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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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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许君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庆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业忠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许君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庆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业忠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3日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监事3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

  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选举董事许君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 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

  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许君奇先生、丁学文先生、凌庆财先生、张建先生、刘绍军先生,其中许君奇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丁学文先生、王红艳女士、李玲女士,其中李玲女士为主任委员。

  提名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君奇先生、王红艳女士、李玲女士,其中王红艳女士为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丁学文为总经理;聘任凌庆财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彭龙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平为副总经理、市场品牌中心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

  规定,聘任黄初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支付手段,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并以持有的票据、银行存单、保证金形成的票据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对外支付结算,从而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不需要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外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票据池可用总额内,据实开具单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审批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业务质押担保金额单笔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2%,小于10%;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22%,小于50%,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

  规定,监事会选举监事刘静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

  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支付手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并以持有的票据、银行存单、保证金形成的票据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对外支付结算,从而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不需要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外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票据池可用总额内,据实开具单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审批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业务质押担保金额单笔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2%,小于10%;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22%,小于50%,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银行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结算,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在银行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许君奇先生、丁学文先生、凌庆财先生、肖文慧女士、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

  独立董事:刘绍军先生、王红艳女士、李玲女士。

  其中许君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以上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董事会成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均已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王红艳女士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绍军先生、李玲女士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

  董事许君奇先生、丁学文先生、凌庆财先生、张建先生、刘绍军先生,其中许君奇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

  董事丁学文先生、王红艳女士、李玲女士,其中李玲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许君奇先生、王红艳女士、李玲女士,其中王红艳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1、股东代表监事:刘静女士、罗新果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易金生先生

  其中刘静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主席。

  以上监事会成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丁学文先生

  2、副总经理:凌庆财先生、彭龙先生、张平先生

  3、财务总监:凌庆财先生

  4、董事会秘书:彭龙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黄初春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和规定。独立董事就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投资者专线未变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专线电话:0731-23053013 传真:0731-23053013

  电子邮箱:hczqb@hnhlcy.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醴陵市西山办事处万宜路3号

  邮编:412205

  四、任期届满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后,独立董事李荻辉女士、王士维先生、王远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唐日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副总经理罗新果先生、叶建明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后不再担任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简历:

  1、非独立董事

  许君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6年2月,大学学历,陶瓷工业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共党员。历任嘉树联营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副厂长、厂长,华瓷有限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许君奇先生曾任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陶瓷分会理事长、《中国出口日用陶瓷技术指南》编撰专家组组长,是湖南省第九届、十届人大代表、2006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现兼任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湖南省陶瓷行业协会会长等职务。许君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肖文慧女士,1974年4月出生,1996年7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2000年7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1992年7月-2001年3月历任湖南省华湘进出口集团公司人事教育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2001年4月-2011年12月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总监,其间2005年2月-2007年4月担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07年4月至今担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1年9月-2013年11月兼任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月至今兼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2015年5月起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起至今任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肖文慧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凌庆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大专学历。曾任株洲水泥管厂生产计划科副科长、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广东中株水泥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株洲水泥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总会计师、株洲市湘红水泥管厂副厂长、支部书记、湖南红官窑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任,现任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凌庆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冯建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8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新华联集团董事副总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兼任湖南省工商联常委、北京湖南商会执行会长、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长沙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等职。冯建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丁学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4月,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至1993年期间,先后工作于湖南省醴陵市嘉树乡农技推广中心、湖南省醴陵市农业局,1994年至2008年8月期间,先后担任华瓷有限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丁学文先生为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醴陵市华联悟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11月,拥有法律及经济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至2002年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部门经理,2002年至2017年进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任证券投资部总监、上市公司部总监,现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独董董事

  王红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7年2月,研究生学历,教授、律师,曾任邵阳市郊区雨溪桥乡政府司法助理、长沙第五制鞋厂法律顾问、长沙水泵厂纪检监察,现任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州亿腾景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绍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1月。2003年和2005年分别获得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电子工程(固态器件)硕士和材料科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侧重于陶瓷制备、结构和性能,粉末冶金及增材制造技术,以及物质文化遗产修复材料设计与制备。曾任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副研究员(博士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粉末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博士生导师,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粉末冶金技术期刊编辑委员会委员。刘绍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1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土地评估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曾任长沙市粮食系统所属国有企业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湖南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及负责人、湖南湘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经理、湖南佳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审计负责人,现任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德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法人代表,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长沙麓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李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监事

  刘静女士,中国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出生于1976年4月,大学学历。

  1998年进入新华联集团,先后任职于集团下属酒业公司、地产公司、燃气公司;

  2004年1月-2007年1月,新华联集团海外财务部财务总监;2007年1月-2008年12月,新华联集团海外财务部财务总监,兼任长石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1月-2015年12月,新华联集团海外财务部财务总监,兼任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新华联集团高级助理总裁,兼任长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新华联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新华联集团董事、高级副总裁,兼任长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新华联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罗新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2年11月,大专学历,陶瓷助理工程师。1985年至1993年任醴陵市东堡工艺瓷厂厂长,1993年至2001年任醴陵市协和化工厂副厂长,2001年至2016年9月历任公司生产分厂厂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监。罗新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易金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2月,专科学历,1984.1-1986.11任嘉树乡化工厂助理会计,1986.12-2006.2任嘉树乡企业办会计、主任,2006.3至今任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监事。易金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高级管理人员

  彭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11月,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宁乡石油化工总厂财务副科长,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公司财务负责人、中联重科土方机械公司财务负责人、中联重科集团预算中心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龙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9月,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9年至2022年期间,一直工作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先后担任湖南玉祥瓷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联瓷业生产管理部长、总监、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市场品牌中心总监。张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证券事务代表

  黄初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6年2月,金融学和经济法学专业,本科双学位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投资咨询资格、深证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6年进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至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

  上,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和能力。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相关事项予以独立、客

  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丁聘任丁学文为总经理,聘任凌庆财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彭龙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平为副总经理、市场品牌中心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绍军李玲王红艳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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