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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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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30,561,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18,558,14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8.36%,占公司总股本的34.98%。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78,181,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65,125,76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3.66%,占公司总股本的8.04%。

  ●公司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8,742,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83,683,91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79.70%,占公司总股本的43.02%。

  一、 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6日接到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嘉华控股于2021年7月28日将其持有的732,558,141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次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8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嘉华控股于2021年11月15日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4,000,000股办理了解质押,剩余728,558,141股股份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8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嘉华控股于2021年11月24日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10,000,000股办理了解质押,剩余718,558,141股股份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8月2日。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2日,万通控股将其持有的34,500,000股股份分四笔质押给桐乡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8月26日、9月9日、9月16日及9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2020年8月27日,万通控股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9,300,000股办理了解质押,剩余25,200,000股股份质押到期日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2020年9月9日,万通控股对上述剩余质押股份25,200,000股办理了质押延期,延期后的质押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3日及2021年1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2020年9月24日,万通控股对上述剩余质押股份中的6,600,000股办理了解质押,剩余18,600,000股股份质押到期日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2020年12月29日,万通控股对上述18,60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延期后的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并于同日补充质押3,800,000股,补充质押后,万通控股质押给桐乡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股份合计为22,400,000股,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补充质押暨质押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2021年11月25日,万通控股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4,400,000股办理了解质押,剩余18,000,000股股份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本次解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

  2、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本次解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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