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告知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1-046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告知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春秋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请做好春秋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