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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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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1-032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17.71元,共募集资金354,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2,242,452.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57,5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9,058,555.47元,上述款项已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全部置换完毕。该事项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天衡专字(2021)00634号《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鉴证,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原保荐机构华兴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16,00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00元。

  单位: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1-033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1-03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4,000,000股(含)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为骆兴顺先生,其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款项总额为不低于1,0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数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股票发行数量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骆兴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骆兴顺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予以注册。

  风险提示:本次发行存在能否顺利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予以注册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骆兴顺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骆兴顺先生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款项总额为不低于1,0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数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骆兴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骆兴顺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出具前12个月内,公司与骆兴顺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已公开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公开披露文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骆兴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码为32082819740806****。2001年9月至2003年6月,于西南交通大学就读工商管理专业,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担任楼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广州市迪芬尼音响有限公司采购总监,2007年10月至2019年12月,先后担任和林精密、和林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期间于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于香港科技大学就读EMBA。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骆兴顺先生除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公司以外,未持有其他企业股份。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公司6%股份之外,未持有其他企业股份。

  三、关联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骆兴顺先生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票,骆兴顺先生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款项总额为不低于1,0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数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骆兴顺先生认购的股票数量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并按照“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骆兴顺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骆兴顺先生同意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参与认购。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与骆兴顺先生于2021年11月18日在苏州市签署了《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合同主体及签署时间

  1、合同主体

  甲方(发行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骆兴顺

  2、签署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合同标的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发行本合同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三)认购方式和认购价格

  1、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2、认购价格及调整机制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并按照“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以下简称“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将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的价格参与认购。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为不低于1,000万元(含本数)。

  乙方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数量计算公式为:

  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乙方将在发行价格确定后,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具体的认购数量,乙方最终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五)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乙方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锁定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所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份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执行。

  (六)认购款的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交所审核通过,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股份认购价款缴付通知书后,乙方应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确定的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股份认购价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A股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在乙方支付认股资金后,甲方应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并完成将乙方本次认购的股票登记于乙方名下的相关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除本条以及与违约责任、声明和保证、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保密、不可抗力等相关的条款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

  (1)甲方的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

  (2)甲方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交所审核通过。

  除非前款中所列的相关合同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前款中所列的合同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前述任何一项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次交易自始无效。如非因一方或双方违约的原因造成前述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则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合同所支付之费用,且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主要违约责任条款

  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任、声明或保证,或在本合同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本次发行事宜如未获得发行人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或/和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审核的,则不构成发行人或/和认购人违约,任何一方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责任,但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出现前述情形的除外。双方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最大努力促成本次发行相关的内外部审议、核准或许可事项。如因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所在内的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或全部履行,则不构成双方违约事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如认购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就本次发行的认购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或者经协商一致后认购人缴纳了对应的价款情形外,认购人应当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进行赔偿,该等违约金包括认购人因此为发行人带来的全部损失,前述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认购人应支付的全部认购价款-认购人实际支付的认购价款)×1%,前述违约金应在发行人向认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在行业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一致同意。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予以注册。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1-035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1〕175号)的建议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全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1-03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名称:位于苏州市普陀山路196号的土地所有权、厂房、办公室及空调设备等附属资产所有权。

  ●交易金额:69,337,942元(含税)。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进一步完善战略布局,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新场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鉴于全球半导体芯片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需求强劲,半导体芯片产业链各环节均面临不同程度的产能瓶颈;在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领域,公司同样面对主要客户持续旺盛的产品需求,为缩短公司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产能的建设周期,就近、从速实现对客户的产能配套及产品供应,公司与日立(苏州)超高压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一致同意由公司收购其所有的相关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公司本次拟以购买配套成熟的土地和厂房的方式加速产能建设布局,不仅快速满足客户的业务需求,同时也优化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日立(苏州)超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住所: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196号

  法定代表人:山本直幸

  注册资本:493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04-23

  经营范围:69KV--1100KV气体绝缘开关装置及气体断路器组件、成品及相关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和售后服务,从事与本企业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日立(苏州)超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专注于电力输配电系统(T&D System)中的高品质气体组合电器、气体断路器、及相关零组件的生产。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位于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196号的非居住房地产

  ■

  2、位于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196号的可搬迁(回购)资产、不搬迁资产及苗木资产(以上合称“资产”)

  ■

  备注:电子办公设备为空调设备,机器设备为车间行车,苗木资产为厂区现有绿化植被。

  (二)权属状况说明

  针对交易标的,其产权清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的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天地恒安(2021)估字第15007号)及《单项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1]资评字第2031号)。

  《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情况如下:采用成本法,对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和价格影响因素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和测算,最终确定估价对象在满足本次估价的价值定义及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前提下,在价值时点为2021年2月25日的公开市场价值为人民币61,784,344元;《单项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情况如下: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5日,对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涉及的日立(苏州)超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申报的单项资产价值为6,684,646元,含税价值7,553,598元。

  上述资产评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及《单项资产评估报告》。

  四、资产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受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卖人:日立(苏州)超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1、位于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196号的非居住房地产。

  成交金额:人民币61,784,344元(陆仟壹佰柒拾捌万肆仟叁佰肆拾肆元整);

  付款条件:买卖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共同申请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并由买受人将约定房屋价款的30%,即人民币18,535,303元(壹仟捌佰伍拾叁万伍仟叁佰零叁元整),作为首付款打入资金托管账户。

  买受人应当于申请办理资金托管手续之日起15(十五)日内办理银行贷款事宜。

  买受人拟贷款金额为约定房屋价款的70%,即人民币43,249,041元(肆仟叁佰贰拾肆万玖仟零肆拾壹元整)。如银行拒绝在本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放款、或银行实际放款金额少于拟贷款金额,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缴纳至资金托管账户。

  2、位于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196号的可搬迁(回购)资产、不搬迁资产及苗木资产(以上合称“资产”)。

  成交金额:人民币7,553,598元(柒佰伍拾伍万叁仟伍佰玖拾捌元整);

  付款条件:卖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7日内向买方开具转让价款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应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收购日立(苏州)超高压有限公司所属土地所有权、厂房、办公室及电子办公设备、机器设备等附属资产所有权,根据交易安排,相关资产需作为整体转让,可用于公司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业务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基于收购的土地与厂房,公司将加大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产规模扩张,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提升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及MEMS精微零部件系列产品的市占率,同时积极拓展布局其他精微加工新兴领域。

  六、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资产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受让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本次收购进展情况以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苏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资产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1-037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6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6日

  至2021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骆兴顺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1月29日17:00,邮件、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账户号、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87176306

  传真:0512-87176310

  邮箱:zqb@uigreen.com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邮政编码:215010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1-038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号)批复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29号”文批准,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上市交易。公司聘请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指派吴柯佳女士、邵一升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止。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拟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华兴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华兴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国泰君安已委派保荐代表人黄央、张希朦(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华兴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黄央先生: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2007年至今在国泰君安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用友汽车IPO、中芯国际IPO、屹唐股份IPO、华海清科IPO、大智慧IPO、景嘉微IPO、景嘉微非公开发行、成飞集成非公开发行、上海梅林非公开发行、包钢股份非公开发行、兆易创新重组、北京君正重组、传化股份重组、中海发展公司债、上海电力公司债、亦庄国投公司债等项目的工作。

  张希朦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2015年至今在国泰君安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屹唐股份IPO、中芯国际IPO、药明康德IPO、兆易创新重组、北京君正重组、本钢板材可转换公司债券、传化智联重组、文投控股非公开发行、亦庄国投公司债等项目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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