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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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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融通核心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核心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融通核心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且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应当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2年4月12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4月12日。自2022年4月13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转出)以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等。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7、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8、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9、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10、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若因本基金所持资产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或多次清算。

  3、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录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3-8088(国内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2022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核准了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主要股东、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受让新时代证券2,858,872,097股股份(占股份总数98.24%)无异议。2022年4月11日,新时代证券已完成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新时代证券保持不变,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三十八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截至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2元且没有进行过当季的收益分配(以收益分配基准日所在期间为准),则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份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初始面值。

  (3)C类份额为本基金于2020年5月13日新增设的份额类别。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已于2014年3月3日转为上市开放式。自该日起,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可选择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4)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5)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4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6)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4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2年4月1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2年4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7)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在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8)权益分配期间(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5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9)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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