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及共同控制的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为人民币636,095,954.04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6%,具体明细列示如下(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单列,100万元以下合并计入“其他”):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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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本集团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计入与收益相关的会计核算科目。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