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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桂林先生、陈士刚先生、谢庆华先生、姜军成先生、张向宏先生、郑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上述提名。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浪波先生、赵磊先生、孔繁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公告:2021-100、101、102、103。)

  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上述提名。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1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1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桂林  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干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公司经理、集团公司经理助理兼天津公司经理、集团公司经理助理兼秦皇岛公司经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总经理,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总经理,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委员会书记,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厅主任、党建工作部(党组办公室)主任、基建办公室主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刘桂林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士刚  男,1966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

  陈士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48,595,470股,并通过上述两家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庆华  男,1967年4月出生,博士学位,工程师。历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总)公司干部,吉通通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航天四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兼深圳市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及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公司总经理,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兼深圳市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负责人,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南海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电光谷联合有限公司CEO,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子温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电科技产业集成创新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科技产城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省中电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创智(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盐城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三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江南总部基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泸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星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信创(盐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谢庆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军成  男,1975年6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现任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宁波麒飞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姜军成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向宏  男,1964年12月出生,博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计算机报社副总编,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张向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曦  男,1974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国际系统控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质量部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生产与资产运营处处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科技部(科技委办公室)战略规划处处长。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办主任助理兼数字技术处处长。

  郑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浪波  男,1971年10月出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学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注册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盈余管理。累计主持和参与省部级重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共5项;主持和参与大型企业集团战略与管理咨询课题60余项。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高层管理教育(EDP)中心执行主任,株洲市恒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浪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磊 男,1977年3月出生,英国杜伦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硕士,最近五年一直在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磊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孔繁敏  男,1963年6月出生,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索邦)访问学者,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助教、研究员、访问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企业文化研究所所长、本硕博项目主任、博士生导师,韩国庆熙大学访问教授。现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高级研究员,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主席,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孔繁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周浪波、赵磊、孔繁敏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周浪波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9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赵磊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孔繁敏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周浪波 ,作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9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周浪波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磊,作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赵磊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孔繁敏,作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5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孔繁敏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副董事长人数,现拟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修订《公司章程》

  ■

  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上述内容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陈士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谢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姜军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张向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6 选举郑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周浪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赵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孔繁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选举崔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陈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3 选举邹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2021-107)。

  特别提示:

  1、议案1(应选6人)、2(应选3人)、3(应选3人)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证券部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证券部。(邮编: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传真:0755-86316006

  (5)邮箱:sed@sedind.com

  (6)联系人:李红梅 朱晨星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32”

  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2021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

  ■

  说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票数,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的空格内画 “√”(每项提案的意见只能选一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近日,监事会收到公司《关于选举钞金屏、秦卫明同志为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函》,此次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表决的方式选举钞金屏女士、秦卫明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钞金屏女士、秦卫明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钞金屏女士、秦卫明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简历

  钞金屏,女,1969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党群部主任。现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主任。

  钞金屏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钞金屏女士持有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35%股权,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12%股权(截至2021年11月19日)。钞金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秦卫明,男,1963年10月14日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物业师。历任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行政处处长和物业部经理。现任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物业部总经理。

  秦卫明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秦卫明先生持有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35%股权,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12%股权(截至2021年11月19日)。秦卫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崔辉先生、陈扬先生、邹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崔辉  男,1962年4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中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软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副总裁,中国软件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崔辉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扬  男,1983年7月出生,美国密西西比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注册管理会计师,审计师。历任美国洛杉矶市史维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治理审计处及管理审计处业务主管。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治理审计处副处长,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扬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志荣  男,197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深圳粤华企业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会计,深圳市大为有机硅研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深圳赤湾胜宝旺工程有限公司计财部助理经理,深圳市前海兴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碧水源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书城龙岗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书城龙岗城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龙岗区华侨城城投低碳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科龙岗(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侨城城投低碳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环德未来城置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企业管理部经理,深圳市汇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美加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邹志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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