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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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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2年4月15日起(含2022年4月15日)对长信稳健纯债债券(交易代码:A类002996,E类006047)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稳健纯债债券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长信稳健纯债债券的金额超过1万元,则1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万元金额的部分本公司将有权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稳健纯债债券的金额超过1万元,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部分本公司将有权确认失败。

  2.2在长信稳健纯债债券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长信稳健纯债债券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2年3月25日0:00起至2022年4月10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22年4月10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终止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8185721.08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5.3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8185721.08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2年4月1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4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基金是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持有人大会在上述议案通过后豁免了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封闭期和开放期、以及基金投资限制等的相关规定。

  自此次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4月14日起安排10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即2022年4月14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止,在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人仅可以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不可办理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自选择期间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2022年4月28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赎回、转换转出和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

  本公司将按照《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3日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22)沪普证经字第128号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503035375

  法定代表人:刘元瑞

  委托代理人:李莹雪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终止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现向本处申请对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处提交了包括《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在内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以视频会议形式对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自2022年3月25日0:00起至2022年4月10日17:00止,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收到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7封(网络投票4封,纸质投票3封)。2022年4月11日10时00分起,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李莹雪、周思萌对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沈骏良参与了计票过程。

  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2年3月24日,本基金总份额14784131.76份,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为8185721.0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5.37%,本次会议无效表决票0封,有效表决票7封。

  经审核,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8185721.08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100%,反对份额为0份,占0%;弃权份额为0份,占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符合《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公证员:黄彦

  2022年4月11日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终止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3月24日,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0:00起至2022年4月10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公证员以视频会议形式的监督及律师的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185721.0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5.37%,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185721.08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李莹雪、周思萌

  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代表):沈骏良

  公证人员:黄彦、冀望禹

  见证律师:姜亚萍、杨加玲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2年3月25日0:00至2022年4月10日17:00止,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可查阅2022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自此次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10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即2022年4月14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止,在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人仅可以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不可办理申购业务。因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赎回申请日(T日)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故自赎回选择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于2022年4月2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赎回业务。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赎回选择期内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2 赎回费率

  ■

  注:Y为持有期限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4.1.2.1办理赎回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1.2.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不通过场内进行销售。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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