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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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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编号:临2022-023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4月18日。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由“ST大有”变更为“大有能源”,股票代码“600403”保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 10%。

  ● 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15日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4月18日复牌。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T大有”变更为“大有能源”;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403”;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4月18日。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0 年度,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8号)。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前解决了资金占用问题,收回了占用资金本息。同时,公司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加强了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2021年度,公司完成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工作,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条款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专项意见》,同意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3月3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4月14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9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 年4月15日停牌1天,4月18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仍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动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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