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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辞职后王恺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王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恺先生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董事会对王恺先生在担任公司执行总裁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认购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本次增资发行654.59万股,认购金额19,997.7245万元,其中654.59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康恒环境股份比例1.22%。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向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二、对外投资进展

  本次康恒环境实际通过增资扩股方式,以每股30.55元的价格发行4,964.30万股,共计151,659.3650万元。增资完成后,康恒环境注册资本由48,640.50万元增至53,604.8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足额支付认缴股本,持有康恒环境股份比例为1.22%。康恒环境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康恒环境变更后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9号

  法定代表人:龙吉生

  注册资本:53,604.8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4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设计、建设(凭相关资质证书开展业务活动),生活废弃物的清运、转运、处理和处置(含餐厨垃圾),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冲刷、喷雾压尘、冬季除雪、清除非法小广告,环卫清洁服务,农林生物质能的研发、开发、投资和建设,农林生物质处理专用设备的研发,农林生物质技术咨询、交流,环境工程、化工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环境工程设备成套安装,销售环境工程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实业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康恒环境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固废投资营运服务商,主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EPC和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系统集成业务。本次增资康恒环境是在顺应国家“3060双碳”目标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稳定增长的目标。此次增资,一方面源于公司看好康恒环境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前景和优势地位;另一方面在与康恒环境的合作过程中有助于加深公司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探索和拓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企业竞争力。

  康恒环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标志着公司正式步入垃圾焚烧发电新领域,对公司长远发展和产业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候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1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费功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李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本次会议由总裁费俊杰先生记录(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费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霄、胡晓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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