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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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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02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兆易创新”)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拟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薪资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资

  1、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

  3、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董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

  (二)公司监事薪资

  1、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关联董事朱一明、舒清明(SHU QINGMING)、张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参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永波先生和郑涛先生在首个授予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暂缓授予上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截止目前,上述人员的限购期将满,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2月3日为暂缓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暂缓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25.83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2月16日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前四项议案、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03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拟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薪资方案如下:

  1、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基于双方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参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永波先生和郑涛先生在首个授予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暂缓授予上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截止目前,上述人员的限购期将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25.83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公司本次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04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2月17日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朱一明先生、舒清明(SHU QINGMING)先生、张帅先生、程泰毅(CHENG TAIYI)先生、王志伟(WANG ZHIWEI)先生、何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张克东先生、梁上上先生、钱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3、同意朱一明先生、舒清明(SHU QINGMING)先生、张帅先生、程泰毅(CHENG TAIYI)先生、王志伟(WANG ZHIWEI)先生、何卫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意张克东先生、梁上上先生、钱鹤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公司创始人朱一明,男,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科、硕士,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硕士。曾任ipolicy Networks Inc.资深工程师、Monolithic System Technologies Inc.项目主管;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及董事,自2018年12月起兼任长鑫存储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2021年2月至今,任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4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舒清明(SHU QINGMING),男,1967年6月出生,美国国籍,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历任Oak Technology(NASDQ:OAKT)高级电路设计工程师,Monolithic System Technologies Inc.(NASDQ:MOSY)高级设计工程师和项目经理。2005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3、张帅,男,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微电子系统设计专业,硕士学历,2008年-2020年在国家开发银行工作。2020年8月至今在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一部副总经理、投资二部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4、程泰毅(CHENG TAIYI),男,1972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清华大学电子工程学士、华盛顿大学电子工程硕士学位。1998年至2002年期间,作为Centrality Communication Inc的联合创始人,主要管理和负责公司的研发。2002年至2010年就职于博通公司,任无线通信事业部资深主任工程师。程泰毅先生于2011年创立了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注提供人机交互传感技术和解决方案,上海思立微于2019年被公司收购。2020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5、王志伟(WANG ZHIWEI),男,1971年2月出生,加拿大国籍,2003年9月至2005年4月就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5-2006担任Intrawest公司投资经理,从事投资并购;2007-2008担任高盛高华经理,从事投资银行工作;2009-2017年9月担任北京清石华山资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9月至今担任前海清岩华山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6、何卫,男,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曾先后任北京微电子技术研究所集成电路部副主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销售部副处长。2009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代理总经理,2021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克东,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信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副主任,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审核委员。2010年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信永中和集团副总经理、管理委员会委员。现任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梁上上,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1997.8-2013.9,浙江大学法学院,先后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等;其间先后担任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院务委员、副院长等;2013.9-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其间担任法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钱鹤,男,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长聘教授。1990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微电子专业并获博士学位;1990年12月-2006年5月在中科院微电子所工作,其间2001年9月-2006年5月任该所所长;2006年6月-2008年12月在三星半导体(中国)研究所工作,任所长;2009年1月起入职清华大学,科研工作主要集中在新型半导体存储器方面。现任北京有研硅材料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忆恒创源科技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05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2月17日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葛亮先生、胡静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文恬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葛亮,男,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2002年7月至今,历任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2、胡静,女,199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杜兰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加州),中级会计职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资格。曾任美国FlyGlo Airlines财务主管;现任北京石溪清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3、文恬,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入职公司合规法务部。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06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长鑫存储”)发生采购DRAM产品及代工业务;与紫光展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紫光展锐”)发生销售产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形势预测,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与长鑫存储、紫光展锐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关联董事朱一明先生、舒清明(SHU QINGMING)先生、张帅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朱一明先生、InfoGrid Limited(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和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日常业务往来,定价原则公平公允,双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2)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定价原则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和战略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注:紫光展锐相关交易统计起点为:张帅先生2021年6月10日担任公司董事起。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如下:

  ■

  注:人民币金额根据2021年11月30日美元汇率中间价(6.3794)折算四舍五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长鑫存储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纶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兴业大道388号

  经营范围:存储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加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技术检测;电子产品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的销售;设备、房屋租赁;产业并购;股权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持股100%。

  2、紫光展锐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505667.162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6日

  住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288弄3号429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的配套服务,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北京紫光展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等。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朱一明先生任长鑫存储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有关规定,长鑫存储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董事张帅先生任紫光展锐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紫光展锐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

  长鑫存储主要从事动态随机存取存储芯片(DRAM)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强大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团队。长鑫存储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紫光展锐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为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知名企业,业务覆盖全球众多国家,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中,与关联方长鑫存储之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从长鑫存储采购DRAM产品及委托代工合作等,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与紫光展锐之关联交易系公司向紫光展锐以市场公允价格出售产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鑫存储是DRAM存储器行业的新生力量,公司是国内最大的fabless存储器供应商。双方秉持友好合作关系,通过DRAM产品采购及代工服务等合作方式,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紫光展锐是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知名企业,多年来与公司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2021年度由于董事任职原因成为公司关联方,相关业务形成关联交易。

  公司前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0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在2022年度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本次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08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暂缓授予日:2021年12月3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5.83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3.98元/股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7月26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由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永波先生和郑涛先生在首个授予日(2021年7月26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暂缓授予上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截止目前,上述人员的限购期将满,并且满足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全部授予条件。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21年12月3日作为暂缓授予日,向上述人员授予25.83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的具体情况

  1、暂缓授予日:2021年12月3日

  2、暂缓授予数量:25.83万股

  3、暂缓授予人数:2人

  4、授予价格:93.9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暂缓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②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相挂钩,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的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决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考核期内分年度对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进行绩效考核,所属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必须达标作为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③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五)关于本次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暂缓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的暂缓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对象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公司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暂缓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25.83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永波先生和郑涛先生在首个授予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暂缓授予上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截止目前,上述人员的限购期将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25.83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六、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线性摊销法分批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兆易创新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暂缓授予事项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兆易创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09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联意(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5号核准),公司采用通过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7,780.00万元,截至2019年7月26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56,141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97,7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788.95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3,991.05万元,其中22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承销费用,公司此次实际收到募集金额为人民币94,211.05万元。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的账号为0200049619201357089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010066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研发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智能化人机交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智能化人机交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募投项目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研发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公司本次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研发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兆易创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10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3项、5-6项议案;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2项、7项议案;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4项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2021年12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在刊登本公告的同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朱一明、InfoGrid Limited(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请每页签字/盖章)。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有效证明、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每页签字/盖章)。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2、联系电话:010-82881768

  3、邮箱:investor@gigadevice.com

  4、联系人:王中华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从北京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方式请见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11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事项概述

  2017年7月1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屹唐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各方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唐华创投资基金”)。屹唐华创投资基金原定总规模22.3亿元,主要围绕集成电路及相关领域项目进行直接股权投资,其中公司原认缴出资额2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拟签署〈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截至2017年10月13日,屹唐华创投资基金各合伙人均已按照相关约定完成首期出资,即原认缴出资的50%,全体合伙人共已实缴出资11.15亿元,其中公司实缴首期出资1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入伙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目前,屹唐华创投资基金已围绕集成电路及相关领域完成多个项目投资,现已经进入退出期。

  二、本次对屹唐华创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变更情况

  鉴于屹唐华创投资基金投资期已届满,投资任务已完成,且根据合理测算,其目前各方已实缴出资金额可以覆盖其清算前所需的相关费用,屹唐华创投资基金已无要求其合伙人继续实缴出资的需求。因此,经屹唐华创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于2021年11月30日签署《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将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金额同比降低至其已实缴出资金额,即原认缴出资金额的50%,各合伙人及其出资比例与变更前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后,公司认缴出资金额由人民币2亿元减少至公司已实缴的出资金额,即人民币1亿元,持有份额8.97%保持不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本次投资合作有关事宜,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事项依据屹唐华创投资基金实际经营情况,对屹唐华创投资基金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后公司后续不再有对屹唐华创投资基金的出资义务,屹唐华创投资基金各合伙人之间的权益比例与变更前保持不变。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112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青岛海丝民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退伙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17年10月31日,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各方签署合伙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青岛海丝民易半导体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青岛海丝民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丝民溪”)。海丝民溪总募集规模为人民币7.5亿元,重点侧重于集成电路领域并购整合及有核心竞争力公司的投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青岛海丝民易半导体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二、退伙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海丝民溪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但未开展实质性运营。结合各方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于2021年11月30日签署《青岛海丝民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退伙协议》,公司自海丝民溪退伙。本次退伙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海丝民溪份额。

  本次退伙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退伙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海丝民溪实际出资,退伙后公司对海丝民溪的出资义务终止。公司作为合伙人,在海丝民溪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债务或税费。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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