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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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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帅丰电器”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使用总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亦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调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31日《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7号)核准,2020年10月19日,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新股(A股)35,200,000股,发行价格为24.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5,500.8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4.8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综合论证了项目当前市场环境、营销传播方式、新型智能化/自动化设备等后续建设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战略进行的审慎调整决策。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部分设备结构调整情况

  公司拟对“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部分设备类型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台/套

  ■

  上述设备类型和数量的调整不涉及该项目投资总额的变更,变更后的设备类型和数量符合生产实际,有利于实现自动化加工、数字化工厂建设,实现智能制造。

  (二)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部分设备结构变更情况

  公司拟对“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部分设备类型和数量进行变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台/套

  ■

  上述设备类型和数量的调整不涉及该项目投资总额的变更,变更后的设备类型和数量符合生产实际,有利于实现自动化加工、数字化工厂建设,实现智能制造。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公司拟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将原有“体验店”调整为“门店建设及升级”项目,将原有“路演车”、“营销信息系统项目”部分金额调整到“营销费用”中,系公司顺应产品市场营销传播方式的变化,可以优化营销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未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部分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助于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实现;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部分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通过专人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商若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由于近几年智能化,自动化设备的不断升级及优化,原募投项目部分相关设备的计划采购类型和数量实际使用情况已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设备进行重新选型,使采购的设备能符合生产实际需求。

  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总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和“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设备购置费项目中设备采购明细,以及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城东经济开发区经禄路1号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由于近几年智能化,自动化设备的不断升级及优化,原募投项目部分相关设备的计划采购类型和数量和实际使用情况已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设备进行重新选型,使采购的设备能符合生产实际需求。

  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总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和“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设备购置费项目中设备采购明细,以及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2日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城东经济开发区经禄路1号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

  至2021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3、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1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2:20-16:5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城东经济开发区经禄路1号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丁寒忠

  联系电话:0575-83356233             传真:0575-83539088

  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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