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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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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3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5楼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栋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韩雪女士、独立董事谢荣先生、朱伟先生因公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陈伟权因公请假;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张昊、范馨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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