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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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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63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由中银资产、交银投资和建信投资各向象屿农产增资10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各持有象屿农产12.28%的股权。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为30亿元人民币,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象屿农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65号《关于子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公告》。

  二、关于申请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公司通过信托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进行融资。

  公司拟申请发行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一次注册,多次发行。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66号《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公告》。

  三、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关于增加2021年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额度的议案

  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增加2021年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额度的议案

  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增加2021年度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67号《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四、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董事邓启东、董事齐卫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68号《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8,034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董事邓启东、董事齐卫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69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70号《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董事会通过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1-071号《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65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或“公司”)拟引进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银资产”、“交银投资”、“建信投资”,合称“投资方”)以现金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农产”)合计增资30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各持有象屿农产12.28%股权。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象屿农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

  ●本次交易是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及公司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象屿农产控股股东,继续拥有对象屿农产的实际控制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精神,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引入中银资产、交银投资和建信投资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根据债转股方案,由中银资产、交银投资和建信投资采用现金方式各自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象屿农产增资10亿元人民币,共计30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中银资产、交银投资和建信投资各持有象屿农产12.28%的股权,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象屿农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

  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象屿农产控股股东,继续拥有对象农产的实际控制权。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实施债转股的公告》,审议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介绍

  (一)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

  2、 股东情况

  中银资产股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中银资产100%股权。

  3、主要业务情况

  中银资产是为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降低企业杠杆率要求,由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国内首批银行系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之一,主要从事市场化债转股业务。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中银资产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银资产的总资产为858.91亿元,净资产为184.16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85亿元,净利润24.09亿元(未经审计)。

  (二)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

  2、 股东情况

  交银投资股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交银投资100%股权。

  3、主要业务情况

  交银投资是为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降低企业杠杆率要求,由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国内首批银行系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之一,主要从事市场化债转股业务。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交银投资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交银投资的总资产为506.54亿元,净资产为129.74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40亿元,净利润15.88亿元(未经审计)。

  (三)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

  2、 股东情况

  建信投资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建信投资100%股权。

  3、主要业务情况

  建信投资是全国首家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具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特许经营牌照,主要从事市场化债转股、国企混改及配套支持业务。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建信投资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30日,建信投资的总资产为1401.71亿元,净资产为306.41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69亿元,净利润24.87亿元(未经审计)。

  三、标的公司及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以上为象屿农产合并口径数据,2019年、2020年已经审计,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三)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根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评报字[2021]960037号),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果。象屿农产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99,907.93万元人民币,增值率为113.50%。评估结果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以上数据均不含其它权益工具

  中银资产增资的10亿元人民币中,4.13亿元人民币进入注册资本,5.87亿元进入资本公积;交银投资增资的10亿元人民币中,4.13亿元人民币进入注册资本,5.87亿元进入资本公积;建信投资增资的10亿元人民币中,4.13亿元人民币进入注册资本,5.87亿元进入资本公积。

  增资前后,象屿农产股东的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

  注:三家投资方的持股比例为12.2834%,上表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相关履约安排

  (一)投资方持股期间公司治理

  投资方入股象屿农产后,象屿农产董事会成员3名,其中公司委派2名,投资方(建信投资、中银资产、交银投资每年轮流提名)委派1名,每届董事任期1年;监事会成员2名,公司委派2名。

  增资完成后,象屿农产股东会会议由全体股东出席(法律法规允许的现场和非现场方式)方可召开。特别决议事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普通决议事项需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其中,以下事项应经投资方投赞成票方能作出有效决议:

  1、修改象屿农产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象屿农产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

  4、变更象屿农产形式的决议;

  5、回购股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7、向象屿农产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提供担保;

  8、直接或间接为象屿农产控股子公司承担债务,且期限超过1年或利率高于同期限LPR上浮30%的;

  9、直接或间接向象屿农产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含借款),且期限超过1年或利率低于同期限LPR下浮30%的;

  10、任何违反约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同时约定,若象屿农产后续有单独上市的计划,各方同意,自象屿农产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合格上市申报”)之日前12个自然月内,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就股东会(股东大会)表决机制相应调整以满足上市需求。

  (二)业绩预期及收益分配

  业绩预期:投资方持股期间象屿农产每年可向投资方分配利润不低于投资方投资金额*约定分红率(6%)。

  收益分配:投资方持有象屿农产股权期间,在象屿农产有可供分配利润的前提下,象屿农产每年度应对上一年度可供分配利润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分配利润=业绩预期。

  任一会计年度象屿农产实现业绩预期的,象屿农产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以业绩预期对投资方优先进行分配。若任一会计年度象屿农产未能实现业绩预期,则象屿农产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以象屿农产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包括当年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限先行全部或部分分配给投资方,直至投资方获得根据业绩预期计算出的应获分配金额后才可向厦门象屿分配利润。

  (三)退出安排

  公司与投资方约定了特定情形下,由厦门象屿支付转让价款,受让投资方持有的目标股权,实现其投资退出。

  投资方持有全部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为按照“投资本金+未实现收益”计算所得价款,其中未实现收益的计算方式为:

  P=投资方投资本金×约定分红率×投资方出资日(含)至转让价款支付日(不含)之间的天数/365;

  D=投资方持股期间已取得的投资收益;

  当P-D〈0时,未实现收益=P-D;当P-D≥0时,未实现收益=(P-D)/0.75

  特定情况包括:

  (1)自首次实缴出资后满36个月(以投资方实缴出资日为准),厦门象屿未成功收购投资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且双方未就延期达成一致。

  (a)厦门象屿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用于收购投资方所持有的目标股权,投资方在取得厦门象屿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后,可按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出售所持有的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需经投资方认可同意,否则投资方有权选择放弃由厦门象屿以该种形式收购股权。

  (b)厦门象屿以现金方式按照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收购投资方所持有的目标股权。

  (2)自增资款缴付之日当年起,在任一自然年度内,投资方未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足额获取利润分配,且厦门象屿未能在投资方届时提供的宽限期内妥善解决的。

  (3)自投资方首次缴纳增资款之日届满12个月后至36个月前,若象屿农产筹划合格上市,厦门象屿、象屿集团(有权但无义务)在标的公司股改前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股权;象屿农产有权(有权但无义务)在本公司股改前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股权并对象屿农产进行减资。

  (4)在投资方持有目标股权期间,象屿农产任一年度末的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且厦门象屿未能在投资方届时提供的宽限期内妥善解决的;

  (5)象屿农产、厦门象屿或其下属企业违反债转股投资相关协议约定。

  (6)象屿农产、厦门象屿发生债务违约、合并、分立,出现破产风险或者清算事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破产、停业、清算、吊销、关闭、撤销、注销的程序。

  (7)因不可抗力导致投资方基于相关协议应享有的权利及收益未能实现。

  五、本次债转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本次债转股符合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本次通过引入中银资产、交银投资和建信投资实施债转股,将有助于降低公司利息支出,有助于降低象屿农产及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67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0,000万元。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很简称“厦门象屿”、“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12号)。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拟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0,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增加2021年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额度的议案

  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增加2021年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额度的议案

  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增加2021年度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的额度是根据发展需求而增加,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将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2021年1-10月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主要是厦门象屿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软件、信息系统服务;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蒸汽、电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象屿兴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2)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白银等商品。

  1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大宗商品。

  1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销售焦炭等原材料。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增加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采购商品的额度1亿元,由2.8亿元增至3.8亿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蒸汽等商品。

  2、拟增加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的额度6.8亿元,由24亿元增至30.8亿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3、拟增加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额度2,000万元,由1,500万元增加至3,500 万元。

  新增额度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主要是厦门象屿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软件、信息系统服务;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蒸汽、电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象屿兴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2)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白银等商品。

  1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大宗商品。

  1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销售焦炭等原材料。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详见公司定期报告相关内容)。

  2、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孝,注册资本:65666.7万元,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7月11日正式注册。主营业务:电线、电缆制造;五金、交电、化工,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各种电线、电缆、铜杆材及其它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1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持有其15.7%股份,公司陈方、林俊杰两位董事担任其董事,因此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68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万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厦象集综[2020]59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定。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上述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40万份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40万份,并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和依据,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69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8,034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厦象集综[2020]59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208,03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96%。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3.73元/股,回购资金为775,966.82元。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08,034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15,745.4085万股减少至215,724.6051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1、公司尚有30,444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但注销手续未办理完成,不体现在本次股权结构变化中;

  2、实际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因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并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总计208,03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总计208,034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8,034股,并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和依据,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1-071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11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2.03、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2.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赖小姐,电话:0592-6516003,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1。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64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40万份,并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68号《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08,034股,并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69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66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

  支持商业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优化融资结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发起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托(以下简称“信托”,具体名称以交易商协会批准名称为准),并通过信托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进行融资。

  ●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或审核,最终方案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为准。

  一、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概述

  公司作为发起机构,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同时,信托委托公司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服务机构,对作为信托财产的基础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基本情况

  1、发行总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

  2、基础资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

  3、发行方式

  本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拟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批准为准),在2年内可分期、多次续期发行,每期信托发行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对象

  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产品期限

  每期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每期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7、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入池基础资产情况和交易结构安排的实际需要,选择为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上述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即在每期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存续期内,公司对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托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应付的各期预期收益及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流动性差补义务。

  公司亦可通过认购次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方式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提供增信,认购规模不超过次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总发行规模。

  8、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9、其他

  最终方案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审核为准。

  (三)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授权事项

  根据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公司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总规模及单期发行规模、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增信措施等;

  2、确定并聘请发行载体管理机构;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决定和办理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申报、发行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和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二、交易的金额、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是一次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多次续期发行。

  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过程的相关定价充分参照行业的平均收费水平,保证公允性,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开展将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或审核,最终方案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为准。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作为资产运作模式,其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70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减少30,444股。公司已完成回购,但未办理注销手续。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8,03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减少208,034股。

  综上所述,合并注销后,公司股本由2,157,454,085股变更为2,157,215,607股,注册资本由2,157,454,085元变更为2,157,215,607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除上述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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