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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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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12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10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11月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所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公开披露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12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42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赖国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董事赖国强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郭强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雄秀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1-6项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6。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6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3所涉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金兴宜、朱红芬等10人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鲁晓红、袁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12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大额存单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2021/11/19-2022/2/1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大额存单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号)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4,757.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月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大额存单产品

  2、理财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3、预期年化收益率:3.2%

  4、认购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5、认购期限:2021/11/19-2022/2/19,共计92天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银行大额存单产品为存款类产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转存的产品为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固定收益型,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大额存单产品存续期间,财务部门将建立相关台账,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为兴业银行(601166),兴业银行为已上市的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95,394.93万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存银行大额存单产品为保本固定收益型大额存单,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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