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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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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924007.IB 债券简称:19海城投项目债
债券代码:152133.SH 债券简称:19海城投
关于召开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
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2016年南通市海安县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下称“《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2016年南通市海安县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下称“《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并作出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能生效。

  2、本次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券持有人将本通知下文中要求的表决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债权代理人处,即视为出席会议(注:邮寄在途期间,传真与邮寄具有同等效力)。

  3、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本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做出决议,未在本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不得进行表决。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9年3月21日公开发行金额为7亿元的“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每年付息一次;债券期限为10年,设置提前还本条款。截至本通知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已分别按期足额兑付了“2019年3月21日-2020年3月20日”计息年度、“2020年3月21日-2021年3月20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债券本金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尚未进入分期还本阶段,债券余额为7亿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提议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全部本金及其应计利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约定,债权代理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现定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本期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或“本次会议”),审议表决《关于提前兑付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全部本金及其应计利息的议案》(详见附件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发行情况

  1、发行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

  3、债券简称:19海城投项目债(银行间市场)、19海城投(上交所市场)

  4、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5、发行日期:2019年3月21日

  6、发行期限:10年

  7、票面利率:5.5%

  8、发行时主体及债项评级:AA/AAA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设置提前还本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10%、10%、10%、1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在债券存续期的第7、8、9、10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15%、15%、15%、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6日14时

  3、会议召开方式:非现场形式

  4、会议投票表决方式:记名式投票表决,通过非现场形式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应将表决票(加盖公章)在不晚于会议召开之日下午17点前传真发送至指定传真号码或邮寄至指定的债权代理人地址:

  本次会议投票指定传真号码为:025-84552997;

  本次会议投票指定邮寄地址为: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5、联系人:

  (1)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卿白云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电话号码:025-58519351

  传真号码:025-84552997

  (2)发行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圣军

  联系地址:海安市海安镇中坝南路12号1101室

  电话号码:0513-88812869

  传真号码:0513-88908953

  6、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日(以当日下午交易日结束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单为准)。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提前兑付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全部本金及其应计利息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四、出席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止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持有人。

  2、发行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人聘请的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5、其他发行人认为的有必要出席的人员。

  五、参会程序

  1、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四)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债券持有人亲自出席的,需提供债券持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3)若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资产管理人应在其出具的所有文件中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4)上述有关证件及证明文件均可使用复印件,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债券持有人签署姓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在下文所述登记时间内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至债权代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明文件的,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6日13:30时前,以债权代理人工作人员收到传真的相关资料或签收邮寄的相关资料时间为准。

  六、表决程序及决议效力

  1、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发行人、债权代理人( 但债权代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的除外) 及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或与上述股东及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 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非现场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2021年12月6日17:00前将“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下称“表决票”)(格式见附件二)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债权代理人处(以债权代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其表决结果视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表决结果应记为“弃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须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并作出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七、其他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会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一

  关于提前兑付

  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

  项目收益债券全部本金及其应计利息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9年3月20日公开发行了金额为7亿元的“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银行间市场简称为“19海城投项目债”(代码:1924007.IB),交易所市场简称为“19海城投”(代码:152133.SH)。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每年付息一次;债券期限为10年,设置提前还本条款。截至目前,本期债券已分别按期足额兑付“2019年3月21日-2020年3月20日”计息年度、“2020年3月21日-2021年3月20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债券本金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尚未兑付,债券余额为7亿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现提议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全部本金及其应计利息。现将具体方案说明如下:

  一、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1、债券期限:10年期。

  2、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设置提前还本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10%、10%、10%、1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在债券存续期的第7、8、9、10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15%、15%、15%、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3、付息日:2020年至2029年每年的3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4、兑付日:2022年至2029年每年的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提前兑付方案

  发行人提议于2021年12月21日全额兑付本期债券7亿元本金(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并支付自2021年3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含)期间的应计利息以及因本期债券估值净价变动所产生的持有人补偿金额,具体方案如下:

  1、提前兑付日:2021年12月21日。

  2、还本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

  3、债券票面利率:5.5%。

  4、债券面值:100元/张。

  5、本次计息期限:2021年3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含),共计275天。

  6、每张债券应付利息:票面利率5.5%×本年度计息期限275天/365天×债券面值100元=4.1438元。

  7、每张债券补偿金额:4.9253元,该补偿金额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之日的前一收盘日(2021年11月15日)中债估值净价(104.7253元/张)与当前债券面值(100元/张)之差,再加计0.2元/张确定。

  综合上述本金、利息和每张债券补偿金额,发行人将于2021年12月21日按照每张债券合计:100元+4.1438元+4.9253元=109.0691元进行提前兑付(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以上议案,现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二

  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

  收益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须亲笔签署。

  债券持有人(机构盖公章/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如有)(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券的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附件三

  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相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机构盖公章/自然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的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月日

  

  附件四

  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公司(或本人)或本公司(或本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2019年南通市海安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

  债券持有人(机构盖公章/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如有)(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券的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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