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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2-015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均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2-016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2年5月28日届满。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5月28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2018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2018年5月29日)起算。

  3、截至2018年5月25日收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8,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6.257元/股。

  4、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5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5、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还持有公司股份6,489,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相关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2年5月28日届满,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5月28日。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公司股票,一旦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5月28日。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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