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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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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1-044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19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5.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2,000.00万股的0.2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11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7.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2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9),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1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出具的《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4、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22)。

  5、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6、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9日,并同意以37.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2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9日,同意以37.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2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19日。

  2、预留授予数量:55.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2,000.00万股的0.25%。

  3、预留授予人数:82人。

  4、预留授予价格:37.53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37.53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35.71元;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35.03元;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33.64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二、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确定标准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相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9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37.53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对授予的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76.18元/股(公司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为:4年;

  3、历史波动率:18.3384%(采用上证指数近4年历史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2.6766%(采用国债4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0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三)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四)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1-045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9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共青城星图群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0.10%股份的股东共青城星图群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1年11月1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提升卫星数据智能获取和处理能力,打造卫星应用场景,为全球用户提供优质的数字地球在线服务和体验,公司拟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合肥高新区”)投资建设“中科星图GEOVIS数字地球全球总部项目”,合肥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投资兴建前述项目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基于上述合作基础,公司拟与合肥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中科星图GEOVIS数字地球全球总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1月1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9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1A-4 星图大厦 9层多功能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9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0由公司直接持有20.10%股份的股东共青城星图群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11月19日提交的临时提案函中提出,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1-046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约定,目前协议的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星图”)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拟签订的合作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计会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一、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高新区管委会”)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概况: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是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区、合肥滨湖科学城创新引领核、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核心区,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支点和合肥建设“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的主要载体,在全国169家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中一直稳居前列。高新区管委会是高新区的主管机关。

  (二)签订协议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公司拟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已提交董事会审批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支持乙方在高新区投资建设中科星图GEOVIS数字地球全球总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之事宜,达成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科星图GEOVIS数字地球全球总部项目。(中科星图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GEOVIS Online在线数字地球建设项目”为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科星图拟在安徽省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中科星图“GEOVIS Online在线数字地球建设项目”及全资子公司设立情况详见中科星图2021年11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项目内容: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支持乙方拟在高新区建设中科星图GEOVIS在线版数字地球全球总部项目,主要研发对标Google Earth的GEOVIS数字地球在线版产品并建设全球运营总部。

  3.项目公司: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在高新区成立乙方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应达到以下要求:2021年注册成立后,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2022年增加实缴注册资本6亿元;2023年增加实缴注册资本7亿元(即累计达到15亿元)。其中,首次实缴的2亿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剩余实缴的13亿元资金拟来源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如本次发行成功)。

  4.项目公司在高新区实际经营年限不低于15年,自项目公司完成设立登记之日起算。

  (二)、项目用地约定

  甲方提供用于乙方项目发展的土地,面积不少于40亩。最终土地位置及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土地供应时满足高新区“十通一净”标准,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

  (三)、项目支持政策

  经甲方认定,在本项目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和本协议约定时,甲方对项目提供以下支持政策: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项目公司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项目获批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项目公司申报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等重点项目支持政策。

  3.积极帮助协调乙方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技术人员办理合肥市常住户口调动手续;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享受高新区户籍人口待遇,甲方协调区教育部门推荐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4.除本协议约定的支持政策外,项目若符合国家、省、市新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均可享受。如遇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则应按新政策执行。

  5.上述相关支持政策若遇重复,乙方项目公司以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适用,不重复享受。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计会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拟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1-047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朱晓勇先生主持,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9日,并同意以37.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2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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