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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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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6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巨人投资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巨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投资”)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184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184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最高授信额度及支用限额较上期集团统一授信无变化。本行遵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集团客户的政策法规及指引要求,通过“核定集团统一授信”的方式对巨人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行的授信额度进行统一管理,本议案不涉及具体授信业务审批。

  ●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为集团统一授信额度控制,并非对单笔具体授信业务的审批。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笔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184亿元,占本行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00%,占本行2021年第三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2.60%,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批准。集团统一授信额度项下非财务资助类业务品种如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的披露标准,本行将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021年11月16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1月30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巨人投资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巨人投资成立于1997年,目前注册资本11,688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法人代表为本行董事史玉柱。巨人投资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计算机网络开发、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等。巨人投资旗下包括金融投资、互联网/游戏业务、保健品和新能源业务。集团为松散型集团,无合并报表。截至2020年末,集团汇总资产总额为931.68亿元,汇总负债总额为515.66亿元,资产负债率55.35%;2020年实现汇总营业收入187.38亿元,汇总净利润51.81亿元。

  (二)与本行关联关系

  巨人投资及其实质关联企业持本行股份合计占比为4.97 %,本行董事史玉柱先生为巨人投资的执行董事。因此,巨人投资为本行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11月30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给予巨人投资年度集团统一授信额度人民币184亿元,出账额度人民币184亿元,期限1年。截至2021年9月30日,授信余额人民币150.66亿元。巨人投资在本行的存量授信均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给予巨人投资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184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184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巨人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上述1-4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

  定价政策说明: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巨人投资的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公司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6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216.05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216.05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最高授信额度及支用限额较上期集团统一授信减少人民币7.95亿元。本行遵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集团客户的政策法规及指引要求,通过“核定集团统一授信”的方式对中国泛海的额度进行统一管理。本议案不涉及具体授信业务审批。

  ●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卢志强先生未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为集团统一授信额度控制,并非对单笔具体授信业务的审批。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笔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216.05亿元,占本行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0%,占本行2021年第三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3.05%,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批准。集团统一授信额度项下非财务资助类业务品种如达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的披露标准,本行将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021年11月16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1月30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志强先生未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泛海前身为成立于1988年4月的中国电子玻璃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200亿元,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

  中国泛海主要业务包括金融、投资、科技服务、房地产、不动产投资管理等。截至2020年末经审计的集团合并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2,957亿元,负债总额为2,371亿元,资产负债率80.16%;2020年实现合并收入204.41亿元,净利润-67.48亿元。

  (二)与本行关联关系

  本行副董事长卢志强先生为中国泛海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中国泛海及其关联方持有本行股份合计占比为6.33%,中国泛海为本行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5月26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同意给予中国泛海年度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224亿元,期限1年。截至2021年9月30日,授信余额为人民币216.05亿元。

  前次集团授信期间,中国泛海受新冠疫情影响严重,在武汉和美国的地产项目全面停工,资金链紧张,履约能力有所下降,集团内部分企业在本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出现了临时性逾期、欠息情况。

  本行已对中国泛海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案,本次核定的授信额度并非新增,且不涉及具体业务,仅是出于集团授信整体额度统一控制管理需要而作的减额续授信。集团授信额度项下具体业务的审批仍需独立上报,综合考虑用信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信用偿付能力等另行确定。本行还将在不断加固债权担保基础上,继续通过逐步减少授信额度降低风险。

  本行对中国泛海制定了严格的贷后监控要求,持续对其风险状况进行审慎评估,并要求企业对每笔存量贷款出具明确的还款计划。同时,对企业经营情况、资产出售情况、到期债务偿付情况等进行实时跟踪,择机为本行存量融资追加抵质押物或压降融资规模。目前,中国泛海提供给本行的抵质押物价值可以覆盖贷款本金。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给予中国泛海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216.05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216.05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本行对中国泛海采取“减额授信、加固债权、逐步减少授信额度”的策略,最高授信额度及支用限额较上期授信减少人民币7.95亿元。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中国泛海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上述1-3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为信用方式。中国泛海在本行贷款的核心抵质押物主要包括武汉市江汉区CBD地块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集团内核心企业的保证担保,近期为部分存量融资追加了武汉市江汉区CBD地块内的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顺位抵押。

  定价政策说明: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中国泛海的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公司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6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补充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分别于2021年11月16日和2021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8名,高迎欣董事长、郑万春副董事长及赵鹏、李汉成、刘宁宇、袁桂军共6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副董事长及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杨晓灵、刘纪鹏、解植春、彭雪峰、曲新久共12位董事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应列席监事9名,实际列席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聘任中国民生银行首席信息官的决议

  会议同意聘任张斌先生为本行首席信息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斌先生首席信息官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简历:

  张斌先生,1967年出生。加入本行前,张先生于2018年至2021年担任平安银行首席信息执行官,于2014年至2017年先后担任中原银行筹备组成员、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执行董事,于2005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中信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技术总监,于1996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工程师、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于1989年至1993年,担任安徽省淮南市无线电一厂技术科工程师。张先生先后获得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绿色金融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重大房地产项目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巨人投资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回避表决。

  5.关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志强先生未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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