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1年11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099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1月21日
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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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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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详见《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十一、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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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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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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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作为指数基金存在的风险
①标的指数的风险;②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③跟踪偏离风险;④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⑤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⑥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⑦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2)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本基金上市交易份额,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而产生流动性风险;另外,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份额转向场外交易后导致场内的基金份额或持有人数不满足上市条件时,本基金存在终止上市的可能。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法》于2015年6月2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07号文准予募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据此,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指定媒介发布《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类子份额退市,并于2020年12月31日(基金折算基准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正式生效,《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中国证监会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