75050122000313442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注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账号10548901040010488为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注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账号1102021161006008207为银行内部账户,享受结构性存款利率,与1102181019100047460账号为从属关系,账号1102181019100047460为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64,828,508.10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以1,520,377.37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6,348,885.4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33130023号)”《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经核查后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64,828,508.1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1,520,377.37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为12个月及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2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五)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1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上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天准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准科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天准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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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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