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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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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及理财收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自2021年7月16日至本公告日累计进行委托理财金额合计5,500.00万元;自2021年9月18日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收益合计3,346,210.04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理财产品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自2021年7月16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购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长安宁-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购买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中粮信托·鑫金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购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金融产品:“平安信托固益联3M-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二)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长安宁-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计划名称:长安宁-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1,500.00万元;

  4)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年9月10日-2022年9月9日;

  5)期限:12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8.00%;

  7)币种:人民币;

  8)信托的清算:信托终止,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清算。受托人应在信托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报告受益人。全体委托人一致确认,清算报告无需审计;

  自清算报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果受托人没有收到受益人和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的书面异议,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9)收益核算日:每自然季度9月20日、12月20日及3月20日、6月20日;

  10)收益核算方式:受托人于每自然季度9月20日、12月20日及3月20日、6月20日(以下统称“信托利益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存续的各期信托单位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利益:每份各类信托单位当期信托利益=1 元×该类信托单位业绩比较基准×该类信托单位当期实际存续天数÷360;

  11)风控措施: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002157.SZ)作为质押担保,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该资金用于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2、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中粮信托·鑫金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计划名称:“中粮信托·鑫金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产品认购金额:2,000.00万元;

  4)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年9月10日-2022年9月9日;

  5)期限:12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8.00%;

  7)币种:人民币;

  8)信托的清算:信托计划终止清算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向委托人在受托人网站发布信托清算报告公告;

  9)收益核算日:每自然季度9月1日、12月1日及3月1日、6月1日;

  10)收益核算方式:受托人于每自然季度9月1日、12月1日及3月1日、6月1日(以下统称“信托利益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存续的各期信托单位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利益:每份各类信托单位当期信托利益=1 元×该类信托单位业绩比较基准×该类信托单位当期实际存续天数÷365;

  11)风控措施:a.保证担保: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为借款人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b.抵押担保:宁波佳朴华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资产为借款人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12)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资金用于佳兆业文体科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装修款、采购款及满足监管规定的其他用途。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金融产品:“平安信托固益联3M-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信托计划名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 产品认购金额:2,000.00万元;

  4) 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年10月15日-2022年1月14日;

  5) 期限:3个月;

  6) 预期年化收益率:4.40%;

  7) 币种:人民币;

  8) 信托的清算: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十个交易日内编制清算报告,

  并以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9) 收益核算日: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受托人有权决定是否将部分或全

  部信托计划利益在每个开放日以分红的方式分配给受益人;

  10)收益核算方式:本信托计划的分红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实际分

  红资金=每份信托单位分红金额×该委托人持有信托单位份数—信托浮动服务费;

  11)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购买目标资管

  产品(招商财富-固益联X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利率债、AA+及以上信用债、国债期货等。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之“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

  (四)信托型产品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购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长安宁-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终资金使用方为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旗下上市公司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生猪养殖行业头部企业,主要从事饲料、生猪、兽药的生产与销售,并为养殖户提供产品、养殖技术服务等综合服务。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2、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购买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中粮信托·鑫金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终资金使用方为佳兆业文体科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佳兆业文体科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为恒傲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佳兆业文体科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佳兆业文体科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3、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购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金融产品:“平安信托固益联3M-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终资金使用方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9日,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中国平安在香港联交所(2318.HK)和上海证券交易所(601318)整体上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六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加到目前的人民币130亿元。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取得理财产品定期收益的概况

  自2021年9月1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收益合计3,346,210.0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购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长安宁-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本产品按购买后每自然季度结算收益一次)理财收益33,333.33元,本金1,500.00万元尚未到期收回。

  ■

  1、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年9月10日-2022年9月9日

  2、产品投资范围:该资金用于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二)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购买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华鑫信托·鑫

  盛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理财收益453,698.63元,本金2,500.00万元尚未到期收回。

  ■

  1、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年2月26日-2022年2月25日

  2、产品投资范围:用于受让向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世茂璀璨江山项目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资金专项用于其名下世茂璀璨江山项目的建设。

  (三)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购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鑫虹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0月11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1,00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207,232.88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合计207,232.88元。

  ■

  1、产品起息及实际到期日:2021年6月10日-2021年10月11日

  2、产品投资范围:用于向借款人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发放信托借款,用于借款人的日常经营周转和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关联公司原有融资。

  (四)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中融-承安7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17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5,00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1,894,794.52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合计3,352,328.77元。

  ■

  1、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1月17日

  2、产品投资范围:资金用于受让融创华北区域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的五莲瑞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增资款用于项目公司在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天嘉湖的天津星耀五洲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五)公司于2021年1月4日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中融-韬辰42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理财收益757,150.68元,并收回本金1,120.00万元,剩余本金1,380.00万元尚未到期收回。

  ■

  1、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年1月4日-2022年1月3日

  2、产品投资范围:用于认购上海璋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璋睿”)的有限合伙份额并对上海璋睿出资,上海璋睿拟将受托人支付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北京远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来安县远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并向项目公司进行增资,项目公司应将增资款全部用于项目公司在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隆兴路2号的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远洋上宁府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

  (二)受托方经营状况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三年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51%,本次累计委托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占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7.16%,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定期存款、保本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长安宁-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2、公司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中粮信托·鑫金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代销金融产品《平安信托固益联3M-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4、公司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华鑫信托·鑫盛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5、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庆信托·鑫虹1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6、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中融-承安7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7、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中融-韬辰4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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