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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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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11位股东持有的股份232,120,1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20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3位股东持有的股份124,875,84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1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07,244,3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99%。

  鉴于一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其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所持表决权股份进行了投票,并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对其普通证券账户所持表决权股份进行了投票,因此计算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总人数时,该股东人数计算为1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司洪伟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黄志宇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议案1.00、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2,050,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12,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837,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76%;反对12,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6%;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88%。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2.00、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2,051,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反对1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8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15%;反对11,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7%;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88%。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4、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1年12月1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研究,选举曹永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简历:

  曹永刚先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曹永刚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曹永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永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11.33万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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