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59                  公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1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4元(含税),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4,383,5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969,303.66元(含税)。同时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4,383,5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388,767,078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锂离子电池行业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和自动化工艺设备,系锂离子电池产业的上游,锂离子电池根据应用场景可分为消费、动力和储能三类:

  (1)消费类电池

  消费电子市场目前已逐步迈入成熟期,整体保持较为平稳的增长。智能手机方面,根据市场分析机构DIGITIMES公布的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报告,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约13.2亿部,较上年增长约6.1%,其中5G手机增长趋势显著,2021年出货量约5.3亿部,占比接近半数。电脑端同样实现同比增长,国际数据公司IDC跟踪显示,2021年PC出货量达到3.88亿台,同比增长14.8%;另据TrendForce集邦咨询调查显示,疫情影响下带来的远程居家办公需求将延续,而受益于欧美等消费大国逐渐“返工”带来商用电脑换机潮,2021年笔记本电脑出货量达2.4亿台,年增16.4%。除智能手机、电脑等传统消费类电子保持稳定增长趋势,近年来轻薄型、小型化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如穿戴手环、TWS耳机等也成为需求新的增长点,旭日大数据统计TWS耳机2021年全球出货量将可达5.9亿对,增速约为28%。

  根据高工锂电判断,未来几年的消费类电池需求增速,将在5%-10%的区间内实现平稳增长,预计我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由2021年约42GWh提升至2023年的51.5GWh。

  (2)动力类电池

  交通运输的碳排放是推行“双碳经济”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新能源市场的消费习惯已逐渐形成,绿色低碳运输理念和方式已深入人心。2021年度,在燃油车国内销量同比下滑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作为燃油车的替代品,实现强势增长。据乘联会统计,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298.89万辆,同比增速169.1%,渗透率从2020年的5.76%迅速提升至14.84%。高工锂电调研显示,以电动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提升直接带动了2021年度我国动力电池出货量同比增长175%,达220Gwh,其中,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出货量为117GWh,同比增长270%;三元动力电池出货量为109GWh,同比增长127%。

  在新能源汽车消费习惯逐渐形成的同时,更多样化的车型、更持久的续航里程、更充裕的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支持与基础设施配套均将得到提升,促使新能源汽车市场积极正循环成长。据高工锂电预测,2022年全球、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分别有望达到850万辆、600万辆,动力电池需求将分别超650GWh、450GWh;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550GWh,2030年有望达到3,000GWh,年均复合增长率近35%。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仍将长期处于快速增长的轨道,为锂离子电池产业及上游带来持续发展的广阔市场空间。

  (3)储能类电池

  储能作为当代能源调节关键环节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其按原理可分为电化学储能与机械储能,前者即依靠储能电池,实现电能的储存与对电力网络的适时反馈。伴随2021年全国两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明确提出,以及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可以预见电化学储能市场正逐步受到越发规范化的管理引导,将进一步实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迎来更为广阔的投资机遇与成长空间。

  在各项政策所带来的有力驱动下,在工业化与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与储能系统成本逐年下降的双重驱动下,储能市场正迈入规模化发展阶段。据高工锂电统计,2021年国内锂电储能总出货量达到37GWh,同比增长110%,“电力储能”、“通信储能”、“便携式储能”以及“家庭储能”四大板块均出现大幅增长。大型风光配套储能电站及通讯用基站继续保持市场热度的同时,便携式储能领域迎来发展机遇,高工锂电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便携式储能产品出货规模在290万台,预计锂电池需求量为1.45GWh;至2025年便携式储能产品的全球出货量有望达到1,900万台,对应锂电池需求预计突破15GWh。

  综上,在双碳经济、绿色发展的驱动下,以节能降耗、清洁环保为导向的新能源、新动力的发展趋势和速度日益强劲。新能源电池作为可持续发展新能源的代表,在现有的消费、动力、储能领域将加速渗透,并有望拓宽无绳化电动工具等新的应用场景,不断向“TWh”时代迈进。公司作为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和自动化装备供应商,将积极响应政策和市场,努力把握行业机遇,立足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中上游,为下游客户持续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致力于绿色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公司长期专注于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自动化装备领域,基于“双碳”战略目标为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储能等相关电池客户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主营业务涵盖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隔膜及涂覆加工、自动化装备、PVDF及粘结剂、铝塑包装膜及光学膜、纳米氧化铝及勃姆石等。公司构建负极材料及石墨化、膜材料与涂覆、自动化装备三大事业部管理架构,深化各事业部间的资源共享产业链协同优势,建立规模化、一体化、产业链稳定可控的制造产能,通过多种业务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成为一家技术领先、产品优秀、管理规范的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和工艺设备的世界一流综合服务商。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新能源电池的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隔膜及涂覆加工、自动化装备、PVDF及粘结剂、铝塑包装膜及光学膜、纳米氧化铝及勃姆石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注:东莞超鸿、东阳光氟树脂、海南璞晶、庐峰投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振兴炭材为公司合营公司,四川茵地乐为公司联营公司。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通过大部分外购和少部分委外加工的方式取得,具体由各事业部采购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分别执行。

  公司将供应商资格资质、产品性能、质量管理、环境与安全等多个维度纳入评价体系,筛选合格供应商,并与其紧密合作,在量与质上保证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对于标准原材料和设备标准件,公司按照规范的采购流程和指标进行择优采购;对于设备定制的非标准件,公司按照设计图纸和特定指标向各合格供应商询价采购。

  委外加工主要包括负极材料原料粉碎的委外加工,及石墨化、碳化的部分委外加工。

  (2)生产模式

  负极材料及石墨化、膜材料及涂覆加工等均采取“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兼顾市场预测适度库存”的生产模式;锂电自动化装备根据客户定向需求进行整体方案的选型与设计,将关键自制零部件与非关键外采零部件机械整合,并与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系统集成进行整机交付。

  (3)销售模式

  公司处于新能源电池供应链的中上游关键环节,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产品、储能电池等领域中的新能源电池。公司主要采取销售、市场部门与下游客户直接对接的销售模式,通过战略合作、联合研发等方式,与下游客户建立长期且深入的合作关系。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7,228.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872.78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61.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66,004.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66.16%。

  1、负极材料及石墨化事业部

  报告期公司负极材料主营业务收入512,905.97万元,同比增长41.38%,公司全年实现销量97,242吨,同比增长54.48%;公司石墨化加工实现营业收入100,949.18万元(含内部销售),同比增长24.60%。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国内头部动力电池厂商配套车型逐步向中高端渗透,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受益一体化战略布局及中高端的产品定位,全年负极产能保持满负荷生产,各系列产品均价整体保持相对稳定,但鉴于动力类负极材料出货量及占比持续快速提升等结构性因素,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平均售价有所下降。

  (2)报告期,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带动上游负极原材料石油焦、针状焦价格上涨,因地方政府控能耗、限电等因素导致石墨化产能扩张与产量提升速度低于市场需求,叠加煤炭价格上涨推动电价上涨,国内石墨化外协加工价格不断提高,负极材料企业普遍面临较大的成本上行压力。公司受益前期一体化的战略布局,在石墨化、碳化等关键环节的自供率行业领先,通过导入高效节能生产工艺及规模化制造降低单位产品电耗,竞争优势显著,前期通过锁定部分原材料的供应和石墨化外协产能,后期与下游客户通过协商成本共担机制上调了部分产品价格;上述内部配套能力、工艺改善与经营努力,综合应对了成本上升的压力,公司负极材料产品保持了良好的单位盈利能力。

  (3)公司加速推进自身配套产能建设进度。截至本报告期末,江西紫宸6万吨前工序产能扩建项目已建成投产,内蒙紫宸兴丰二期5万吨石墨化产能已通电试产,四川紫宸2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已启动,其中一期10万吨进入实质建设阶段。随着公司新建产能逐步投入运营,负极材料的全工序一体化产能配套更加完善,2022年公司负极材料有望继续呈现产销两旺的格局。

  2、膜材料及涂覆事业部

  报告期公司隔膜及涂覆加工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9,534.25万元,同比增长171.07%;铝塑包装膜及光学膜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116.07万元,同比增长50.38%;PVDF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4,715.91万元(含内部销售)。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涂覆隔膜及加工业务

  公司是国内兼具技术、规模与完整配套综合竞争优势的独立涂覆隔膜加工商,凭借多年与下游客户在工艺技术、浆料配方和材料替代等方面的紧密协同与持续升级,2021年度,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量(销量)达到21.71亿㎡,占同期国内湿法隔膜出货量(61.70亿㎡)的35.19%,较去年同期提升8.51个百分点,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在动力电池市场需求爆发式增长的市场背景下,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在福建宁德、江苏溧阳原有厂房扩产的同时,通过收购原宁德阿李、江苏碳元科技的成熟厂房加速扩产,此外在四川邛崃、广东肇庆启动了相关产能的建设,通过上述产能布局与客户形成了更加紧密的供应链配合。

  受益公司多年持续的资本和研发投入以及在隔膜基膜、涂覆材料、涂覆加工和涂覆设备领域的业务协同,报告期内多层涂覆加工业务占比迅速提升,关键涂覆材料和粘结剂的国产化替代顺利推进,通过提升设备运行速度、导入宽膜和自动化改造等综合措施大幅提升涂覆生产效率,通过提升生产自动化率、基膜蒸汽加工等综合性举措持续改善物料利用率,有效应对人工成本上涨和客户降本需求。

  未来,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业务将继续加大在工艺技术、浆料配方、材料替代和生产效率提升等领域的研发力度,保持对客户需求的快速相应和服务能力,在技术、效率、有效产能规模和综合配套上形成持续的领先优势。

  (2)隔膜基膜及涂覆材料

  在隔膜基膜方面,溧阳月泉基膜产线持续稳定运行,5μm超薄膜认证工作顺利推进,有望于2022年通过海外客户认证并实现批量供应;报告期内,四川卓勤基膜和涂覆一体化项目一期4亿㎡项目已完成设备选型与订购,厂房建设与涂覆设备安装正加速推进。

  在陶瓷涂覆材料方面,报告期内溧阳极盾二期产能建成投产,截至目前,公司已形成年产8,000吨纳米氧化铝及勃姆石产能,能够有效确保公司涂覆加工业务及海外客户的产品需求;在原有外部客户三星SDI基础上,对宁德时代、LG、ATL等客户的产品推广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利用公司各地隔膜涂覆工厂就近服务客户的优势协同推出高性价比的液态勃姆石配套服务。

  在PVDF及粘结剂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增资控股东阳光氟树脂,参股四川茵地乐,合资设立海南璞晶,通过布局精细化工产品进一步保障锂离子电池客户对产品电化学性能和安全性的需求,形成涂覆材料及粘结剂的稳定供应能力;凭借多年的工艺技术积累、升级和改进,公司在涂覆材料和粘结剂方面的技术和产品布局已呈现多系列、多品类的特点。其中部分PVDF产品在隔膜涂覆领域已实现国产化替代,在正极粘结剂领域新产品性能甚至赶超国外竞品并实现批量供应;在负极粘结剂领域,部分PAA产品的性能优势已逐步显现。公司在涂覆材料和粘结剂领域的持续开发和布局完善了公司涂覆加工业务的供应链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该业务的持续领先优势。

  (3)铝塑包装膜

  报告期内,国内铝塑包装膜产品国产化替代进程加速推进,随着公司铝塑包装膜产品的在中高端数码产品、两轮动力及储能领域的推广工作顺利实施,公司铝塑包装膜产品出货量达到1,148万㎡,同比增长51.4%;另一方面,公司持续的工艺技术改进促进了产品良品率的持续提升,设备改进、溶剂与配件的再次利用等综合措施实现了生产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报告期,公司铝塑包装膜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

  3、锂电自动化装备事业部

  2021年,下游头部动力电池厂商在摆脱疫情因素后加速进行产能扩建,国内锂电设备企业迎来了订单高速增长的历史机遇。报告期内,公司锂电自动化装备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含内部销售)136,764.68万元,同比增长109.24%。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1)公司锂电前段涂布设备凭借领先的产品技术、良好的制造交付能力、专业化的调试安装与售后服务,持续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承接订单再创新高;截止本报告期末,涂布机(不含内部订单)在手订单超过40亿元(含税),同比增长170.33%,为未来公司设备业务的持续高速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2)报告期内公司中后段核心设备业务已逐步形成核心竞争力,新产品如注液机、叠片机、卷绕机、氦检机等设备纷纷实现突破并取得下游客户批量订单,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自动化装备业务新产品在手订单超过11亿元(含税),公司已初步具备为锂离子电池电芯客户提供主要工艺设备的综合服务能力,为自动化装备业务培育出新的业务增长空间。

  (3)为应对下游动力电池客户头部企业的集中扩产对公司设备业务履约能力、交付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的要求,报告期内着重加强了销售团队和技术团队建设,整合提升一线团队交付能力和服务能力,聚焦烘箱、风嘴等关键零部件的自给能力,持续开发和培育机头板、横梁、翻转架等非标准件的供应链,提高公司对关键零部件的成本和品质的控制能力。在新产品方面,公司将着力打造标杆性项目,以新型高效的工艺设计助力客户提升制造效率,在量产的过程中持续进行成本挖潜,建立公司产品在技术水平与优质服务的双重领先优势。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95,894,111.31元,实现利润总额2,029,270,389.4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48,727,819.13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450,262,561.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486,702,727.06 元。公司编制的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17,013.77万元计入当期损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453494_B01号《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264,611,934.00元,加上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8,727,819.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805,068.30元,扣除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股利203,371,629.24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54,163,055.5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4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4,383,5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349,969,303.6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01%,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4,383,5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388,767,078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李庆民、刘光涛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453494_B03号《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2021年度,山东兴丰及内蒙紫宸兴丰石墨化一期及配套项目所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8,624.37万元(剔除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本次收购交割日后公司对山东兴丰、内蒙兴丰(或内蒙紫宸兴丰)的其他新增投入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及内蒙紫宸兴丰吸收合并的内蒙紫宸全部权益资产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完成率为103%,故李庆民、刘光涛2021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李庆民、刘光涛无需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做出的。基于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操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022年度,相关收费原则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议,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拟定以下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工资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服务年限等核定,年度奖金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实际领取的年度薪酬总额由工资及年度奖金组成,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的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基础上,新增担保额度389,000万元。前述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嘉拓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关村嘉拓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宜有利于江苏嘉拓增强自身资本实力及运营能力,同时充分调动公司及江苏嘉拓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锂电自动化装备平台的市场竞争力。经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及江苏嘉拓核心管理人员、骨干员工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江苏嘉拓增资扩股事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5,210.00万元,增资价格为5.14元/注册资本,增资方出资金额不超过26,779.40万元(其中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101.86万元);公司拟放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鉴于本次交易对象涉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关联董事陈卫先生、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六)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嘉拓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95,894,111.31元,实现利润总额2,029,270,389.4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48,727,819.13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450,262,561.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486,702,727.06元。公司编制的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任务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兼顾了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长期稳定的现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李庆民、刘光涛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453494_B03号《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2021年度,山东兴丰及内蒙紫宸兴丰石墨化一期及配套项目所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8,624.37万元(剔除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本次收购交割日后公司对山东兴丰、内蒙兴丰(或内蒙紫宸兴丰)的其他新增投入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及内蒙紫宸兴丰吸收合并的内蒙紫宸全部权益资产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完成率为103%,故山东2021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李庆民、刘光涛无需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针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拟定以下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其工资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服务年限等核定,年度奖金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实际领取的年度薪酬总额由工资及年度奖金组成。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的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基础上,新增担保额度389,000万元。前述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嘉拓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嘉拓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相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定价公允。

  鉴于监事会三位监事均为本次交易增资方,执行回避表决程序后低于法定有效表决人数故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2017年7月5日分别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作出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一)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具体影响为:

  (一)新租赁准则

  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为:2021年期初使用权资产调增219,001,426.62元,固定资产调减184,272,425.64元,租赁负债调增109,360,488.85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调增10,543,375.98元,长期应付款调减85,174,863.85元。

  上述内容公司已于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第五条 第44项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一栏予以披露。

  (二)新收入准则

  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基于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执行完的销售合同所进行的检查,公司认为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基于风险报酬转移而确认的收入与销售合同履约义务的实现是同步的,并且公司的销售合同通常与履约义务也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为:2020年期初预收账款调减716,584,687.93元,合同负债调增716,584,687.93元。

  上述内容公司已于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第五条 第44项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一栏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0.01%的简要原因说明:鉴于公司所处的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需求爆发式增长,锂离子电池材料整体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为满足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于四川、广东等多地新建生产基地,在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膜材料及涂覆、自动化装备等领域均进行了产能扩建,因此,公司董事会在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综合考虑了保障公司产能建设进度、生产运营及研发投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并兼顾了对公司股东保持长期稳定的现金回报机制。

  ●本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因说明:由于公司下游客户在选定供应商时,注册资本金规模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且公司现阶段的注册资本6.94亿元远小于公司归母净资产规模104.87亿元,因此公司董事会在制定202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水平,并兼顾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453494_B01号《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264,611,934.00元,加上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8,727,819.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805,068.30元,扣除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股利203,371,629.24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54,163,055.5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4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4,383,5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349,969,303.6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01%,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4,383,5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388,767,078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0.01%的原因说明

  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8,727,819.13元,截至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54,163,055.59元,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349,969,303.66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01%,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1年全球主要国家新能源汽车需求井喷,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大幅增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被普遍接受,新能源市场良性发展促进了相关储能市场的需求强劲增长,进一步打开了锂离子电池的应用市场空间。全球锂离子电池客户需求强劲增长,上游各材料环节整体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的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持续较快增长,公司所属业务领域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和自动化工艺设备供应商,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开启“全面进攻”的战略扩张,产能加速投放。公司于四川、广东等多地新建生产基地,在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膜材料及涂覆、自动化装备等领域扩建产能,积极配套客户,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公司紧跟市场新需求,追踪前沿新技术,注重研发人才培养,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增强技术研发能力,在维持现有产品竞争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产品。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产能和物料利用率提升,各项业务的规模经济效应逐步体现,负极材料及石墨化事业部、膜材料及涂覆事业部并驾齐驱拉动了整体经营持续向好,整体盈利能力有所提高,业绩增长率得到稳定提升。鉴于公司各个事业部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产能建设和生产研发均需要公司持续的高资本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的实际经营、社会资金成本等多重因素,在持续的回报机制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结合上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原则,拟定前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立足长期发展战略,规范使用资金,严格把控资金去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产能建设、生产运营、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持续回馈公司投资者,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高送转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受益全球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首先,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实现持续增长,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63.89%,且2019年度-2021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均高于1.0元;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实施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公司2021年的每股收益变为1.26元,仍高于1.0元,符合实施高送转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情形。其次,公司下游客户在选定供应商时,注册资本金规模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且公司现阶段的注册资本6.94亿元远小于公司归母净资产规模104.87亿元。与此同时,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59.24亿元,母公司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67.61亿元,能够满足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在制定202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需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水平,并兼顾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综上,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表决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及公司董事陈卫先生、韩钟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并已在董事会表决本事项时投了赞成票;同时,梁丰先生、陈卫先生、韩钟伟先生向公司回函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该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立足公司发展战略,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及未来的发展需求等各种因素,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投入产能建设、技术研发及生产运营等领域,能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具备合理性。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兼顾了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长期稳定的现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公司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

  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函询问未来增减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回函表示:

  1、本人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前3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形;在本预案公告日前后3个月不存在限售股解除限售情形。

  2、本人承诺自本预案公告之日起未来3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5%以上股东(南阳阔能、福建胜跃)均回函表示:

  1、本人/本单位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前3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形;在本预案公告日后3个月不存在限售股解除限售情形。

  2、本人/本单位承诺自本预案公告之日起未来3个月内不存在增减持计划,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

  五、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70.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300.8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470.32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户(账号为:100055701230010007)人民币79,932.87万元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为:1100084655000002)人民币20,897.7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11.94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918.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0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956号)。

  2、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87,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1日)收市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7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00.00万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450.0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96.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捌亿陆仟肆佰伍拾叁万肆仟元整(86,453.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月8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1号)。

  3、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6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706,7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价格为90.55元/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9,1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0.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699.64万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该金额为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余额为3,790.34万元。

  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834.10万元。其中:“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3,800万元;“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34.10万元。2021年,募集资金产生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为45.2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1.48万元划转至一般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节余资金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余额为17,817.89万元。

  2021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266.89万元。其中:“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14,206.08万元;“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炭化等主要工序)项目”使用4,060.82万元。2021年,募集资金产生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为470.6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21.69万元划转至一般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1元,节余资金详见本报告附件1。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余额为341,774.56万元。

  2021年,公司支付非公开发行费用66.04万元,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6,880.76万元。其中:“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使用2,242.03万元;“收购山东兴丰49%股权”项目使用10,285.84万元;“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使用42,802.17万元;“年产24,9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使用46,601.55万元;“年产高安全性动力电池用新型涂覆隔膜50,000万平方米项目”使用29,772.9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25,176.1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9,095.41万元(含本年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注: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注: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注:上述账户余额包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若包含前述理财产品金额及公司实际使用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786.51万元,则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91,881.9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406.45万元人民币置换已预先投入相应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

  (三)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公告日,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暂未届满。报告期内,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786.51万元。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计划等);在不影响可转债募投项目和非公开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340,000万元;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存量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应协议并组织实施。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126,500万元,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0元,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26,5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或超出承诺投入金额,各个募投项目均已建成投产并结项,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14,840.64元,可转债募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216,909.19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上述募投项目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截至公告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231,749.83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基于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12月1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增加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中关村嘉拓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涂布设备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的实施地点均为江苏省溧阳市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区内。上述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和投资内容均保持不变,亦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

  2、为积极把握四川省在能源、用工、交通运输、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紫宸;“年产249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卓勤,对应的实施地点均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项目投资综合和投资内容均无实质性变化,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一致,公司无实质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璞泰来《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453494_B01号),发表意见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编制,反映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璞泰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IPO募集资金)

  2021年1-12月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