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协商,平安证券自2022年3月21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下列基金相关份额,并同步开通下列基金相关份额在平安证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10元,无级差。
一、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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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转8
公司网站:stock.pingan.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调整申购及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21日起(含),调整本公司旗下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05974、C 类份额 005975)的单笔申购起点、单笔赎回起点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2年3月21日起(含),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申购/赎回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各类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10元降低至1元,单笔最低赎回申请份额由1份降低至0.01份,同时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由1份降低至0.01份。
二、相关规则
1、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申请份额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值,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值。
2、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的,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所设定的相关限制。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公司咨询有关情况: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时进行相应调整。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