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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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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1-03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8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调基金”)出具的《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2021年1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上述《报告书》进行披露。经与国调基金核实确认,现就《报告书》有关内容作进一步补充披露,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报告书》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1.修订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直接或者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修订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直接或者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报告书》第五节“后续计划”之“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1.修订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其他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行调整,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修订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其他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行调整,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报告书》第五节“后续计划”之“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1.修订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上市公司《公司章程》需要进行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并及时进行披露。

  2.修订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上市公司《公司章程》需要进行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并及时进行披露。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报告书》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报告书》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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