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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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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亚太事务所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亚太事务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质资格,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等,业务广泛分布于二十多个省市,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2011年,亚太事务所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CPAAI),成为其在大陆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2、人员信息

  亚太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赵庆军,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亚太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26人(2020年12月31日10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1人(2020年12月31日56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9人。

  3、业务规模

  亚太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9.8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8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103万元。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家、批发业4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家、商务服务业2家、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家,其余行业15家,亚太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实施一体化管理,总部、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2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事务所因其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00万元及其利息,亚太事务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亚太事务所已申请再审,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亚太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39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季民,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4起从事审计业务,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并购重组审计。证券业务从业年限21年,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0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廖坤,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10年,先后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现场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企业IPO申报。2019年加入亚太事务所。证券业务从业年限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0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飞,注册会计师,先后在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16年加入亚太事务所,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证券业务从业年限1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0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从业经历丰富,均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本项目成员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民事诉讼。2021年,项目成员王季民、廖坤分别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详见下表:

  ■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合计费用13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本期审计费用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该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提议继续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亚太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进行审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亚太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聘请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国际收支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故汇率波动会对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不确定性的影响,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根据2022年外汇汇率走势及国际业务规划,公司拟在2022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等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该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一、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国际业务占比接近一半,国际收支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不确定性的影响,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使公司专注于业务经营发展。根据2022年外汇汇率走势及国际业务规划,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业务。

  二、远期外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交易过程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做投机交易,使用均为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远期外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限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及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用于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该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远期外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及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客户回款发生逾期或其他变动,可能会使得公司无法如期完成远期结汇交割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2、以真实贸易情况为基础,严禁进行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3、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专门的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累计开展不超过30,000万美元金额的远期外汇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影响,遵循稳健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同意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申请授权额度与公司年度实际外贸业务量相当,遵循稳健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衍生品交易、项目投资等。

  各银行具体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和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

  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审议程序及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申请综合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同维”)、共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共进”)、海宁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同维”)。

  ●2022年度预计担保金额: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31.10亿元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本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方、销售方等)之间的日常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业务)的顺利完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31.10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30.2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0.90亿元。具体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审议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江南路89号

  法定代表人:汪大维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宽带通信设备、无线通信设备、网络设备、机顶盒、计算机板卡、适配器;经销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仓同维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共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横窝仔街28号利兴强中心13楼A室

  董事:汪澜、唐晓琳

  注册资本:美元1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贸易业务

  香港共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海宁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纬三路11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魏洪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宁同维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前述被担保人太仓同维、香港共进、海宁同维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预计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或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议案已经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到有关数据可比性,公司将运输费继续列报于“销售费用”。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列示。根据收入实施准则问答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和核算。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相关运输成本列报的调整将对公司营业成本、销售费用、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本次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性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

  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

  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商誉的形成

  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总计人民币70,000万元收购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闻远”)100%股权,该事项形成商誉初始额55,481.26万元。2019年山东闻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636.35万元,本次减值测试前的商誉账面价值为51,844.91万元。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开展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报告期末将山东闻远整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2]第000228号),本次评估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对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测算。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53,844.04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49,700.00万元,减值4,144.04万元,减值率为7.70%。确定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49,700.00万元。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含商誉资产组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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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后,确定山东闻远资产组存在商誉减值的情况,计提了4,144.04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减值率为7.70%,导致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144.04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夏树涛先生提交的离任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号指引》”)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夏树涛先生自2016年4月20日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即将达到六年,故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夏树涛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夏树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夏树涛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全体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独立董事规则》《1号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夏树涛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夏树涛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夏树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夏树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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