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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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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6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家道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关部署及要求,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进一步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会议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实施方案》,同意将公司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六项职权落实到公司董事会的权责清单中,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1-06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关部署及要求,依法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同时根据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1-06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关部署及要求,依法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会议同意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了落实贵州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确保国企改革取得实效,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会议同意公司制定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同意按照该办法将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部分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五、关于制定《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落实贵州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确保国企改革取得实效,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协调运转,会议同意公司制定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办法》。

  六、关于向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1-069)。

  为了进一步支持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河煤业”)改革脱困发展,改善财务状况,提升盈利能力,加大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会议同意公司按照所持股权比例向松河煤业增加投资25,725万元,认缴松河煤业新增注册资本25,725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松河煤业股权比例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6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66),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关部署及要求,依法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同时根据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的修订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6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松河煤业增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河煤业”)。

  ●增资金额:松河煤业现有股东同比例对松河煤业增加注册资本金73,500万元,公司拟按照所持松河煤业35%股权比例对松河煤业增加投资25,725万元。

  ●鉴于松河煤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松河煤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公司向松河煤业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松河煤业成立于2005年4月,主要从事煤炭资源开发,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持有松河煤业35%的股权。2019至2020年,为了帮助松河煤业缓解债务压力,保证松河煤业矿井正常投入,促进脱困发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股东共同利益,在贵州银保监局、贵州省银行协会、贵州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债权人分别与松河煤业签订《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促进了松河煤业的改革脱困发展。

  根据该协议及重组方案约定,松河煤业完成本次债务重组后,需由松河煤业股东采取增资等措施将松河煤业资产负债率降至100%以内。目前,松河煤业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资源优势日益凸显,经营状况逐年向好,为了压降松河煤业债务规模,减轻财务负担,促使松河煤业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发展后劲,松河煤业现有股东拟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金合计73,500万元。公司从自身发展战略出发,拟按照所持股权比例对松河煤业增加投资25,725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松河煤业35%的股权。

  (二)本次增资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1-066),与上述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同比例增资松河煤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松河煤业资产负债率,减轻财务负担,降低财务风险;本次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煤炭产能释放和长远健康发展;本次增资系原股东同比例增资,以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为依据,交易公平公正、合法合规,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鉴于松河煤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盘江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松河煤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向松河煤业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松河煤业本次增资事项,松河煤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并出具了《松河煤业债委会会议纪要(第六期)》;贵州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并出具了《省国资委关于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国资复产权〔2021〕134号)。

  二、松河煤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松河煤业成立于2005年4月18日,法定代表人鲁书林,注册资本64,250万元,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松河彝族乡,主要从事煤炭资源开发。松河煤业松河煤矿于2006年开工建设,2013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种主要为焦煤,有部分肥煤,属于国家保护开采的特殊稀缺煤种,剩余可采储量1.92亿吨,煤炭产能为240万吨/年,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

  (二)经营财务状况

  松河煤业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67,831.75万元,利润6,594.73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51,523.08万元,负债总额333,894.58万元,净资产-82,371.50万元,资产负债率132.75%。

  三、增资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金额

  本次松河煤业原股东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金73,500万元,公司持有松河煤业35%股权,本次对应增加出资25,725万元。

  (二)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已经国资监管企业盘江煤电集团批复同意。

  (三)增资依据

  本次松河煤业增资系原股东同比例增资,根据《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增资工作指引(试行)》第十六条的规定“增资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的,可以依据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确定资本及股权比例”。按照出资比例,本次公司增加出资25,725万元,认缴松河煤业新增注册资本25,725万元。

  (四)增资用途

  松河煤业各股东向松河煤业合计增资73,500万元,主要用于松河煤业补充流动资金、偿还经营性负债、偿还金融机构部分贷款和松河煤业设备更新等资本性投入。

  (五)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松河煤业股权结构如下:

  ■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向松河煤业增加投资25,7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0%。本次增资完成后,松河煤业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松河煤业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公司向松河煤业同比例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储备优质煤炭资源和先进煤炭产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3.松河煤业已累计亏损157,825.58万元,公司按照所持松河煤业股权比例确认的投资损失已超过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账面价值,超过部分已在账外进行备查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转回账外备查登记的超额亏损额计入当期损益,将直接导致公司当期净损益和净资产的减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7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松河煤业完成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参股子公司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河煤业”)通知:根据松河煤业债委会会议纪要(第六期),松河煤业债务重组已完成。关于松河煤业实施债务重组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临2020-010)。

  现将松河煤业债务重组实施完成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松河煤业债务重组基本情况

  以2019年5月31日为重组基准日,松河煤业公司债委会成员金融机构融资余额为191,893.74万元;按15%比例压降,重组后融资余额为163,109.68万元,由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重组期限10年(预计2019年10月-2029年9月),每年分两次还款;重组期限内前三年执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满三年后执行不超过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按月结息。

  二、松河煤业债务重组实际完成情况

  (一)工商银行:按15%比例压降后,已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10年,前3年执行5年期LPR现利率,满3年后执行不超过5年期LPR现利率上浮10%。盘江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二)建设银行:按15%比例压降后,已签订债务贷款期限调整协议、最高额担保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3年(三年后继续重组),前3年执行5年期LPR现利率,满3年后执行不超过5年期LPR现利率上浮10%。盘江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农业银行:按15%比例压降后,已签订贷款补充协议和保证合同及承诺书,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10年,前3年执行5年期LPR现利率,满3年后执行不超过5年期LPR现利率上浮10%。盘江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四)贵阳银行:按15%比例压降后,已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3年,前3年执行5年期LPR现利率,满3年后执行不超过5年期LPR现利率上浮10%。

  (五)民生银行:按15%比例压降后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3年,利率为4.75%。2021年4月,民生银行将其在松河煤业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1年5月,信达公司与松河煤业签订债务重组合同。

  (六)民生租赁:按15%比例压降后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5年,利率LPR+85BPs。

  上述金融机构与松河煤业按《松河煤业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和债务重组方案已全面完成债务重组,实际重组后的融资余额为161,552万元。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6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66),会议同意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拟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7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远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减轻财务负担,降低财务风险;本次增资系原股东同比例增资,交易价格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7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将提交发审委会议审核。

  收到告知函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书面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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