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应出席持有人34人,实际出席持有人34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2,782,295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22,782,295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选举汪宇先生、郭晨先生、张廷勇先生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汪宇先生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中,汪宇先生、郭晨先生、张廷勇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7,133,53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非关联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其中汪宇先生、郭晨先生、张廷勇先生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

  届满、到期清算、提前终止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分配等相关事宜;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或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22,782,295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完成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22,782,295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10月18日、11月6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9.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9)。截止2018年12月5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2,782,295股,占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3.29%,回购总金额为150,033,637.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股份数量为22,782,295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包括股份公司管理层、智慧城市和智慧用能事业部各业务考核单元经营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合计不超过34人,其中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分别为汪宇、郭晨、周超、何利、闫涛、李小庆、陶黎明、张廷勇、曾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03085。

  (二)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782,295股股票已于2021年11月23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该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东都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主要为公司管理层员工、智慧城市和智慧用能事业部各业务考核单元经营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其中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分别为汪宇、郭晨、周超、何利、闫涛、李小庆、陶黎明、张廷勇、曾滟,该等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因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五、后续进展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