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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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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郭虎等7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27名自然人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鉴于公司前期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查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中,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评估和审计报告有效期截止日均为2021年10月31日。为确保数据有效性,公司和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及评估并对相应资料进行更新。预计全部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及相应资料更新工作无法在2021年11月17日前完成,因此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并于2021年11月1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969号)。

  目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并对相应资料进行更新,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2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工作。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1969号),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重组的审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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