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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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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2,490,658.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13,054,814.14元,在按照《公司章程》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825,000.00元后,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92,229,814.14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6,450,000股,拟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16,45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6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人用疫苗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生物科技企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主要在销产品为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人用乙脑灭活疫苗(Vero细胞)。人用狂犬病疫苗是一款可通过肌内注射的方式给人类接种的Vero细胞狂犬疫苗,在人类接触狂犬病毒或处于接触狂犬病毒的高风险之后预防狂犬病,自2008年起公司产品一直占据国内市场领先地位。公司人用乙脑灭活疫苗是一种可注射的乙型脑炎灭活疫苗,是中国市场上唯一在售的人用乙脑灭活疫苗,可提供良好的免疫保护效力。公司在疫苗行业已积累丰富的专业知识及技术经验,通过行业领先的核心生产技术生产出高品质的疫苗产品,为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0家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在业内具备很高的认可度。

  公司已初步建成细菌疫苗、病毒疫苗和多联多价疫苗等三大研发技术平台,在研产品包括常规疫苗、创新疫苗和多联多价疫苗等各类疫苗共计20余个品种。在创新疫苗方面,15价HPV临床试验申请已经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临床实验的默示许可通知,20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已完成工艺验证研究,正在开展中试样品制备工作,B群流脑疫苗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在常规疫苗方面,四价鸡胚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有序推进Ⅲ期临床实验;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已经完成I期临床实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已经完成Ⅰ期临床的现场工作;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已获得临床实验批件,准备启动Ⅰ期临床实验。以上这些在研品种将在未来几年内陆续上市。此外,公司还在加强已上市疫苗品种人用狂犬病疫苗和人用乙脑疫苗的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究开发。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近二十年的经营管理经验及科学管理方式,并结合生物疫苗行业特色,已经构建完成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形成了稳定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主要采用“集中采购”模式,先由各职能部门根据所需物料的情况提出需求计划,再由物料管理部制订采购计划。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微载体、人血白蛋白、新生牛血清及灭菌注射用水等。其中,人血白蛋白、牛血清等重要物料,先由生产部和验证部对有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的物料进行试验,再由质量管理部进行综合质量评估并批准后,物料管理部方可进行询价采购;若为外包材等非重要物料,经由质量管理部对其进行综合质量评估并批准后,由物料管理部进行询价采购。

  2、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以自主研发为主导,合作研发为辅助的研发模式。公司持续增强自主研发团队的综合实力,拥有一支170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自有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疫苗研发及产业化经验。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加快多项处于临床试验阶段产品的研发进程,以及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产品开发进程。公司与全球领先学术机构合作扩充研究资源,与国内外领先企业进行合作研发,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侧重于研发重磅创新品种,力求在国内外开发及供应创新和质量更佳的疫苗产品。

  3、生产模式

  我国政府对人用疫苗生产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根据新版《疫苗管理法》,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具备疫苗生产能力;超出疫苗生产能力确需委托生产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销售目标和营销部门的销售预测,结合公司实际的疫苗生产能力和存储能力制定年度生产计划。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疫苗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严格的生产标准来确保公司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公司现有产品均已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投入使用的生产车间均获得中国的GMP证书,且自首次获得GMP认证以来,已通过中国所有的GMP检查。公司的设备和质量体系亦于多个国家获得GMP证书或完成GMP检查。

  公司的两个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沈阳和本溪,沈阳生产基地主要生产已上市产品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和人用乙脑灭活疫苗(Vero细胞)。公司在本溪的人用疫苗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已经建设完成,后期建设项目也按计划顺利推进。该基地未来用于在研的四价鸡胚流感病毒裂解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和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和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的商业化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严格遵守《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内销售全部采用直销模式。国内销售团队由近300名专业销售人员组成,拥有丰富的疫苗销售经验和学术推广能力,能为疾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后续服务。公司通过采取自营团队为主导、推广商为补充的营销模式,与主流第三方医药配送企业合作,构建了面向全国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苗营销配送网络体系,国内产品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招标准入,与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采购合同,由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给本行政区域的各接种终端,采取全程冷链配送的模式输送疫苗。

  公司国际销售采用经销模式,通过专业的国际经销商向国际市场开展疫苗销售业务,产品出口至泰国、菲律宾、埃及和印度等一带一路沿线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经销模式下,由国际经销商直接向公司支付疫苗采购款,再由其销售至进口国家的最终客户。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疫苗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推广,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代码:C2762)”。

  疫苗行业发展至今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接种疫苗是目前最有效、最经济的疾病预防方式, 被认为是 20 世纪公共卫生领域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全球疫苗行业集中度较高,呈现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葛兰素史克、赛诺菲、默沙东和辉瑞四大巨头总计占据全球疫苗市场超过 80%以上的份额,在疫苗市场占据的绝对优势地位。在疫苗产品结构方面,则呈现重磅品种为王的产品格局,排名领先的疫苗品种包括13价肺炎结合疫苗、HPV 疫苗以及多联多价疫苗等。

  2017年以来,基于老龄化比例提升、民众疾病预防意识增强、公共医疗卫生发展和新冠疫情防控需求增加等多项要素的叠加效应,全球疫苗市场规模呈现快速增长的发展趋势。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和预测, 2018年,全球疫苗市场收入为318.3亿美元,占全球药品收入的2.5%。未来五年保持12%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2023年将达到559.8亿美元,占药品市场收入的比重将达到3.5%。

  目前,中国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随着民众健康意识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型疫苗、联合疫苗等升级换代产品的出现,国内疫苗市场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2018年我国疫苗市场收入为331.7亿元,占全球疫苗市场的15.7%,预计将于2023年增加到1017.7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5.1%,届时将占全球疫苗市场的26.4%。

  我国疫苗行业的集中度相对较低,国内免疫规划疫苗由政府支付,市场主要由国有企业主导。非免疫规划疫苗属于自愿接种,医保覆盖率低,生产厂家众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跨国企业,其中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场份额较大。

  2、疫苗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疫苗管理法》明确指出,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人用疫苗对生产技术水平、资金投入、创新及研发实力具有较高的要求,行业的准入门槛较高。疫苗研发和生产制备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关键的研发能力包括先进的研发技术平台、经验丰富的疫苗研发专家以及稳定达标的质量控制体系,关键的生产能力包括先进的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和经验丰富的生产人员,此外高效的研产对接也是疫苗获批上市之后能成功产业化的关键因素。

  (1)研发技术壁垒

  以病毒疫苗为例,疫苗的研发过程包括毒株的筛选,毒株减毒,毒株对细胞基质适应性和传代稳定性研究。在完成实验室研究之后,还需进行工艺开发和临床试验,验证疫苗在人体内的安全性,免疫原性和有效性,同时开发出可以大批量可重复的疫苗生产工艺。新疫苗的研发周期较长,同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且有着较低的上市成功率。因此,疫苗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和投入高三个特点为疫苗行业建立起了较高的行业壁垒。

  (2)制造技术壁垒

  《疫苗管理法》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具备疫苗生产能力;超出疫苗生产能力确实需委托生产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接受委托生产的,应当遵守本法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疫苗质量。此法律意味着疫苗上市许可人必须自己拥有符合GMP要求的疫苗生产车间,而建造GMP生产车间的技术和资金也会成为疫苗市场的准入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和预测,2018年,全球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规模为93.1亿元。其中我国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规模最高,销售额为28.4亿元,占比为30.5%,预计2018年至2023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8.4%,2023年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市场规模将达到42.5亿元。

  在全球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中,按2019年销量计算,成大生物以3,190万支的销量占据最大的市场份额,占总市场的15.50%,已超过赛诺菲等国外疫苗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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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犬猫数量超过1亿只,其中大部分在农村散养,近年来国内城市犬猫等宠物饲养量也逐年上升。消除狂犬病必须要免疫动物,而与欧洲等发达国家的动物普遍免疫不同,中国接种疫苗的动物比例较少,因此人用狂犬病疫苗在我国属于刚性需求。随着国内犬猫等宠物饲养数量的增长,受犬猫等宠物伤害的人数也将持续增长。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狂犬病相关宣传教育的逐渐普及,国内民众付费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意愿和能力也持续提高,这些因素将促进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销量的稳健增长。

  在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中,2018年和2019年,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批签发数量均在1,300万人份左右,很难满足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有效需求,部分地区出现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紧张的态势。2020年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批签发量达到1,753.79万人份,同比增加27.66%,有效缓解了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紧张的局面。下表为2018年以来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批签发量情况(按人份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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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数据来源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1年4月以后,中检院不再对外披露批签发具体数量数据。

  注2:成大生物产品的注射程序分为四针程序和五针程序,上表按成大生物不同注射程序的实际使用量换算为万人份数。其他公司亦按照注射程序换算为万人份数。

  为保障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正常供应,公司以质量安全为核心最大限度释放产能,2019年人用狂犬疫的的批签发量超过1,000万人份,国内市场份额占比为73.08%,巩固了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的领先地位。2021年,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批签发量为1,034.79万人份。随着人用狂犬病疫苗其他生产企业近几年逐步增加产能以缓解供应不足的局面,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逐步形成供需平衡态势,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竞争态势将日趋明显。

  在乙脑疫苗方面,目前中国乙脑疫苗市场仅三家生产企业,根据Frost&Sullivan提供的2019年国内乙脑疫苗的销售收入数据,中生集团的武汉所和成都所分别占比55.4%和27.2%,分别位居第一和第二名,成大生物以17.5%的市场份额位于第三名。成大生物生产的人用乙脑疫苗是目前中国市场上唯一在售的国产乙脑灭活疫苗。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优先保障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生产供应,按计划完成乙脑车间的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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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全球上市的预防性疫苗品种很多,针对大多数传染病的疫苗已被研发上市。疫苗行业也历经了多次技术革命,已由第一代灭活或减毒疫苗、第二代重组蛋白疫苗,逐步向第三代核酸疫苗发展,人用疫苗的市场需求也推动传统疫苗向联合疫苗和新型疫苗升级迭代。

  新版《药品管理法》、新版《疫苗管理法》和2020版《中国药典》等行业政策法规的先后颁布与实施,加速推动我国人用疫苗行业的整合集中和转型升级,创新型疫苗和多联多价疫苗的研发立项和研发进程明显加快,具备较强研发创新能力的头部疫苗企业的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人用疫苗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疫苗市场规模将持续增大

  新冠疫情的持续流行让公众对疫苗在阻断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更加深刻。与此同时,疫苗在应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的作用也更加凸显,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和群众对于传染性疾病关注的持续增强,我国的人用疫苗接种人群将持续增长,相应的人用疫苗市场规模也将持续增大。同时,诸如HPV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肺炎结合疫苗和多联多价疫苗(5联苗)等一系列新型疫苗和联合疫苗先后进入中国市场,新冠疫情下催生的mRNA等新技术平台的快速发展,mRNA疫苗等创新产品陆续上市,也为我国人用疫苗市场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

  (2)疫苗行业监管趋严

  根据《疫苗管理法》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接种者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中国将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建立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整合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可追溯。随着疫苗行业立法的进一步明确,行业有望得到规范并持续健康发展。

  (3)多联多价疫苗是未来疫苗产品的发展趋势

  多价疫苗和联合疫苗已成为全球疫苗市场的一种趋势,中国政府对于新型多价多联疫苗表达了坚定的支持态度。根据最新版《疫苗管理法》,国家根据疾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相关研制规划,安排必要资金,支持多联多价等新型疫苗的研制。同时鼓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加大研制和创新资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质量控制水平,推动疫苗技术进步。

  (4)疫苗市场及销售趋于国际化

  《疫苗管理法》新增“国家鼓励疫苗生产企业按照国际采购要求生产、出口疫苗”的规定。这一条款有望成为中国疫苗企业走出国门的政策导向。随着发展中国家疫苗接种率的提高、医疗保健意识增强和可支配收入增加,这些新兴国家和地区的疫苗接种需求保持稳定增长。在中国“一带一路”政策的支持下,在新冠疫情期间中国新冠疫苗出口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以及国内疫苗企业产品质量持续提高的背景下,未来中国疫苗出口的市场规模还将继续增长。目前多款国产疫苗产品正在申请国际认证,有望进入国际采购名单,为疫苗生产企业开辟新的增长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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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804.35万元,同比增长4.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49.07万元,同比减少2.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6,251.85万元,同比增长2.13%。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净利润同比略有下降,扣非之后的净利润同比略有增长。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79,273.15万元;总负债44,071.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1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五) 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照执业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工作服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岗位职责,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及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284.74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2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现金分红预案,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66%。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2,490,658.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13,054,814.14元,在按照《公司章程》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825,000.00元后,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92,229,814.1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6,4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16,45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6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影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3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五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十一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十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晓刚,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稼楠,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2021年开始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晓刚、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娜、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稼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共70万元(含税)。

  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4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控股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是持有广发证券5%以上股份的股东,辽宁成大董事长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也未向其他关联人购买理财产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介绍

  广发证券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2010年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市值位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广发证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主要办公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林传辉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21,087,664元,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二)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指标

  广发证券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535,855,323,975.70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6,624,509,660.79元;

  营业总收入:34,249,988,400.75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54,115,527.40元 。

  (三)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广发证券17.94%的股份,辽宁成大董事长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此以外,公司与广发证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经核实,广发证券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

  (二)交易金额及投资期限

  本次关联交易购买的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此理财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定价标准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交易风险可控。

  (四)交易选择权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自主决定理财产品类型以及理财金额。

  (五)风险控制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甚至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广发证券发生的购买理财产品等金融业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董事会9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广发证券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选定的首批试点合规管理券商之一。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广发证券是国内综合类证券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有关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暨关联交易事宜,是以市场原则为基础,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为前提,及提高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成大生物2022年度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5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或“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包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投资品种包括信托公司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包含关联交易)等,不包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甚至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投资理财产品事项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理财产品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不包含银行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成大生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公司代码:688739                                                  公司简称:成大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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