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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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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1-031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收到广州国发《广州国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并于2021年4月26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根据告知函、公告及相关监管要求,广州国发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2021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期届满的告知函》,广州国发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情况

  1.广州国发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4,266,569股,即不超过珠江啤酒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珠江啤酒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珠江啤酒股份总数的2%。

  (6)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广州国发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的规定。

  2.广州国发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广州国发承诺所认购的珠江啤酒非公开发行股份,自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国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广州国发出具的《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期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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