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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70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

  根据《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票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449,24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9.5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7.95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2,473,028.5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7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衡设计”)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发出的《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913号)。公司就监管工作函关注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就函件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近期你公司涉及“元宇宙”概念,股价波动较大。请公司自查在上证e互动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和机构投资者调研等相关情况,是否存在以互动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不当行为。公司对外披露信息和宣传行为应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存在虚假或误导性宣传,不得出现主动迎合市场热点、概念炒作、配合减持套现等行为。

  回复:

  1、2021年11月5日,公司在上证e互动投资者询问“贵司投资的光辉城市除了做VR,是否涉足元宇宙?”时回复:“公司目前持有光辉城市(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辉城市”)12%的股份。光辉城市是一家建筑VR技术、智慧城市数字孪生技术提供商。其自主研发的建筑VR云平台Mars自2017年上线以来拥有12万设计师用户,为全国超过1500家设计院和380所建筑景观高校提供软件云服务,目前是重庆虚拟现实产业联盟理事长单位”,同时积极提示“元宇宙”是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是一个比较巨大的概念,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防概念炒作。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证e互动投资者询问“光辉城市与元宇宙相关3个问题”时统一回复:“谢谢您的关注!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2、公司不存在以互动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不当行为。针对投资者提出的“元宇宙”的相关问题,公司的回复多次强调了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入股光辉城市的投资事项也已于2016年4月21日公告披露。

  经自查,公司近期未接受过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e互动投资者询问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答复,如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3、公司在2021年11月5日的e互动回复中特别提示了投资者注意风险,谨防概念炒作。公司坚持信息披露公平、公开、公正。公司不存在虚假或误导性宣传,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概念炒作、配合减持套现等行为。

  二、公司董事长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当关注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严格遵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加强公开发布信息的审慎性,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充分提示风险,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规范性。

  回复:

  1、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股票上市规则》及前述相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公司证券部门每日都关注涉及到公司的相关媒体报道,并将重要稿件报送公司管理层、提请管理层注意及相应处置(如需)。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开发布信息的审慎性,充分提示相关风险,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3、公司董事长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负责人,均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将投资者利益放在第一位,确保中小股东及时、平等地获取信息,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查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安排,是否存在对外发布信息以配合减持情况。

  回复:

  1、经自查,公司职工监事付卫东先生于2021年11月3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5,000股,增持金额124,495.00元,详见公司2021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监事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62)。上述增持行为系公司监事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承诺增持股份自买入之日起锁定6个月。

  2、经自查,除上述增持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安排。如后续有减持计划,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不存在对外发布信息以配合减持情况。

  四、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应当进一步自查是否存在潜在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与其他人员事先沟通联络配合其减持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回复:

  1、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赛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冯正功先生系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及全体董监高郑重承诺:不存在其他潜在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或类似的利益安排,不存在与其他人员事先沟通联络,直接或间接或利用他人账户配合减持的行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2、自公司2014年12月31日上市近七年以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赛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冯正功先生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谨女士从未减持过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正功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谨女士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2017年7月分别以自有资金1,230.41万元及500.65万元增持公司股票738,338股和310,000股份,均价分别为16.66元/股和16.15元/股。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董监高对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董监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的规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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