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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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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52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6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3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21年11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二)联系电话:010-88825988 传真:010-88825988

  联系人:蒋舒于哲涛

  邮政编码:100190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53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院”)为案件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2,640.11万元(其中拖欠设备货款及安装款11,057.08万元,拖欠款项利息423.03万元,华晨中华项目工程款1,160.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主要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公司全资子公司四院起诉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雷诺金杯”)拖欠工程款案件一审已受理,尚未开庭。

  原告: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一)诉讼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四院于2019年7月22日与华晨雷诺金杯分别签订《华晨雷诺金杯喷涂线总承包合同》、《华晨雷诺金杯前处理电泳总承包合同》,于2020年11月30日与华晨雷诺金杯签订《华晨雷诺金杯新涂装车间设备增补总承包合同》。四院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上述项目合同的全部安装义务,华晨雷诺金杯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价款,尚欠11,057.08万元,欠款已逾期近一年。另外,四院于2009年承接了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后经合资更名为华晨雷诺金杯)涂装生产线前处理、电泳工艺设备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华晨中华项目”),四院于2021年3月15日与华晨雷诺金杯签署《新涂装车间付款问题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明确华晨中华项目工程款由华晨雷诺金杯支付1,160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四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支付拖欠原告设备到货款和安装款11,057.08万元及被告因拖欠工程款自应付款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暂计至2021年10月25日为423.03万元;

  2、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华晨中华项目工程款1,160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进展情况

  本次诉讼已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正式开庭。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传票》。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54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11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11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69,843.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86.45万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11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公告附件

  国机集团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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