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8,168,99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测试技术与服务相关业务:

  公司作为中国领先的先进测试技术与科技服务商,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包括仪器销售、租赁、系统集成,以及保理和招标业务在内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业务+产品+服务”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公司在不断拓展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线的基础上,结合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和全国营销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仪器销售、租赁、系统集成,以及保理和招标等多种专业服务;同时配套方案设计、产品选型、计量校准、维修维护、升级更新和专业咨询等增值服务,可以有效解决由于仪器的精密性、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测试要求的复杂性给客户采购、应用和管理等方面带来的难题,从而帮助客户降低商务成本和测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测试效果,一站式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采取多品牌、多品种的经营模式,配备专业的团队提供本地化的服务支持,辅之以控制资金风险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以IT系统为支撑的运营管理模式,使销售业务能够有效的运转和扩张,收入和利润持续增长。

  上市后,公司通过投资和并购拓展了保理和招标业务,进一步从行业供应链金融和仪器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方面完善了公司的综合服务模式。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和拓展既有仪器销售、租赁和系统集成业务,在国家部署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宏观背景下,面向5G新一代移动通信、新能源汽车、先进智能制造等高技术、高成长产业的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检测、运行维护升级等应用场景所涉及的各种复杂测试应用需求提供全面解决方案,通过不断加大在各种测试应用系统方面的研发投入和业务拓展,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1、仪器销售业务

  (1)主要经营模式

  ①多品牌、多品种经营

  公司采取多品牌、多品种的经营模式,注重分销渠道的品牌建设和服务质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选择拥有品牌优势、质量优势和技术优势的仪器制造商作为公司经营产品的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正式代理的仪器品牌近20个,业务涉及的仪器品牌超过200个,能够提供超过3,000种型号的仪器产品。公司客户涉及电子制造、通讯及信息技术、教育科研、航空航天、工业过程控制、交通运输、新能源等众多行业和领域,产品种类越丰富,满足客户需求的程度就越高,这是服务商相对仪器制造商所特有的优势。

  ②配备专业的团队提供本地化的服务支持

  仪器的精密性、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仪器综合服务商必须贴近客户、快速响应,这就要求跨地域经营的仪器综合服务商必须通过建立分支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团队为客户提供本地化服务。公司作为全国性综合服务商,除北京总部外,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深圳、西安、武汉、成都等地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服务范围覆盖了全国三十多个大中城市,形成了全国性的营销网络,能及时迅速的响应客户需求。在此基础上,公司还持续投入资源,完善全国布局,在产业发展相对聚集的地区增设营业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公司贴近服务客户的能力。同时,公司采用“销售工程师+产品经理+应用工程师”的团队合作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其中,销售工程师主要负责日常拜访、信息交互、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商务沟通内容;产品经理主要负责根据客户的应用需求和预算,设计、推荐测试系统方案和具体产品搭配;应用工程师负责测试系统的展示介绍、系统搭建、日常维护和使用培训等应用技术问题。团队分工合作的方式,有效保证了一站式服务的高效执行。

  ③以IT系统为支撑的运营管理模式

  产品和服务的不断丰富、业务规模的扩张对公司运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利用先进的IT系统,如ERP系统、CRM系统、BPM系统、OA系统等,统一管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业务流和信息流,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效率。

  (2)业务流程

  公司的销售业务主要采用订单销售模式,即通过收集客户信息、市场推广等活动,由销售人员获取客户订单,在综合考虑交货期、客户信用、销售利润率并经审核通过后,通过IT系统将订单汇总到公司。公司仓库无备货或不足部分由公司集中向供应商采购,供应商根据指令将货物发运给公司仓库。此后,公司仓库根据销售订单,将货物发运客户所在地的分公司,以客户自提、上门送货、专业运输公司配送等形式移交货物。销售完成后,视客户需求,公司向其提供仪器使用培训、计量校准、维护维修、技术咨询等服务。

  公司仪器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中间商业务为辅,其中中间商包括仪器分销商、贸易商及服务商等。公司从事中间商业务,一方面由于公司作为仪器厂商的授权代理商,为部分产品的供货平台,需向其他分销商提供现货;同时代理商之间由于库存差异,需要相互调货。另一方面仪器的最终用户分布广泛,通过中间商可形成更广泛的客户覆盖。

  2、仪器租赁业务

  公司通过综合分析客户的测试目标、应用方式、现有仪器状况以及预算情况,为客户提供电子测量仪器的经营性租赁服务,以满足客户的弹性需求、降低客户综合投入以及规避技术风险。比如,由于市场订单的不确定性,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根据订单的变化调整产能,在生产高峰时期,通过租赁相关仪器,可以解决高峰期生产的实际需求。此外,对于一些中短期项目,特别是一些有较高不确定因素的研发生产项目,通过租赁仪器的方式,可以快速获得研发、生产必备设备,有效避免财务风险。

  (1)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仪器租赁业务属于经营性租赁。公司用于出租的仪器主要来源于自营租赁仪器和从第三方租入的仪器。

  自营租赁仪器主要选择市场需求量大,出租率和回收率高,市场流通性好的仪器,在资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确保较高的利润率。公司对自营租赁仪器的选购标准十分严格,一方面分析相关产业测试应用情况,了解租赁客户对仪器类型的偏好,挑选市场需求量稳定的仪器;另一方面高度关注仪器的生命周期与技术走向,选择生命周期较长、更新换代较慢、稳定性较高的产品。考虑到公司客户覆盖面较为广泛,客户需求所涉及仪器种类繁多,其中有很多的应用频次低、数量少,公司在以自营租赁为主的情况下,通过向第三方租入仪器的方式满足客户需求,既控制了整体经营风险,又最大程度满足了客户需求,同时也增加了租赁收入和利润。

  (2)业务流程

  客户提出租赁需求后,由公司租赁事业部技术人员沟通技术和应用的适用性,业务人员提供仪器机型和报价,双方协商确定后,客户下达订单。仪器租赁要求的交货时间较为紧迫,通常要求一个星期内交货。在公司仓库无备货或在租仪器无法满足交货期限的情况下,公司以转租赁的方式为客户提供租赁服务,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需求。在仪器出租到期且客户不续租的情况下,经计量校准后,公司将仪器重新入库。

  作为国内仪器租赁的先行者,公司于2006年开始面向国内半导体、通信和电子信息相关企业开展仪器租赁服务,建立了专业化的技术支持团队和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体系,各行业主要头部企业均有覆盖,并与部分重要产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和深入的业务合作关系。

  3、系统集成业务

  公司的系统集成业务指面向客户在电子测试应用方面的复杂测试需求,提供包括技术咨询、测试方案设计、软硬件选型与集成,必要时为客户进行软件系统开发在内的全面测试应用解决方案。

  相比仪器销售业务,公司在测试方案咨询阶段、方案实施保证阶段以及资产长期管理阶段提供了更为复杂、综合的增值服务,主要体现在:①在测试方案咨询阶段,系统集成业务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测试流程设计、硬件系统设计、软件系统设计,以达到客户的综合测试目标;②方案实施保证阶段,系统集成业务需要根据客户的测试目标,按照测试方案将硬件、软件进行集成,搭建测试系统环境;③在仪器长期管理阶段,系统集成业务需要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对测试系统进行硬件、软件的更新和升级。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对行业发展的判断,自主研发了多项测试应用系统,获得了7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新能源汽车三电测试系统、电磁兼容测试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太阳能光伏测试系统、无线充电测试系统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较多成功案例。

  (1)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系统集成事业部承担测试应用系统的硬件设计和软件开发工作。针对每个具体的系统集成项目,成立项目组来完成系统开发工作,项目组成员包括:

  ①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控制,承担项目需求分析、系统框架搭建、测试流程设计等工作,并负责分配其他项目组成员的工作;

  ②产品经理,负责项目硬件环境设计、仪器选型和硬件连接等工作;

  ③软件工程师,负责系统软件的开发、调试工作。

  项目组根据客户特定应用的技术要求(或标准、或规范),通过充分了解应用的技术要求和工作对象,确定可以量化的技术参数,来设计系统(或项目)的工作原理图、连接线路图,提供应用解决方案(或项目建议书、技术方案)。系统集成项目实施时,项目组将向客户提供包括仪器选型、硬件集成(安装、连接、调试)、软件开发等多项服务,以完成该项应用的测试要求。项目完成后,系统集成项目组将已开发完成的成熟系统进行标准化,形成标准文档,通过销售团队进行市场推广,从而在类似行业客户中形成复用。

  (2)业务流程

  项目组首先与客户的测试应用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了解其具体的测试目标、应用环境以及未来可能存在的变化,经过综合评估后确定测试内容和指标,制定测试方案,并明确所需仪器的类别、软件接口需求和功能,必要时确定仪器的型号。经客户审核通过后,按照既定测试方案搭建测试系统,交付客户验收。在方案实施保证阶段、仪器长期管理阶段,公司同样会向客户提供仪器使用培训、计量校准、保养维护、技术咨询、升级更新等服务。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平稳发展。由于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应用于存在复杂测试需求的领域,目前该业务的客户群体主要集中于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的研发机构。

  4、商业保理业务

  2017年公司投资设立东科保理,致力于创新金融解决方案,为生产、贸易领域优质客户提供贸易融资、账户管理等综合性服务。

  保理全称保付代理,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

  东科保理拥有一只具备专业金融知识和长期从业经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团队,建立了高效的业务运营能力和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能够为行业内的上游仪器生产厂商和下游中间商提供较为完备的商业渠道融资服务,与公司其他主要业务形成良性的互动和补充。一方面公司对行业全面深入的了解能够协助保理业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快速挖掘优质目标客户,合理控制尽调、收款等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保理业务为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的融资支持也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形成更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5、招标代理业务

  2018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并购了东方招标。东方招标主要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具体包括向客户提供招投标法律政策咨询、策划招标方案、编制招标过程相关文件、组织和实施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服务。

  东方招标是国内较早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之一,一直专注于科研仪器设备的招标代理业务,在该领域积累了较强的技术实力与丰富的行业经验,可以为招标方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新增招标代理业务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中科院下属研究所、国家政府机构、高校、大型企业、医院等,与公司其他主要业务在服务内容和客户群体方面具有互补性,能够优化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加强业务协同,确保多条业务线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综合服务能力。

  6、公司主要产品

  电子测量是测量领域的主要组成部分,泛指以电子技术为基本手段的一种测量技术。利用电子技术实现测量的仪器,统称为电子测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种类众多,按照其基础测试功能,可划分为以下几大类:

  ■

  (二)数字安全与保密相关业务:

  公司从事的数字安全与保密业务涵盖信息安全保密、虹膜识别以及政务集成,主要业务流程覆盖项目咨询、设计、开发、实施、运维全过程,具体产品及服务包括软件产品、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万里红软件类产品主要根据客户需求提出解决方案,设计系统架构,进行软件及系统设计、开发和编程;硬件类产品则通过对采购硬件进行装配、检测和调试,并根据客户需求将完成自主开发软件进行嵌入和灌装,完成对硬件产品的高技术含量工序加工;对于解决方案类产品,万里红根据用户应用需求,设计解决方案,对解决方案涉及的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进行选用,实施解决方案,通过检测后为客户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根据客户要求定期在现场或远程完成系统维护、检查、调试升级等工作。

  1、信息安全保密业务

  信息安全保密是指秘密信息在产生、传输、处理和存储过程中不被泄露或破坏,确保信息的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并保证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可控性。公司的信息安全保密产品及服务的典型应用场景如下:

  ■

  信息安全保密产品及服务应用单位的网络环境包括互联网及内网,内网环境可以进一步分为办公网和涉密网,一般由服务器、终端(笔记本、台式机、通信设备等)、信息安全保密产品及其他功能设备组成。

  公司为应用单位提供内网安全管理类、数据清除类、保密应用软件类、电磁泄露防护类、通讯保密设备类等完善的信息安全保密产品以保护内网环境。内网安全管理类产品包括内网安全管理平台、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敏感信息监控管理系统、违规外联监控系统、主机监控审计系列等,实现对内网环境的立体化全方位监控管理,确保内网环境达到预定程度的信息安全;数据清除类产品包括存储介质信息消除工具、WLH-1型消磁器等,通过对敏感数据的彻底擦除,以避免终端设备在转移、弃置时导致的信息泄露;保密应用软件类产品包括机关文件定密系统、保密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等,用于生成文件密级,并对涉密人员保密工作中涉及到的各项工作进行统一综合管理;电磁泄露防护类以及通讯保密设备类产品包括WLH网络传导干扰器、WLH-G型电磁屏蔽机柜、WLH-2移动通信干扰器等,避免普通信息技术设备、移动电话等引起的信息泄密。

  此外,公司为保密负责单位提供检查工具类产品,包括计算机终端保密技术检查工具,数据库敏感信息搜索系统,网站保密信息搜索系统等,以检查应用单位的信息安全保密环境建设情况,发现应用单位的信息安全保密问题,以防止信息系统出现安全隐患。

  公司建立起了完善的信息安全保密产品线,覆盖了综合保密管理系统、网络保密检查、网络安全审计、主机监控审计、数据库审计、访问控制、运维审计、综合日志审计、电磁泄漏发射防护、移动通信防护与保密检查、电磁屏蔽、涉密人员管理、保密工作管理、保密工作应用等方面。

  基于完善的信息安全保密产品线,公司能够从终端安全、网络安全、电磁防护、通信安全等方面为客户提供防泄漏、可溯源的解决方案。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设计解决方案,对解决方案涉及的软硬件产品进行选用,以确保实现客户的信息安全保密要求。

  信息安全保密主要产品及用途:

  ■■

  信息安全保密主要解决方案及用途:

  ■

  2、虹膜识别业务

  虹膜是位于人眼表面黑色瞳孔和白色巩膜之间的圆环状区域,具有丰富的纹 理信息。虹膜识别技术是使用图像处理、模式识别等技术对虹膜纹理信息进行提取、编码,形成虹膜特征并存入虹膜库,并将现场捕捉到的虹膜特征与虹膜库进行快速匹配,实现对个人身份的精准识别。相较于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和语音识别等其他生物识别技术,虹膜识别在精确度、安全性、采集方式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公司能够为客户建设功能强大、覆盖广泛的虹膜身份核查系统,使用虹膜采集设备、证件采集设备对重点关注人员进行虹膜采集建库,将虹膜特征与身份信息进行绑定,并通过虹膜识别设备(虹膜识别设备、移动终端识别设备、虹膜门禁设备、终端安全登录设备、虹膜闸机、虹膜一体机等)、虹膜识别及管理系统(虹膜身份核查系统、虹膜门禁管理系统、虹膜点名系统、终端安全登录系统、AB门管理系统等)等产品,为公安、矿山、出入境等行业客户提供比对服务,实现虹膜采集、虹膜识别、轨迹跟踪与监控、人证合一验证等功能,具体架构如下:

  ■

  公司提供一系列虹膜识别产品和解决方案,应用于公共安全、人口精准化管理、重要场所门禁、计算机终端安全登录、网络化身份认证等领域。公司开发的系列虹膜采集识别设备可用于公安、矿山、金融、机场、监狱、看守所、教育部门等行业。公司根据虹膜识别的各方面需求为客户设计了整体解决方案,其中相应的虹膜识别产品包括识别设备、识别系统和管理系统等。

  虹膜识别主要产品及用途:

  ■■■

  虹膜识别主要解决方案及用途:

  ■

  3、政务集成业务

  (1)传统政务集成

  公司为党政机关、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安全系统以及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规划、设计、实施、运维、技术支持等全面服务。公司承担了大量国家级及省部级涉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项目,为用户建设了安全、可靠、高效、稳定的网络系统,实现了业务系统的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

  公司传统政务集成解决方案及用途如下:

  ■

  公司主要传统政务应用系统如下:

  ■

  (2)政务信创集成:

  信创行业,即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其主要内涵为基于自有IT底层架构和标准建立起来的IT产业生态,而党政领域安全可控体系的建立即为政务信创。

  我国信创行业的全景图如下:

  ■

  在国家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浪潮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信创政策号召,开展国家关键领域自主可控信息系统的迁移替代研究。公司搭建了信创软硬件适配平台,对信创主流服务器、桌面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流版式文档软件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产品等做了大量的适配工作,与信创产品相关主要厂商建立了战略生态合作关系,有效整合资源,为党政机关、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软件、整机、网络设备及网络环境搭建的整体政务信创集成解决方案。

  基于公司多年来在信息安全保密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以及一直以来对自主可控信息设备及配套软硬件的研发投入,公司已将主要信息安全保密产品移植到信创CPU及操作系统平台上,其中三合一管理类、主机审计类、身份鉴别类、密标管理类等十多款信息安全保密产品已经进入了国家信创名录。公司能够在为客户构建自主可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提供适配的信息安全保密产品,以保障自主可控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

  公司已与多家信创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国内多家主流CPU、基础软件、办公软件、应用软件及云平台等信创企业完成产品联合认证测试,在产品的功能、性能等方面完全兼容,运行稳定高效,逐步构建起围绕万里红品牌的信创生态,具体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 号),相关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4日发行上市。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万里锦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锦城”)等20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因万里红未能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前述交易对方须按照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公司拟根据约定回购交易对方2021年度应补偿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号),核准公司向万里锦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0名股东发行130,922,00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78.3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 亿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本公司股东万里锦城等20名股东对对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曾作出承诺。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承诺期的确定

  交易对方万里锦程、刘达、金泰富、杭州明颉、精确智芯、格力创投、赵国、 张林林、珠海众泓、国丰鼎嘉、珠海众泰、大横琴创新、王秀贞、刘顶全、张小 亮、孙文兵、泰和成长、余良兵、西藏腾云、珠海众诚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

  万里锦程、赵国、王秀贞、刘顶全、张小亮及孙文兵业绩承诺股份为其各自 通过本次交易持有的新增股份的100%;杭州明颉、刘达、张林林、余良兵业绩 承诺股份为其各自通过本次交易持有的新增股份的61.60%;珠海众泰、珠海众泓、 金泰富、精确智芯、格力创投、大横琴创新、泰和成长、国丰鼎嘉、西藏腾云、 珠海众诚业绩承诺股份为其各自通过本次交易持有的新增股份的30.80%。

  业绩承诺期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如根据实际 交割情况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需对业绩承诺期进行调整的,业绩承诺方应根据届 时有效的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经由中国证监 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否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为:

  ■

  (二)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差额确定的原则

  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上市公司均应聘请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目标公司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三、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万里红2021年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2022年3月28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22)第110C005033号。经审计的本公司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164.25万元,与业绩承诺差9,835.75万元。

  产生差异的原因:

  1、由于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影响,导致部分项目招投标延期,部分已签约项目的交付实施进度也受到客户现场防控要求的影响有所延后。

  2、因政务集成产品设备供货周期加长,导致执行项目中部分产品供应迟滞,未达到项目交付验收的条件;因自有信息安全保密产品核心部件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影响了业务毛利增长。

  基于以上因素影响,公司本年度收入增速和毛利增长未达到业绩承诺预期。

  已经审计的万里红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642,453.93元,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113,520.62元,两年累积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84,755,974.55元,完成同期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的65.75%,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补偿程序。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公司以1元的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四、 业绩补偿方案

  如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和第二年累积实际净利润达到或超过该两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的80%,则第二年不触发补偿程序;如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累积实际净利润达到或超过该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的80%,则第三年不触发补偿程序;如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四年累积实际净利润达到或超过该四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的100%的,则第四年不触发补偿程序。除前述情形外,均应补偿。

  若触发业绩补偿程序,业绩承诺方优先以补偿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业绩承诺股份数量;股份不足以完全补偿的,不足部分以现金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限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则舍去小数并向上取整数。

  业绩承诺方各方累积补偿的总金额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各方所持业绩承诺股份的对价总额。业绩承诺方各方应按照其各自业绩承诺股份数占本次交易全部业绩承诺股份数的比例承担协议项下的补偿责任。具体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方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各自业绩承诺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股份数量)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业绩承诺方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应经四舍五入后精 确至个位数。

  触发业绩补偿程序时,业绩承诺方各方按上述公式进行补偿,无先后顺序,互不承担连带责任;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与业绩承诺方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的正向差额由万里锦程补齐。

  若触发业绩补偿程序,业绩承诺方各方解锁参与本次交易取得的业绩承诺股份时,业绩承诺方各方解锁的业绩承诺股份数量应扣除业绩承诺方各自当期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各方一致同意,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等除权事项的,则前述当期股份补偿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即:当期股份补偿数量(调整后)=当期股份补偿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的,则交易对方所持业绩承诺股份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股份补偿数量所对应之累积获得的现金分红,应随之赠送给上市公司。

  综上,因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触发补偿程序,万里红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642,453.93元,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113,520.62元,两年累积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84,755,974.55元,承诺业绩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00万、20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亿元,两年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2.81亿元,根据上述公式计算,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限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2.81亿元-184,755,974.55元)÷9.82亿元×22.76元/股×130,922,004股-0元= 292,043,263.95元,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为22.76元/股,故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12,831,427股(已舍去小数并向上取整)。

  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业绩承诺方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并通知业绩承诺方,并要求业绩承诺方全力配合公司,积极履行承诺。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业绩承诺方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2个月内办理完毕股份注销事宜。

  如上述股份注销由于上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则业绩承诺方或上市公司方应于股份注销确定无法实施后1个月内将当期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份持有者。股份赠送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单一其他股份持有者取得的补偿股份=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单一其他股份持有者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其他股份持有者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

  若按比例进行前述股份补偿时,其他股份持有者能够取得的补偿股份存在不足1股的情形,上市公司可以要求业绩承诺方对其他股份持有者持有的不足1股的部分乘以本次发行价格,用现金进行补偿,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

  按前述公示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当期股份补偿数量小于零的,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及现金不予冲回。

  五、预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六、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参加表决的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七、风险提示

  业绩承诺方需补偿的股票部分存在已对外出售、被质押、冻结等情形,公司业绩补偿款存在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将根据进展情况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致歉声明

  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王戈先生、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对于万里红2021年度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目标深感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后续,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万里红的管控,督促其落实各项经营举措,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万里锦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0名股东对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购数量: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78股;

  2、回购价格: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9362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318,173,891股,注册资本将减少至318,173,891股。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78股,回购价格为10.9362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318,173,891股,注册资本将减少至318,173,891股。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18年8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2018-067),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18〕81号)。

  3、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郑大伟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4、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0日,公司通过公司全体员工邮箱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2018年10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8年10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1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8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价格14.40元/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

  8、2019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56,600股,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1.0462元/股;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9年11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04,1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价格9.17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

  10、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290股,回购价格为11.0462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回购注销。

  11、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0.9962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290股,回购价格为10.996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0年9月18日由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回购注销。

  12、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关联董事郑大伟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21年1月12日上市流通。

  13、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12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4,700股,回购价格为9.1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1年7月12日由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8月20日完成回购注销。

  14、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人,其中3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33,375股;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34,700股。关联董事郑大伟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日上市流通,3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9日上市流通。

  15、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0.9362元/股,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06元/股;同意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合计4,893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936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2年1月6日由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尚未实施。

  16、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78股,回购价格为10.936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或者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而死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有权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进行了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878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7769%,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8%。

  3、回购注销价格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11月21日,授予价格为14.40元/股,登记完成日为2018年12月26日。

  2019年4月22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21,103,18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9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1日

  2020年5月7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57,538,2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0年6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7日。

  2021年4月2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59,463,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含税)现金。2021年6月1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7日。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应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9362元/股。

  4、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64,282.98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注:上述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律师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87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78股。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东方中科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原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调整依据、回购价格和数量符合《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购买、销售产品及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582.86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租赁仪器仪表类设备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46.66万元;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租赁办公场所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68.73万元。

  本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联董事王戈先生、刘国平先生、吴桐桐先生、王建平先生及张广平先生分别对相关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戈先生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元

  ■

  注:因公司关联方较多,故部分关联方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戈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22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上述进出口商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租赁仪器设备;货物包装、仓储;对外经营贸易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及技术交流业务;提供技术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第II类、第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戈、董事王建平、张广平及监事会主席魏伟均在东方科仪控股任职。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科仪控股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东方科仪控股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注:系东方科仪控股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数据。

  (二)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负责人:杨元庆

  总股本:3,203,913千美元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5日

  住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林肯大厦23楼

  主营业务:电脑、电脑外围设备和软件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三)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细川展久

  注册资本:7亿3千万日元

  成立日期:1976年9月29日

  住所:东京都品川区北品川5丁目5-15

  主营业务:各种动产租赁、出租、出售(包括分期付款销售)、二手物品交易维护及修理;房地产销售、租赁、经纪、管理及鉴定;前项相关住宅开发项目;有价证券的持有、使用、管理及出售;电气机械、通讯设备、电子通信设备的生产、加工、修理、校准服务及销售;承接测量服务,承接试验服务,承接建模服务;计算机软件的销售及租赁;一般货物运输及仓储业;广告及出版业;劳动派遣业务;损害保险代理业务、基于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的保险代理业务;人寿保险招募相关业务;前述各项相关一切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4.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和仪器设备,以及由关联方为本公司客户提供代理进口服务,该等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2021年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当期市场公允价格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若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冲良,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云清,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75,00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7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0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85.71%。2021年度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后,提高了审计费用。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6,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

  2、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8,5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其中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5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用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资金流转);

  3、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礼士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2,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7、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5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8、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9、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2022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6.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天长”)、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锦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下同)2.5亿元、500万元、3000万元,财务资助总额度共计不超过2.85亿元,东科保理、东方天长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一年,中科锦智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三年,借款期满后如需延长借款,经双方友好协议一致,可以顺延。借款利率均按年利率不超过5.5%确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按借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季付息一次。

  2、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公告编号:2019-022)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8亿元。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22年公司将重新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对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中科锦智资助资金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500万元、3000万元。资助资金总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中科锦智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资助资金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中科锦智所欠公司的实际金额以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转入其银行账户的凭证为准。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使用费用:借款利率均按年利率不超过5.5%确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按借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季付息一次。

  4、资金使用期限: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一年,中科锦智为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三年。借款期满后如需延长借款,经双方友好协议一致,可以顺延。

  5、资金用途:日常运营资金。

  6、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7、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8室

  法定代表人:郑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营业期限:2017年4月1日至2047年3月31日

  营业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经审计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811室

  法定代表人:郑鹏

  注册资本:2,0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6月6日

  营业期限:2014年6月6日至2034年6月5日

  营业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维修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维修;维修计算机;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专用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电器维修(限符合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业服务经营范围);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空调修理服务;批发日用家电、室内家用电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经审计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1号楼3层309

  法定代表人:郑大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0日

  营业期限:2022年3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企业管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集成电路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经审计财务状况

  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系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上述被资助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且其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会按照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的要求,加强对子公司所投资项目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中科锦智其他股东无能力进行资助,故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东科保理、东方天长、中科锦智的少数股东以其各自所持借款公司股权提供了相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