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117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25,0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0.37%,担保期限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0-118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25,0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0.37%,担保期限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4日
2、注册地点: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81号
3、法定代表人:孙晓乐
4、注册资本:13,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风力发电塔架及基础制造,电站锅炉辅机制造(不含锅炉),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制造;货物进出口;港口货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蓬莱大金提供担保,能够满足蓬莱大金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蓬莱大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74,415.5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96.8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119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2021年9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2021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孙晓乐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孙晓乐先生的减持与此前预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孙晓乐先生已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总经理孙晓乐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孙晓乐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3、孙晓乐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120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晓乐、赵月强、蒋伟、陈睿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孙晓乐、赵月强、蒋伟、陈睿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孙晓乐先生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的股份;
(2)赵月强先生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的股份;
(3)蒋伟先生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的股份;
(4)陈睿女士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述股东拟减持数量总计不超过757,01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1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