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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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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9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0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803.2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01.6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七)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81,578,229元增加至782,848,413元,股份总数由781,578,229股增加至782,848,413股,同意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相应条款,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2年3月)》,其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文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3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0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803.2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01.6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进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2年3月)》,其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0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自2021年10月23日至2022年3月15日,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723,484份股票期权,公司股份总数由781,578,229股变更为782,301,713股。

  2、2022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4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1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至2022年2月1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贵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共计166名,认购价格为16.84元/股,认购股数546,700股,实际缴纳的投资认购款人民币9,206,428.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546,7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8,659,728.0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6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6,700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14日,公司股份总数由782,301,713股增加至782,848,413股。

  前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81,578,229元增加至782,848,413元,股份总数由781,578,229股增加至782,848,413股。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2年3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实施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等事项,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商事主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

  3、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803.2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01.6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尽快拟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草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披露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3、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与《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803.2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01.6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上限金额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803.2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若按回购下限金额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01.6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3%。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于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1.0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2.39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7.06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3.40%,银行存款及用于短期理财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78亿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回购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重分别为2.47%、3.82%。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盈趣科技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本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盈趣科技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的说明,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1)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金苗先生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2)公司董事、轮值总裁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林先锋先生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除了上述增减持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趣惠投资拟在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1,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618%。在减持公告披露后,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2)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董事、轮值总裁王战庆先生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9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704,852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901%。在减持公告披露后,王战庆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除了趣惠投资及王战庆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尽快拟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草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披露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及公告程序。

  (十一)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七)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符合《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和投资者的信心,推动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进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0元/股(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03 月 17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803.2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01.6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尽快拟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草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披露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3、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6、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与《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803.2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01.6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上限金额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803.2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若按回购下限金额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4.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01.6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3%。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于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1.0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2.39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7.06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3.40%,银行存款及用于短期理财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78亿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回购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重分别为2.47%、3.82%。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盈趣科技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本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盈趣科技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的说明,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1)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金苗先生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2)公司董事、轮值总裁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林先锋先生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除了上述增减持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趣惠投资拟在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1,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618%。在减持公告披露后,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2)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董事、轮值总裁王战庆先生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9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704,852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901%。在减持公告披露后,王战庆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除了趣惠投资及王战庆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尽快拟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草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披露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及公告程序。

  (十一)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公司章程》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该账户仅限于存放所回购的股份。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已回购股份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股权激励授予员工,或者对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03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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