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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59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迅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启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60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8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61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4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决议有效期限: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5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公告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7,300.00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 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该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大证券对于森林包装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62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林包装”)于2021年 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5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5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1月18日止,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支付的情况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 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事项亦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各项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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