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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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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12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从2021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6日和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1年11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62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成交的最高价为13.84元/股,最低价为11.22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93,104,733.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12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35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整

  ●履行的审议程序: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35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1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2,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57,500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21年12月1日到账,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0)。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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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12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545.08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江苏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亿元,公司接受江苏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52亿元,上述额度可视需要进行互相调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31)和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4)。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江苏博敏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江苏博敏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PCB板、任意阶HDI、刚柔FPC)、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RFID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博敏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8.57%股权,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1.43%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158,330.41万元,负债总额为75,203.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1,515.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9,655.88万元,净资产为83,127.4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78,887.18万元,净利润为9,010.8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173,111.14万元,负债总额为71,552.3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2,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6,596.32万元,净资产为101,558.78万元,2021年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7,145.34万元,净利润为8,431.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担保范围:保证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是为满足江苏博敏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江苏博敏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65,116.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8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9,974.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97%。目前在保余额为134,847.8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备注:1、除上市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的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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